译本序(第3/5页)

这是得来不易的。在本书开头时,马丁是个快满二十一岁的水手,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结识了罗丝一家子。他踏进了她的家,就被室内的陈设、书画吸引住了,及至一见姑娘,顿时惊为天人,一见钟情。他认为她美得超凡脱俗,跟他在贫民区里、跑码头时所结交过的娘儿们天差地远。等她滔滔不绝地谈起文学艺术来,他想起在书本上看到过的上流社会中的那种传奇性的女子,不由得陶醉了,心里油然产生赢得她的想望。罗丝呢,也觉得他好像一缕新鲜空气,被他那强劲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所吸引了。

马丁为了配得上她,开始把自己从生活小节、礼仪、谈吐等等方面来个彻底的改造。拿对她的爱情为动力,他发奋自学:学语法、读词典、钻研文学书刊。为了把自己经历过的冒险事迹讲给她听,心中的创作欲猛地燃烧起来,产生了写作的冲动,这就开始了他的艰苦的创作生涯。他跑公共图书馆,拚命阅读、写作,每天只睡五个小时。但是资产阶级控制下的出版界给了他冷遇,一次次地把他投去的稿件退回来。他爱情至上,被迷了心窍,竟然对自己的工人阶级出身感到羞愧,认为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拖住了他,不让他向上爬。但是在创作方面,他却坚持了现实主义的立场,对自己的作品满有信心,尽管罗丝为了能跟他结婚,拚命劝他学当时那种所谓的“有为青年”的样,进她父亲的事务所,一步步地爬到高位。马丁为了生活下去写好作品,宁愿同时写些游戏文章来煮字疗饥。这样,由于世界观的不同,他终于逐渐看出罗丝也和别人一样,都是硬要把他塞进他们的生活模式中去。但他对她的爱情还是有信心,直到由于一场误会,马丁被报纸渲染为一个激进的社会主义者,罗丝主动和他决裂。就在他感到失意的时候,忽然命运来捉弄他,报纸杂志开始采用他的旧作品,他就此一帆风顺地成为红作家了。这一来,以前跟他断绝关系的亲戚、资产阶级头面人物都来请他吃饭,当面拍他马屁了。这使他百思不得其解:这些作品都是早就完工的,不知被退过多少次了,为什么今天大家都争先恐后地抢着发表呢?而他本人,也还是过去的那个马丁·伊登,一点儿也没有变,为什么今天大家都来奉承了呢?最后,连罗丝也自动送上门来,愿意委身与他!他极度反感,看透了这些衣冠人士的真面目,感到彻底幻灭。唯一的当初就赏识他才能的社会党人勃力森登呢,已死去了。马丁万念俱灰,把所有的稿件都处理完毕,不愿再写一个字,把版税所得用来资助他的亲姐妹、洗衣作伙伴乔埃,以及为他守身如玉、一往情深地热爱他的青年女工丽茜·康诺莱。他感到对生命已没有丝毫留恋,终于投身大海,了此一生。

一个富有才华的青年作家就这样拿自杀来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作了全面的否定。他宁愿死去,也不愿对资本主义社会屈服。他原可以在成名之后,接受资产阶级的捧场,满足出版商的要求,源源不绝地写新作,名利双收,达到他向上爬的目标。然而他无法跟自己的良心妥协,因为他已看穿了这社会的“上层”是这样的虚伪、卑鄙,一切全是欺骗。伦敦用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的惨痛遭遇对当时的美国社会作了无情的挞伐,他通过马丁之口,直接向资产阶级的价值标准提出了挑战。这和当时大量的美化现实、粉饰太平的浪漫小说构成了鲜明的对比。《马丁·伊登》作为一部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巨著,对二十世纪初期的美国文坛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九二五年,德莱塞发表他的代表作《美国的悲剧》,就是这一类向美国资产阶级社会公开提出控诉的文艺作品中的佼佼者。

杰克·伦敦生前曾打算写一部自传,并且已起好了书名:《马背上的水手》。这个名字形象化地点明了他的一生:既是个热爱海上生活的普通劳动者,又是个高跨在马背上的“强者”。但他终于没有写成,这任务后来由美国传记作家欧文·斯通来完成了。斯通从伦敦的第二个妻子夏米安及他姐姐伊丽莎手里得到了全部笔记、书信及原稿,并遍访所有在世的知情人,于一九三八年成书出版。在这部《杰克·伦敦传》中,斯通直接抄录了《马丁·伊登》中的一些段落,这充分说明小说前半部中不少情节确乎是伦敦本人的经历。例如,罗丝·摩斯的原型就是伦敦的初恋,在奥克兰念中学时参加亨利·克雷辩论会所结识的爱德华·阿普尔加思的姐姐梅布儿。她比伦敦大三岁,在加利福尼亚大学英语系读书。双方一见倾心。梅布儿长得体态轻盈,金发碧眼,伦敦把她比作长在细茎上的一朵金花。伦敦后来从加利福尼亚大学退学后,为了生活,确乎一度在洗衣作里干过苦活。从阿拉斯加回奥克兰后,他觉得她更纤美,两人私订终身,因女方的母亲非常固执,一心想把女儿嫁个有产者,两人只得相约以一年为期,等伦敦创作成名后结婚。伦敦的母亲支持他以写作为生,但梅布儿对他的作品却缺乏信心。等到《北方的奥德赛》终于敲开了东部编辑室的大门,伦敦喜出望外,打算拿和梅布儿结婚这一喜事来庆祝二十世纪的诞生,无奈她不愿违拗她母亲的无理要求,终于未能和伦敦缔结良缘。他不久碰到爱尔兰姑娘贝西·马登。她曾做过中学教师,这时正因未婚夫逝世处于悲哀之中。伦敦失去了梅布儿,和贝西相处一起,双方都感到很愉快。两人互相尊敬,不久就结了婚,伦敦安心写作,贝西为考大学的中学生补习,赚钱贴补家用,并帮助杰克整理手稿,替他用打字机打好,讨论共同感兴趣的书籍,生活很是美满。

伦敦把自己和梅布儿热恋的感受以及刻苦学习、写作的经过都搬进了《马丁·伊登》的前半部中。但是马丁的性格,和伦敦自己有一点截然不同的地方。他有意识地把马丁写成一个极端个人主义者。用马丁自己的话来说吧:“说到我自己,我是个个人主义者。我相信‘捷足先登、强者必胜’。这是我从生物学上学到的道理,或者退一步讲,自以为学到的道理。我说过,我是个个人主义者,而个人主义正是社会主义的世代相传、天长地久的敌人。”而伦敦本人呢,前面已经提起过,同时恰恰又是个火热的社会党人。由于伦敦奇特的身世,马克思主义和尼采的超人哲学交织在一身之中。但从《马丁·伊登》看来,伦敦是非常清楚个人主义的危害性的,所以把马丁的悲剧同时写成是一个极端个人主义者的悲剧。勃力森登说得好:“你知道,我真希望在我咽气以前,把你变成个社会党人。这样,你活在世上才有个依靠。你就要碰到一段失意的时期,那时候,只有社会主义能拯救你。”这的确是马丁唯一的出路。可是他的个人主义是如此根深蒂固,使他无法回到始终热情欢迎他的工人同志们的怀抱中去,投身工人运动,取得新生。相反地,他对原来的生活方式也感到厌恶,甘心到死亡中去找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