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3页)

“你崇拜正统思想,”有一回,他们谈论普莱普斯和范德尔瓦特时,他对她说。“我承认,拿他们当权威来引用,他们是再出色不过的——美国的两位头儿脑儿的文艺批评家。我国的每个教师都把范德尔瓦特尊崇为美国批评界的老前辈。可是我读过他写的东西,我以为那真是头脑空洞的人的十全十美的杰作。是啊,他大不了是个言语无味的老冬烘,多亏葛莱特·伯吉斯想得出这么说。普莱普斯呢,也不见得高明多少。就拿他的《毒芹》来说吧,写得可真是漂亮。连一个逗号用得不对头的都没有;讲到格调——啊!——那真是崇高,太崇高啦。他是美国稿酬最高的批评家。可是,苍天在上,他压根儿算不上什么批评家。英国人写的批评文章要好得多呢。

“可是问题是,他们唱着迎合大众的论调,他们唱得那么漂亮、那么循规蹈矩而踌躇满志。他们写的书评叫我想起英国人的星期日。他们是大众的传声筒。他们支持你那些英语教授,你那些英语教授也支持他们。他们脑瓜里没有一丁点儿自己的独特见解。他们只懂得正统思想——事实上,他们自己就是正统。他们脑筋迟钝,正统思想很容易在他们脑瓜上打上烙印,就像酿酒厂的招牌给印在一只啤酒瓶上一般容易。他们的功用正是抓住所有进大学的青年,把他们头脑里可能有的那一丁点儿独特见解清除干净,然后打上正统思想的烙印。”

“我以为,”她回答,“我这样拥护正统思想,比你这样像个南海小岛上的打破偶像的野人般到处撒野,总要更接近一点真理吧。”

“打破偶像的工作是那批传教士干的,”他笑了。“不幸的是,传教士全在国外的异教徒中间传教,弄得国内一个都不剩,没人来打破这对古老的偶像,范德尔瓦特先生和普莱普斯先生了。”

“还有那班大学教授呢,”她加上一句。

他断然有力地摇摇头。“不,理科教授可以存在下去。他们实在是了不起的。可是把十分之九的英语教授——那批目光短浅、像鹦鹉般学舌的小人的头脑给打破,才是桩好事呢!”

这段话对教授们未免太苛刻了,而在罗丝看来,这简直是亵渎。她情不自禁地把那班干净整洁、学问渊博、衣着称身、讲起话来声调抑扬有致、吐露着教养和文化气息的教授跟这个简直难以形容的小伙子放在一起衡量,这个小伙子,不知怎么着,她可爱着,他的衣服永远不会称他的身,他的结实的肌肉说明历经艰辛的劳累,他讲起话来愈讲愈激动,不肯心平气和地说,偏要出口骂人,不肯冷静沉着地讲,偏要大动肝火。他们至少挣着可观的薪水,又是——是啊,她不得不正视这事实——又是上等人;他呢,可一个子儿也挣不上,跟他们是两路人。

她不去估量马丁所说的话,也不根据这些话来判断他的论点到底对不对。她以为他的论点是错误的,这一结论是把外在的因素作比较而得出的——不错,她这是不自觉地进行的。他们,那班教授的文学见地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是成功者。马丁的文学见地是错误的,因为他卖不掉自己的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们“干得成功”,他可做不到。再说,他不多久前还站在这间起居室里,脸红耳赤、手足无措,被人作介绍时慌忙答礼,忐忑不安地望着周围的小摆设,生怕自己那一摇一摆的肩膀会把它们给碰个粉碎,问起史文朋死了多久,并且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他读过《登峰造极》和《生之礼赞》——他这样一个人会是正确的,那才好像讲不通呢。

罗丝无意中自己证实了他的看法:她崇拜正统思想。马丁了解她的思想活动,可是不愿追究下去。他爱她,可不是因为她对普莱普斯、范德尔瓦特和那班英语教授抱着好感,他还认识到,愈来愈肯定地认识到,他自己脑海里有些知识的领域和园地,是她永远不会了解,也根本不知道存在的。

她以为,他对音乐的看法是不可理喻的,关于歌剧呢,那是非但不可理喻,简直是有意跟人抬杠了。

“你觉得怎么样?”有一晚,在看了歌剧回家的路上,她问他说。他整整一个月严格节约了伙食,那晚才能请她去看歌剧。她想等他开口谈这歌剧,他可不讲,但她自己被刚才所耳闻目睹的一切弄得心情还是万分激动,就问了上面那句话。

“我喜欢那支序曲,”他回答。“真出色。”

“不错,可是那歌剧本身怎么样?”

“那也很出色;那是说,乐队很出色,话说回来,要是那些跳娃娃肯不做声,或者干脆跑下台去,我会觉得更满意的。”

罗丝大惊失色。

“难道你是指台特拉兰尼或者巴利洛吗?”她问。

“他们一起都在内——全班人马。”

“可是他们全是伟大的艺人呀,”她抗议道。

“尽管如此,他们的那一套不真实的滑稽表演还是把音乐给糟蹋了。”

“那难道你不喜欢巴利洛的嗓子吗?”罗丝问。“人家说,他仅次于卡鲁索呢。”

“我哪会不喜欢他,我还更加喜欢台特拉兰尼。她的嗓子真是美妙——至少我这么想。”

“那,那——”罗丝结结巴巴起来啦,“那我真不懂你的话了。你欣赏他们的嗓子,可是又说他们糟蹋了音乐。”

“正是这么回事。我巴不得听他们在音乐会上表演,并且更进一步,最好在乐队演奏的当儿他们别唱。我看哪,我真是个不可救药的现实主义者。伟大的歌唱家不一定就是伟大的演员。听巴利洛用天使般的嗓子唱一段情歌,听台特拉兰尼也像个天使般跟他对唱,听他们这段对唱由一大阵十全十美、五光十色的音乐伴奏着——那才叫人心醉神迷,心醉神迷得不得了呢。这我不但承认。我还肯定这么说。可是,等到我看着他们——看着台特拉兰尼,她不穿鞋身高也达五英尺十英寸,体重一百九十磅,还看着巴利洛,他几乎还不到五英尺四英寸高,脸上油光光的,胸膛结实得活像个五短身材的铁匠,看着这一对,装腔作势,捧着胸脯,像疯人院里的狂人般把胳膊在空中乱挥——这全部效果就给破坏了;再说,要我把这一切当作一个苗条、美丽的公主和一个英俊、浪漫的年轻王子的爱情场面的忠实写照——啊,那我可做不到,就这么一句话。这是无聊的;这是荒谬的;这是不真实的。毛病就在这里。这是不真实的。世界上不见得会有人这样谈情说爱的吧。是啊,要是我用这种方式跟你谈情说爱,你不打我嘴巴才怪。”

“可是你错了,”罗丝抗议道。“每种艺术形式都有它的局限性。”(她拚命回想着在大学里听过的有次关于各种艺术的“传统手法”的讲座。)“拿绘画来讲,画幅上只有两个向度,然而画家的艺术使他在画幅上造成三个向度的错觉,这你可认为是正确的。再说,拿写作来讲,作家必须是无所不能的。作家对女主人公内心的念头的描写,你认为是完全合理的,然而,你明知道那女主人公转这些念头的时候,身边没有别人,作家和任何别的人都不可能听到她的自言自语。戏剧也是一样,雕刻、歌剧,任何艺术都一样。我们只得把有些没法调和的地方看作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