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2/3页)

说来正巧,马丁走的时候,在院子里的走道上追上勃力森登,这时勃力森登已经走完了一半路,快到街上了。

“喂,是你吗?”马丁说。

对方不客气地哼了一声,就算是回答了,然而还是转过身来,跟他并着肩儿走。马丁不想再开口讲话,于是一连走了好几段马路,两人都保持着沉默。

“自命不凡的老笨蛋!”

这一声叫嚷来得突兀,说得刻毒,使马丁吓了一跳。他觉得好笑,同时可感到对对方愈来愈厌恶了。

“你上那种地方去干吗?”默不做声地再走了一段马路,又陡的对他来这么一句。

“你呢?”马丁反问道。

“我知道才怪呢,”对方回答。“至少,我这样轻举妄动还是头一回。一天有二十四个钟点,总得好歹打发掉才是哪。跟我去喝一杯吧。”

“好吧,”马丁回答。

一转眼,他就为难起来,自己为什么答应得这么爽气呢!回到家里,上床以前,还得写几个钟点卖钱作品,上了床,又有一本魏斯曼的著作得看,更不用说赫勃特·斯宾塞的《自传》,依他看来,这部自传跟任何惊险小说一样的富于曲折离奇的情节。他想,干吗浪费时间来陪这个他不喜欢的人呢?可是话说回来,实在打动他的不是这个人,也不是酒,而是喝酒的场合——雪亮的灯光,一面面镜子,一排排耀眼的酒杯,热乎乎、红通通的脸蛋,响亮、嘈杂的人声。这就是啦,最重要的还是人的声音,乐观的人,带着成功的气派、一落大派地花钱买酒的人的声音。他感到寂寞,他的毛病就在这里;因此对方一开口邀请,他就一口答应,活像一条鲣鱼,一口咬住钩子上的诱饵不放。自从在雪莱温泉馆跟乔埃一起喝酒以来,除了跟那葡萄牙食品商喝过一回,马丁还没有进酒吧喝过一杯酒。精神的疲劳跟肉体的疲劳不一样,不会引起喝酒的欲望,因此他没有感到喝酒的需要。可是这会儿他却巴不得喝酒,或者不如说,巴不得在人们卖酒、喝酒的地方的氛围里享受一下。岩洞酒店就是这样的地方,在那儿,勃力森登跟他安坐在很大的皮椅子里,呷着威士忌苏打。

他们交谈着。他们谈到了不少事,勃力森登和马丁轮流地叫威士忌苏打。马丁自己酒量好得厉害,看到对方竟也是海量,不禁十分惊异,他还常常顿住了不喝,惊异地静听对方讲话。没有隔多久,他就觉得勃力森登是无所不知的,并且断定这是他碰到过的第二个真正有知识的人。然而他看出考德威尔教授所缺乏的东西,勃力森登也有——那就是激情、锐利的眼光和洞察力,以及横溢的才华。活生生的语言从他嘴里倾吐出来。他那两片薄薄的嘴唇,活像机器上的冲模,冲出一个个词儿来,既尖锐又刺人;要不,有时候这两片薄薄的嘴唇噘起着,发出委婉动听的声音,讲出轻柔如水的话语和词采夺目的优美词句,美得叫人忘怀不了,吐露着不可思议的生命之谜;这还不算,这两片薄薄的嘴唇像一只号角,吹出宇宙间大混战的厮杀声,这些语句银铃般清越、星空般皎洁,概括了科学的结论,然而说的还不止这么些——还有诗人的言辞和先验的真理,那是难以捉摸而无法用语句来表达的,然而还是可以在日常语言那微妙而简直无法捉摸的弦外之音里表达出来。他靠了奇妙的眼力,一直穿透经验的最辽远的边界,看到没有语言可以用来叙述的地方,可是,靠了某些绝妙的不可思议的言辞,把未知的意义赋予已知的字眼,这样把不可能传达给一般人的那些信息传达给马丁了。

马丁忘了起先对他的恶感。书本能给人最大的好处,全活生生的在这儿啦。这是个聪明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可以给他做敬仰的对象。“我真佩服你得五体投地,”马丁连声自言自语道。

“你研究过生物学,”他意味深长地出声说。

叫他吃惊的是,勃力森登竟然摇摇头。

“可是你讲的那些道理只有生物学才能证明,”马丁不放松地说,得到的回报是对方的干瞪眼。“你得出的结论跟你一定看过的那些书是一致的。”

“这叫我听了很高兴,”对方回答。“我这些一知半解的知识竟能使我抄了近路,就找到真理,真叫我安心。拿我自己来说,我就从来不想弄明白自己到底对不对。反正弄明白了也没用。人永远没法了解最基本的真理呀。”

“你是斯宾塞的信徒!”马丁得意洋洋地嚷道。

“我还是在年少的时候,看过他的东西,当时也只看了他的《教育学》。”

“但愿我也能这样不费劲地得到知识多好啊,”半个钟点后,马丁脱口而出地说。他刚才把勃力森登头脑里的知识仔细分析了一下。“你完全是个武断者,这就是不可思议的地方。你凭着武断,就讲出了科学家最近发现的事实,那是他们用了归纳的推理法才能确立的。你草率下断语,可是下得正对。的确,你大大地抄了近路。你用光的速度,靠了某种超理性的方法,顾自摸索着走,找到了真理。”

“是啊,从前叫约瑟夫神甫和德登修士想不通的也就是这一点,”勃力森登答道。“啊,不,”他跟着说,“我可什么都说不上。命运作弄我,把我送进了一家天主教大学去念书。你的知识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

马丁一边告诉勃力森登,一边忙着打量他,从他那张又长又瘦的贵族气派的脸和削肩膀,一直望到搁在旁边椅子上的大衣,大衣口袋里塞满了不少书,弄得鼓鼓囊囊的,松垂了下来。勃力森登的脸和一双又长又细的手,都被太阳晒黑了——马丁觉得未免太黑了。这可叫马丁想不通啦。勃力森登明明不是过惯户外生活的人。那他怎么会受到阳光摧残呢?马丁心想,这种棕黑的脸色也许是病态的,里头有些文章,一边又打量起对方的脸来,这张脸脸盘很窄、颧骨高耸、两颊深陷,长着一个雅致非凡的鹰钩鼻,那是马丁从没见过的。关于眼睛的大小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它们生得不太大也不太小,颜色呢,是一种说不出名堂来的棕色;可是眼眶里燃烧着一团烈火,说得更确切一点,蕴藏着一种有双重意味的表情,可是说来奇怪,这双重意味又是自相冲突的。这双眼睛一方面流露出挑战、不屈不挠而甚至严厉得过分的神色,另一方面却又惹人怜悯。马丁自己也弄不懂,竟然怜悯起他来,然而马上就弄明白了。

“唉,我是个痨病鬼,”隔了一会儿,勃力森登随口说,他刚说过他是从亚利桑那州来的。“我在那儿待了两年,因为那儿气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