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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早上,雪说去见母亲。她只知道母亲住所的电话,我使用电话简单寒暄几句,打听了去那里的路线。原来她母亲在马加哈附近借了一座小型别墅,从火奴鲁鲁乘车需花30分钟。我说大约1点钟登门拜访。然后去近处一家出租公司借了一辆三菱的“矛骑兵。”这是一次快活无比的兜风。我们把车内音响开到很大音量,窗口全部打开,沿着海滨高速公路以120公里的时速风驰电掣。到处都充溢着阳光海风花香。

我突然想起,问她母亲是否一个人生活。

“不至于。”雪微微抿起嘴唇,“她那人不可能一个人在外国呆这么久,超现实人物嘛!没有人照料,她一天也过不下去。打赌好了,肯定同男友一起,又年轻又潇洒的男朋友。这点和爸爸一样。忘了,我爸爸那里不也有吗?有个油光光的一看就叫人不舒服的艺妓男友?那男的肯定一天洗三回澡,换两次内衣。”

“艺妓?”我问。

“不知道?”

“真不知道。”

“傻气,一眼不就看出来了!”雪说,“爸爸有没有那个兴致倒不晓得,总之是艺妓无疑,不折不扣,百分之二百。”

新奥尔良爵士乐响起时,雪再次加大音量。

“妈妈那人,向来喜欢诗人,或者希望当诗人的男孩子,洗相片时或做其他什么事的时候,让人家在身后朗诵诗。这是她的嗜好,古怪的嗜好。只要是诗就行,是诗就会被迷住,命中注定。所以,要是爸爸能写诗该有多好,可他打滚儿也憋不出来……”

我不由再次感叹:不可思议的家族,宇宙家族,行动派作家、天才女摄影家、神灵附体的少女和艺妓书童及诗人男友,厉害厉害!那么我在这精神陶醉式的扩大家族中,究竟占有怎样的位置,担任怎样的角色呢?神经兮兮少女的勇猛剽悍的贴身男保镖?我想起忠仆对我现出的动人微笑,莫非是将自己视为其同类的会心之笑不成?喂喂,算了算了!这不过是体假时间。明白?休假结束完后,我还将重操扫雪旧业,也就再没余暇陪你等游玩。这的的确确是暂时性的,好比一段同主题无关的小插曲。很快就会结束,届时你们做你们的,我做我的事。我还是喜欢简洁明快的世界。

我按照雨的指点,在马加哈前不远的地方往右拐,朝山的方向行进。路两边稀稀落落地散列着独院民宅,房檐长长探出,我真担心一阵大凤将其吹上天空。不一会,这些民宅也没了,雨所说的集团式住宅地带出现在眼前。值班房里有位印度人模样的看门人,问我找哪儿,我告以雨的住所号码。他打过电话,向我点头道:“可以,请进。”

进得大门,一大片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在眼前豁然伸展,几乎望不到边际。几个坐着高尔夫车样小车的园艺师默默地修整草坪和树木。一群黄嘴巴小鸟在草坪上蚂蚱似的轻快地蹦来蹦去。我把写有雨住所的纸条给一个园艺师看,打听在哪里。他简单地用手一指:“那边。”顺其指尖望去,映入眼帘的是游泳池、树木和草地,一条黑乎乎的沥青路朝游泳池后侧拐了一个大弯。我道过谢,径直驱车向前,下坡,再上坡便是雪母亲的小别墅。这是一座具有热带风格的时髦建筑。门口探出一截避雨檐,檐下摇晃着风铃。周围茂密地长着不知名的果树,结着不知名的果实。

我刹住车,登上五级台阶,按响门铃。风铃在懒洋洋的微风吹拂下,不时发出于涩的低音,同大敞四开的窗口传出的维瓦尔迪的音乐奇妙地混合在一起,听起来倒也舒服。大约15秒钟,门无声地开了,闪出一个男子。是个美国白人,左臂从肩部开始便没有了,皮肤晒得很厉害,个头不很高,但身材魁梧,蓄着给人以足智多谋之感的胡须。身穿夏威夷衫,脚上是轻便鞋,没穿胶拖。年龄看起来同我相仿,长相虽算不上英俊潇洒,也还讨人喜欢。作为诗人,外表未免粗犷,但外表粗犷的诗人世上也是有的,大千世界,不足为奇。

他看看我,再看看雪,又看看我,略歪一下下颏,露出微笑。“哈啰。”——他沉静地说。接着用日语重新说了句“您好”,同雪握手,同我握手,手握得不甚有力。“请,请进。”他的日语蛮漂亮。

他把我们让进宽宽大大的客厅,让我们坐在宽宽大大的沙发上,从厨房拿来两罐普里莫啤酒、一瓶可口可乐和一只托有三个玻璃杯的盘子。我和他喝啤酒,雪则什么也没动。他站起走到组合音响前,拧小威尔蒂的音量,又转身折回。这房间似乎在毛姆小说中出现过,窗口很大,天花板有电风扇,墙上挂有南洋民间工艺品。

“她正在洗相片,大约10分钟后出来。”他说,“请在这稍等一下。我叫狄克,狄克·诺斯。和她住在这里。”

“请多关照。”我说。雪一声不响地观望窗外景致。从果树的空隙间可以望见碧波闪闪的大海。云絮纹丝不动,也没有要动的样子,给人一种执迷不悟的感觉,颜色极白,如漂白过一般,轮廓甚为清晰。黄嘴小鸟不时鸣啭着从云前掠过。维瓦尔迪放完,狄克·诺斯提起唱片针,单手取下唱片,装进套里,放回唱片架。

“日语讲得不错嘛!”我找话说道,因为没有什么好说的。

狄克点点头,动了动单侧睫毛,微微一笑:“在日本住很久了。”他停了一会,“10年。战争期间——越南战争期间第一次来到日本,就喜欢上了,战后进了日本的大学,是上智大学。现在写诗。”

到底如此!既不年轻,又不甚潇洒,但终究是诗人。

“同时也搞点翻译,把日本的俳句、短歌和自由诗译成英语。”他补充道,“很难,难得很。”

“可想而知。”我说。

他笑吟吟地问我再喝一罐啤酒如何,我说好的。他又拿来两罐啤酒,用一只手以难以置信的优雅手势拉开易拉环,倒进玻璃杯,津津有味地喝了一口,然后把杯子放在茶几上,摇了几次头,俨然验收似的细细看着墙上的广告画。

“说来令人费解,”他说,“世上没有独臂诗人,这是为什么呢?有独臂画家,甚至有独臂钢琴家,就连独臂棒球投球手都有过。为什么偏偏没有独臂诗人呢?写诗这活计,一只臂也罢,三只臂也罢,我想都毫无关系的。”

言之有理。对写诗来说,胳膊的多少确实关系不大。

“想不出一个独臂诗人来?”狄克问我。

我摇下头。坦率说来,我对诗差不多处于诗盲状态,就连两只臂一只不少的诗人都想不出个完整的名字来。

“独臂冲浪运动员倒有好几个,”他接着说,“用脚控制滑行板,灵巧得很,我也多少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