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4页)

信末签的名字是露姬。是雅克林娜的昵称吗?我把信重新折好,塞进信封里,然后把它还给了那个棕发女子。“对不起……刚才搞错了……不是我的信。”她没有对我发牢骚,而是机械地把那封信重新放进那个格子里。“雅克林娜?德朗克在这里住了蛮久吗?”

她犹豫了片刻之后,和气地回答说:

“住了大约一个月吧。”

“一个人吗?”

“是的。”

她好像无所谓,准备回答我所有的问题。但她落在我

身上的目光显示出厌烦。“谢谢您。”我说道。“没什么。”

我还是赶紧走人,不要耽搁了。这个罗兰很有可能随时出现。我重新回到梅纳街,朝着来时相反的方向往前走。在“抽烟狗”酒吧,我又要了一杯干邑白兰地。我在一本年鉴上寻找着孔岱的地址。它位于奥黛翁街区。下午四点钟,我还有一些时间可支配。于是,我拨通了奥特依15-28那个号码。一个生硬的说话声让我想起电话报时机的声音:“这里是拉封丹汽车修理厂……我能为您提供什么服务吗?”我说我找雅克林娜?德朗克。“她现在不在……要留言吗?”我想挂掉,但我还是让自己回答道:“不,不用留言。谢谢。”

无论如何,为了更好地弄明白人们的意图,首要任务是尽可能最精确地确定人们所行走的路线。我低声地重复着:“塞尔街的旅馆。拉封丹汽车修理厂。孔岱咖啡馆。露姬。”然后,在布洛涅森林和塞纳河之间的诺伊利区域,那个家伙就是约我在那里跟我诉说他的妻子,一个名叫雅克林娜?舒罗、婚前姓德朗克的女人。

我忘记了是谁建议他来找我的。他可能是在年鉴中查到我的地址的。约定的时间还早得很,但我提前坐了地铁去。那条地铁线是直线。我在萨博隆下的车,在附近地区转悠了将近半个小时。我习惯先熟悉现场的环境,而不是马上下手。以前,布雷曼常常批评我这么做,认为我是在浪费时间。他告诉我,与其在游泳池边转悠,还不如干脆跳进水里。我的想法则正好相反。不要贸然行事,消极被动一些,慢条斯理一些,就能慢慢地让自己融入到现场气氛当中。

空气中飘荡着一股秋日和乡野的味道。我沿着动物园边上的林荫大道往前走,但我走在左边,靠树林和练马场的跑道那边,我更愿意这只是一次普普通通的散步。

那个让-皮埃尔?舒罗跟我确定这次约会时声音语调平直。他只告诉我事关他的妻子。我离他的寓所越近,浮现在眼前的是他像我一样正沿着马道走过的身影,已经过了动物园的那个圆形竞技场。他多大年纪了?听他的声音还很年轻,但是声音总能迷惑人。

他会将我带入一个什么样的婚姻悲剧或者婚姻地狱呢?我觉得自己开始泄气了,要不要去赴约,心里一点底也没有。我进入布洛涅森林,朝圣詹姆斯水塘和冬天滑雪者常去的那个小湖方向走去。我是惟一的散步者,感觉自己远离巴黎,到了索洛涅的某个地方。我下了狠劲,又一次克服了自己的气馁情绪。一股隐约的职业性的好奇让我中断了散步,回到去往森林边的诺伊利方向。索洛涅。

法国中部的一个森林地区,位于卢瓦河以南,占地五十万公顷,建有香堡等大量城堡,尤以水塘和森林著称,适于打猎和打渔。也是法国最贫穷的地区之一。

诺伊利。我想象着住在诺伊利的那些舒罗们度过阴雨连绵的漫长午后时光。而在那边的索洛涅,人们可以听到黄昏时分吹响的狩猎号角声。他的妻子是不是侧坐在马上?我想到布雷曼的那番话时,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盖世里,你啊,你进展过快。你本该去写小说的。”

他住在最里头,靠马德里门,那是一幢现代化的大楼,有一扇大玻璃门。他告诉我往左边走到大厅的最里面。我会看到他家门上的名字。“是在底层的一套公寓。”我听到他说“底层”时流露出的那种忧伤语调时很是吃惊。因为他说完之后沉默了良久,好像很后悔自己坦白交代了这件事。

“那具体的地址呢?”我问他。

“在布雷特威尔大道11号。您记好了吗?11号……四点钟,您觉得合适吗?”

他的声音更加坚定,用的几乎是社交界的语调。门上有一个镀金的小门牌:让-皮埃尔?舒罗,我看见门牌下面有个猫眼。我按响门铃。我等待着。在这个沉寂无人的大厅里,我心想我来得太晚了。他已经自杀了。我为自己有这种想法感到羞愧,我又一次萌生了撒手不管的念头,我想离开这间大厅,到索洛涅去,继续我的闲庭信步,享受自由空气……我又按了一次,这一次门铃短暂地响了三下。门随即打开了,仿佛他一直就站在门后,透过猫眼窥探我。

一个四十来岁的棕发男子,头发很短,身材比我高大得多。他穿着天蓝色的衬衫和一套深蓝色的西服,衬衫的衣领敞开着。他一言不发地把我带到一个可以叫做起居室的地方。他示意我坐在一张茶几后面的沙发上,我们并排坐在一起。他说话很费力。我想让他感觉舒服一些,便尽可能用最温柔的声音问他:“那么,是关于您的妻子吗?”

他试图采用一种冷淡的语气。他朝我淡淡地笑了笑。是这样的,他的妻子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他吵了一架之后,已经失踪两个月了。那她失踪之后,除了我,他是不是没跟其他人说起过?其中的一扇玻璃窗的铁质百叶窗放下来了,我寻思着这个人是不是两个月来一直幽居在这套房间里。但是,除了那个百叶窗以外,这个起居室里没有一点散乱和放任自流的痕迹。他本人在犹豫片刻之后,又略略镇定了一些。

“我希望这种状况很快就能明朗起来。”他终于跟我说出了这句话。

我近距离地观察着他。浓黑的眉毛,非常明亮的眼睛,高高的颧骨,五官端正。一举一动都显示出那种运动员才有的体力充沛,那一头短发更加重了这种感觉。别人更乐意想象他光着上身,站在一艘帆船上,独自远航的情景。可是,尽管他是如此雄健有力,如此富有男子气概,他妻子还是弃他而去。

我想知道,都过去两个月了,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他是否尝试过寻找她。没有。她给他打过三四次电话,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她不会再回来了。她极力劝他不要煞费苦心和她联系,也不跟他做任何解释。她的语气已经改变。那已经不是同一个人了。那声音非常平静,非常自信,让他张皇失措。他和他的妻子相差十五岁。她,二十二岁。他三十六岁。他透露的细节越多,我越感觉到他身上的谨慎,甚至有些冷漠,这可能是所谓的受过良好教育的结果。现在,我必须问一些更明确具体的问题了,但我不知道是否还有这个必要。他到底想要什么?要他妻子回来吗?抑或,他只是想弄明白她为什么要离他而去?也许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除了那张沙发和茶几,起居室里没有任何其他家具陈设。那几扇玻璃窗朝着大街,从街上通行的汽车非常少,所以这套公寓位于底层并不受什么影响。夜幕降临。他点亮了放在我右边、紧靠沙发的那盏装着红色灯罩和三脚灯座的落地灯。灯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白晃晃的灯光使这里显得更加静谧。我以为他在等我提问题。他跷起了二郎腿。为了节约时间,我从外套里面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个螺旋笔记本和一支圆珠笔,做了一些记录。“他,三十六岁。她,二十二岁。诺伊利。底层公寓。没有家具。玻璃窗朝向布雷特威尔大道。没有车流。茶几上放着几本杂志。”他默默地等待着,就好像我是一位正在写处方的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