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4页)

如果可能,我决不会去攀一棵轻如鸿毛或荆棘密布的树。近来,两种截然不同的信念越来越重地压上心头。第一种是,那永活的兽医远比我们所能想象的更要严酷无情,而可能施加在我们身上的手术,也更难以预料的疼痛不堪。第二种则是:“一切,都终会好转;一切,都终会完善;万事万象,都终会臻至圆满。”妻的每张照片都不甚如意,这并不要紧。我对她的记忆不够完美,这也并不那么要紧。形象,无论是绘在纸上或铭于心上的,本身并不重要,它们只不过能引发联想而已。以一个更高超更无限的范畴作相类似的比方吧,明天早晨,牧师会给我一块冷嗖嗖的、无滋无味的小圆薄饼,这饼岂能谎称——它自己和它所象征的与我联合的那一位——有丝毫相似之处?是的,不能。但这是它的缺陷吗?从某种意义来说,难道这不也是它的优点么?

我需要的是基督,而不是与衪相似的某样东西。我需要的是妻,而不是与她貌似的某种东西。一张相当传神的照片最后可能变成一个陷阱、一种恐怖、一道拦阻。

我理应料到,肖像必有它的用处,否则,不会如此受欢迎(无论是外在于脑海的真实图画或雕塑,还是内在于脑海的虚构形象,都无甚分别)。然而,于我而言,它们的危害性显而易见。至圣者的形象很容易变成“神圣”的肖像——被当作圣物崇拜。其实,我对神所持的信念绝非神圣不可侵犯的,相反地,这信念必须被不断地打碎,而且是神自己将之打碎的。祂正是那位伟大的偶像破坏者。难道我们不可以说,这种打碎的行为,正是显示祂存在的一种迹象?道成肉身便是最佳的例子;它摧毁了所有先前关于弥赛亚的观念。大部分人会被偶像破坏行为“激怒”,那些不为之发怒的人有福了。同样的事也会发生在我们私下的祷告里。

一切事物的真相都具有偶像破坏的特质。你尘世的爱人,即使在今生,也常常以其真实面目打碎你对她的纯然想象。但你情愿如此。你接纳她,乃是接纳她所有的任性、她所有的缺点以及她所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换句话说,接纳她那方正不阿、独立不羁的本色。正是真实的她,而非任何关于她的影像或记忆,才是我在其离世后还深深恋慕着的。

但现在,已无法想象“真实的她”是什么样子。从这角度上看,妻以及所有亡故的人,与神颇有相似之处。也是从这角度上看,恋慕她变得有点近乎恋慕神。在这两种情形里,我都必须向着事物的真相敞开爱的膀臂和双手(眼睛在这里是派不上用场了),穿过——越过——一切思想、激情和想象中的瞬息万变的幻象。我绝不能坐下来只是满足于这幻象本身,并把它当作神来膜拜,当作妻来爱。

不是我对神所持的理念,而是神本身。不是我对妻所持的理念,而是妻本人。是的,也不是我对邻舍所持的理念,而是邻舍本人。我们岂不经常对还活着的人(甚至与我们共处一室的人)犯这样的错误?我们的所言所行,不是针对他本人,而是针对我们心中为这人所勾勒的影像(其实顶多只是几笔素描而已)。直到他的表现与这幅影像不一致时,我们才会对实况稍加注意。在现实生活中——这是它与小说不同的地方之一,如果我们观察得更密切些,会发现,他的言谈和举止几乎从未完全与“他的性格”吻合过。换言之,从未与我们所断定的“他的性格”吻合过。他的手中永远握有一张我们无法知道的牌。

我自己也是这般待人,所凭的理由是我经常发现别人也明显这般待我。我们都自以为对彼此彻底了解。

这一回,我可能又再次用纸片搭起房子来了。若真是这样,神必定会再次将它拆毁。除非我最终不可救药而被祂弃绝,“被丢在死人中”,永远沉沦在地狱里搭建纸叠的宫殿。

比如说现在,我溜回神这边,是否只因为知道若有任何通往妻的路径,必得经过神这里?但是,我当然很清楚,神是不能被当作路径来利用的。寻求神的人若不把祂当作终点,而当作路径,不把祂当作目的,而当作手段,那么,就根本不是在寻求祂。这就是那些市面流行的“彼岸幸福团圆图”问题之所在了。不是说它们将思维简单化、景象世俗化,而是它们把抵达真正的目标时才能连带获得的东西,当作目标的本身。

主啊,这真是你的条件吗?只有当我学会对你爱到极处,以至不在乎是否能与妻相见时,我才能与妻重逢?想想看,主啊,这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如果我对孩子们说:“现在不许吃太妃糖,不过,当你们长大了,不再真正想吃太妃糖了,那时,你们要多少,就能吃多少。”我若这样说,他们会怎样看我呢?

如果我知道,与妻永远隔绝和被妻永远遗忘,能给妻的彼岸存在增添更大的喜乐和更多的光彩的话,我当然会说:“那么,开枪吧!”正如,在人间时,只要不再见她就能治愈她的癌症,我会妥善安排,不再与妻相见。我一定会这样做。任何有德之人都会这样做。但这是另一回事,我目前的处境并非如此。

当我把这些问题摆在神面前时,并未得到任何回答,不过,却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没有回答”。不是一扇紧锁的门,更像是一种默然不语的、但绝非漠然无情的凝视。祂仿佛在摇着头,不是拒绝回答,而是把问题悬置一边,像是在说:“安心吧,孩子;这些你现在还无法了解。”

人能够提出连神都无法回答的问题吗?我以为,这太容易了。所有荒谬的问题都是无法回答的。一英里有多少小时?黄颜色是方的或圆的?也许我们提出的一半的问题——一半伟大的神学和形而上学问题——莫不如此。

既然我这么想了,对我而言,就再也没有任何实际的问题要提了。两大诫命我是知道的,最好持守它们。其实,妻的死已经结束了所有实际的问题。当她还活着时,我实际上会把她摆在神的前面;换言之,如果两者有冲突的话,我会做她所喜悦的事,而非祂所喜悦的事;而今剩下的,不是我能做什么的问题,乃是情感、动机和这一类的事情有什么分量的问题。这是我给自己设立的问题。我毫不相信这是神为我设立的。

享受神的丰盛;与亡妻团圆——我的思想无法接受这两种情形,只能将它们视为筹码和空白支票。我对前一种情形所持的观念——如果可以称之为观念的话——只是对尘世中某种稀有而短暂的经验的推断而已。且这推断风险极大。这些经验也可能不如我所认为的那样有价值,甚至可能比一些我并未在意的其他经验还更没价值。而我对第二种情形所持的观念也是一种推断。这两种情形中任何一种的实现——空白支票的兑现——可能会把我对这两者所持的理念(尤其是我对两者之间的关系所存的理念)击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