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第2/2页)

陆辞暗下决心,要有朝一日,不论是他或是柳七、朱说高中,只要做了大官,无论如何都得力谏官家,让贡举‘一切以程文作去留取舍’,将这徒增繁琐的公卷制度给废除掉。

公卷的本意是为‘抱艺者不失搜罗,躁进者难施伪滥’,可实际上,既防不住人光明正大地用旧卷伪饰,也拦不住有心者假借他人文字,甚至被庸书人易换文本,到省后无凭考校。

况且自七年前,就在各地实行了封弥制度,连考生名字都看不到的情况下,又如何能达到‘观其素业’的效果呢?

到头来,不过徒增主考官的览卷负担,也白费了学子时间。

陆辞愈发忿忿不平——这种破规定,早就该给取消掉了!

天知道,他不知用了多大的意志力,才艰难地止住了偷用朱说随意乱丢、于他而言可谓唾手可得的那些练笔旧作的恶念。

足足用了两个时辰,陆辞才选出了几篇尚可过目的文章,古律诗赋和文论各一份,工工整整地誊抄一遍,编为公卷,就迫不及待地将它丢在一边,等着应举投状那日再说了。

至于试纸,家状那些,陆辞早已备下,倒不用再麻烦。

之前应承下给陆辞找个保头的李夫子,也是雷厉风行,在离朱说同陆辞约好的归期还有三日时,就找好了人。

真要说的话,他倒不是认识那人,只因同其父曾为同年应举之士,颇有几分交情,对其为人也有几分欣赏。

巧的是,对方因被任命做了考官,其子自然不能在籍贯所在的河南洛阳应举,而是由转运司送往别处参加别头试。

更巧的是,被送去的不是别处,正是密州。

对方也正愁爱子远行,无法照顾之事,李夫子一主动开口,两人一拍即合,就定下这事了。

一切顺利,李夫子心情颇好,立马将陆辞召来,一番谆谆叮嘱后,假作忽然想起地建议道:“你虽离及冠之岁还远,但既然将要应举了,也不必太过死板遵循,为便于交际称呼,都宜有个表字才是。”

陆辞闻弦音而知雅意,从善如流道:“先生所言在理,如蒙不弃,还请赐字。”

成功抢先一步的李夫子,心满意足地捋了捋稀疏的长须,将早已琢磨好的二字脱口道:“听之不闻名曰‘希’,闻之不释名曰‘文’,我赠你表字希文,你以为如何?”

“……”

陆辞的微笑僵在了嘴角。

这,恐怕。

不太好吧。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别头试:应举人有亲戚在本州岛仁官,或者担任发解官,都由转运司选官另行考试。解额另立,不占用州军解额。不过这个规定是确定于宋仁宗1044年的,这会儿还没明文确定,但的确有这类行为啦。

2.公卷制度的弊病如文中所说,并且于1041年被废除,其中范仲淹居功至伟。

柳开那位弄了无数公卷的牛人,被沈括后来吐槽了……

3.陆辞列举的那些行径都会导致应举资格被永久取消。

4.双下驼峰角子,小吃,出自《假装生活在宋朝》

5.封弥:即糊名制度,开始于1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