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第2/2页)

经过这段时间的高压工作,终于能得以喘息,不少人都为此大大地松了口气。

可算是能歇上一歇了。

陆辞的俸禄,也随着阶官的上升和领取了职事而正常发放下来,除却固定寄回密州去孝敬母亲的那一部分,剩下的供他一人花用,可谓绰绰有余。

尽管陆辞所雇佣的那几名健仆和厨子的亲眷都不在汾州,他还是大方地给人放了三天假,又发了一小笔赏钱,供其买些特产寄回家去。

至于这几天的伙食,他就预备在街上随意逛逛时,寻觅些生意不错的饭馆,给顺道解决了。

冬至这日,陆辞难得放纵,睡得颇晚才起身。

虽无下人服侍,但他早些年的清苦生活,也不是白过的,于是很快就打理好了自己,换了身便服,施施然地出门去。

他一将门推开,刚好就碰上了住在隔壁的何老和其长子何寻。

他们不料推门的是陆辞,只因听到声音,下意识地看了过去。

见是陆辞时,他们面上表情瞬间就凝固了。

陆辞只随意看他们一眼,见带上了木桶,便看出他们是要去新凿的那眼井打水了,莞尔道:“何老丈,不去买些年货,倒一早打水去了?”

何老做梦也想不到,这只跟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知州大人竟能叫出自己的姓来,登时满脸都因受宠若惊而泛红,如梦游一般,结结巴巴道:“陆陆陆知州,您也去打水啊?”

话一出口,他就恨不得狠狠扇如傻子一般说起胡话的自己几个耳光。

这问的都是什么话!

陆辞却未计较,只笑道:“多亏大勇他们,水已于昨日打好了,我这会儿只上集市去看看。何老若不出门,可有什么需要我帮着捎带的?”

“……”

乍听这话,何老脑子都是懵的。

等反应过来后,他只觉得,哪怕算上自家所有的列祖列宗,活着的时候,也绝无可能见过这般平易近人、亲和良善的知州了。

他再脸厚胆大,也不敢劳烦知州大人给自己带东西,赶紧婉拒后,拽着傻愣的长子一起,给陆辞深深行了一礼。

陆辞倒不完全是出于客套,但见何老这般反应,便笑着摇摇头,也不勉强,先离开了。

何家父子就如兵士一般站得笔直,恭恭敬敬地目送他离去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是真的欢喜。

——有这么一位连他这种糟老头子都肯温和对待、又不失雷霆手段去惩治鬼祟宵小的知州,汾州城里的好日子,怕是才刚起了个头呢。

何老如此感叹着,忽然察觉到四周有人开了二楼的门窗,在探头探脑时,不由挺起胸膛,大步拽着儿子,朝水井走去。

却说在得知租下此庭院的不是别人,正是新任知州时,几乎将整条街巷的人家都震惊了。

特别是原还看重陆辞的容貌气质、以及表现出的财力,盘算着将女儿嫁给他的人家,更是心情复杂。

结果没等他们纠结完,就发现陆知州一下衙就闭门不出,让他们根本找不到上门拜访的时机。

后来陆辞着手刑狱方面,让祸害乡里的拦路虎再无出头之日,叫人拍手称快之余,也给其添了几分凶名。

只要一想到齐京等人的下场,他们不自觉地就不敢妄动,更遑论是攀亲了……

陆辞倒不知道他们的纠结心思。

因距饭点还有那么一会儿,他就在集市里闲逛了一会儿。

然而沿途遇到的百姓,居然不乏认出他身份的,且都一脸大惊大喜地向他行礼,然后就心满意足地让出道来,只继续用炽热的目光追随一段。

陆辞起初还感到一些不自在,后来也就适应了。

汾州百姓的行径,让他想起密州城里热情的井巷街坊的同时,也清晰地感觉出了两者的不同。

难道是因为……官威?

陆辞若有所思地咬了一口肉包子。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可能不明白我为啥要写到拦路虎这个人,还用了一定篇幅。

因为史料上,狄青之所以负罪,就是因为杀了这个人(有一说是他自己杀的,有一说是他哥哥杀的、他只是顶了罪)。

所以狄青的命运,从陆辞来汾州的第一天,就已经改变了^_^。

注释:

犯人依法定程序的申诉后,受诉机关必须依法予以复审。如不同意受诉,则须出具文书,犯人便可越诉。无故不受诉的,要受处罚。

对上诉案复审的办法是:如犯人系在录问或宣判时“翻异”而向原审机关申诉的,该机关必须“移司别勘”,即将案件交给非初审的其他审判机构重新审理,又叫“别推”。

如犯人系在宣判后向上级机关申诉,或虽向原审机关申诉但“别推”后仍不服而申诉不止,则须由上级机关复审,称为“移推”。“移推”时,上级机关须“差官别推”,即派遣与原审不相干的其他机关的官员前往审理,更多的则是把案子移交到其他机关所在地就审,也可以由本机关直接审理(或派员前往或把案子移交过来),但绝不能送回原审机关审理,要严禁原机关插手。“移推”后,犯人仍不服的,则须再次“差官别推”。

每次复审,都必须有录问官录问。录问官不能驳正冤假错案则要受罚。当然,复审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北宋时原则上规定为三次,三次复审结果相同而犯人仍不服的,司法机构一般不再受理。(《两宋文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