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第3/3页)

得亏在与吐蕃兵交战时,他以弓弩为主,并未与其短兵相接,才没招来敌军小觑。

但日后就不好说了。

模样长开不是一日两日之功,他思来想去,索性打副面具,习惯了戴着之后,还能一劳永逸。

听完狄青的解释后,陆辞顿觉哭笑不得。

扮猪吃老虎,难道不好么?

不过看小狸奴一脸认真,他总觉不好直言打击。

于是刚到嘴边的话,在想想之后,还是给咽下去了。

——谁没个中二时期呢?

陆辞宠溺地想。

说白了,不就是COS个兰陵王吗。

等过上一阵子,发现着实不方便,或是自觉傻气后,无需他说,狄青也会自己作罢了。

话虽如此,但狄青这少有的傻气且固执的表现,还是让陆辞潜意识里有些惦记。

在给朱说和柳七回信时,都忍不住想起。

陆辞唇角含笑,刚要落笔时,就愣住了。

——且慢。

若是他没记错的话,因模样太过俊俏而坚持戴面具作战,还能在史上留名的猛将里,除了被一些电视剧演烂了的兰陵王外,的的确确,还有一人。

……那人,叫什么来着?

随着这份后知后觉的来到,淡定的微笑,终于从陆辞唇角逐渐消失了。

他面无表情地放下笔,揉了揉眉心。

——好像。

他双目放空,似在思考。

——似乎。

他闭上了眼。

——也许。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片死寂中,重新睁开眼的陆辞,脸上是破天荒的一片空白。

等最后一点怀疑,随着姗姗来迟的记忆破灭后,他忽地往前一俯,任前额结结实实地磕在了白纸上。

——难怪初战沙场,就能技惊四座。

亏他还以为自己慧眼识珠,沙场淘金,当了回本会默默无闻的千里马的伯乐。

——却是今日才知晓,原来自己含辛茹苦养了好些时日的小狸奴,根本不是个简单角色啊!

作者有话要说:几位歌妓至今仍未得知的是,导致她们翻车的最大原因,是把马屁拍在了马腿上……

狄青终于在陆辞这掉马啦!可喜可贺!

注释:

1.军法:

宋tai 祖时,规定“禁兵之衣长不得过膝;买鱼、肉及酒入营门者,皆有罪”。只准穿褐色衣服,禁止穿黑衣。禁兵将士无故不得离开本班,每班轮派二人出营购物。军人不准赌博,违犯者,以违制论,徒二年,降低其名次。《武经总要》载录军事法规七十二条,主要涉及行军作战。内容有“漏军事或散号漏泄者,斩”;“临阵先退者,斩”;“临阵非主将命,辄离队先入者,斩”;“贼军去阵尚远,弓弩乱射者,斩”;“临阵弓弩已注箭而回顾者,斩”;“不服差遣者,斩”;“奸犯居人妇女,乃将妇女入营者,斩”;等等。[注释]关于禁兵逃亡,宋初规定逃亡满一天,斩。仁宗时,放宽至满三天。神宗熙宁五年(1072),改为月俸达五百文的禁兵,满七天,斩。南宋人王质列举当时军人“有斗伤之禁,有博戏之禁,有禽犬之禁,有巫卜之禁,有饮禁,有滥禁,有逃禁,有盗禁,有诡名之禁,有匿奸之禁,有敛财之禁,有弛艺之禁,有窃造军器之禁,有私传兵式之禁,有出法物之禁,有结义社之禁”。这些禁约自然还有许多条文。由此可知,宋朝的军法是相当严格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军政逐步腐败,有法而不行的情况也相当严重。(《两宋文化史》)

2.狄青戴青铜面具:

……狄青有的是胆气,主动请缨,承担大部队的先锋角色。每每交战,但见他披头散发地配上铜制面具,一马当先,驰射挥刀,勇猛出击,令对手望而生畏,无人敢挡。(《生逢宋代:北宋士林将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