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起我就对他们说“是,是”,开始得挺顺利。另一方面,黑人居民区依然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即使芝麻大的事,也会有一群人聚集拢来。几家商店橱窗被打碎,上午,发生了好几起公共汽车司机和乘客之间的冲突。报纸列举了夜里爆发的类似事件。一百二十五街上一家商店门面上装的镜子被砸了,我走过时看见一群男孩在参差不齐的镜玻璃碎片前跳着舞,一边望着自己歪歪扭扭的影子。一群成年人在路边观看,警察赶也赶不开他们,口中还嘀咕克利夫顿的名字。我并不喜欢这种种征兆,尽管我很希望看到委员会狼狈不堪。

我一到办公室,就有会员向我报告区里一些地方冲突的情况,我一点也不高兴;这种暴力行动毫无意义,况且,由于拉斯在那儿顺水推舟,矛头实际上是对准黑人居民区本身。不过虽然我感到我违背了职责,我还是对情况发展感到满意,因此继续进行我的计划。我派会员出去混在人群中,要他们想方设法拖后腿,不让暴力行动进一步发展。我又写了封公开信给各报,指责他们“歪曲报道”并夸大了一些小冲突。

下午后半晌,我在总部汇报说,局势已逐渐平静,我们正在动员居民区里一大批人参加一场大扫除活动。这次大扫除的目的是把所有的后院、楼房之间的通道以及空地上的垃圾、废物清除掉,同时也将从哈莱姆区老百姓的心坎里把克利夫顿清除掉。这个策略太露骨了,以至于我站在他们面前时几乎把我是个看不见的人这一信念给丢了;可是他们却倍加赞赏。然后我交给他们一份新会员的假名单,这时,他们愈发兴高采烈。这么一来,事实证明他们是正确的啰,纲领是正确的,事情正在沿着他们预定的方向前进,历史在他们这一边,哈莱姆区人民热爱他们。我坐着听他们就此高谈阔论,心中只觉得好笑。我把我将要扮演的角色看得一清二楚,正如我看到杰克的一头红发那样。我的生平往事,有的记得比较清楚,有的早已忽略,这时一齐在我心头涌起,这种意识的跳跃犹如窥视一个角落那样具有讽刺意味。他们要我成为一个辩解人,任务是否认在哈莱姆全区有变化莫测的人的因素存在,这样,如果这个因素以任何方式阻碍他们的计划,他们就可以置之不理。我准备在他们面前把群众描绘成一群乐天派,温顺善良,任人摆布,一向乐意接受他们的每一步策略。在某种形势下,别人的反应是义愤填膺,而我则说,我们这儿风平浪静(如果说我们黑人愤怒了对他们有利,那很简单,只要在他们的宣传机器里编造一番,说我们很愤怒就行了;是否属实是无关紧要的);如果有人为他们的策略感到迷惑不解,我就向这些人保证:我们能以爱克斯光一般的洞察力直窥真理。如果说有些群众团体对发财致富感兴趣,我就应该向兄弟会成员和其他区的一些怀疑分子保证,我们鄙弃钱财,因为金钱能腐蚀人,使人在本质上堕落。如果其他少数民族置怨恨于脑后,仍然爱这个国家,我就应该对委员会说,我们黑人丝毫不受其影响,并且绝对痛恨这种荒谬的人性和不纯的反应。这儿一个最大的矛盾是:他们可以谴责美国社会腐化堕落,而我却得说我们黑人奇迹般的健康,尽管我们与美国社会血肉相连,息息相关。“是,先生,是,先生!”我虽然是个看不见的人,但是我将向他们报告种种假象,让他们听了放心;我将比托比特走得更远,至于那个臭茅坑雷斯特拉姆——哼!我坐在那儿时,他们中间有一个人把我发展了假会员一事乱吹了一通,说是有全国意义。一个幻觉正在创造出一个反幻觉。走到哪里才能了结?难道他们会相信自己的宣传?

后来在冥神大楼,往日情景又回到眼前。杰克的生日正是喝香槟的大好时机;大热的三伏天晚上,人们比往日更是易于借酒撒疯。我感到信心十足,可是后来我的计划稍稍脱了榫。埃玛兴致勃勃,也很体贴,但是她那硬邦邦的漂亮脸蛋上有一股神气在警告我:不要轻举妄动。我估摸她虽然可能愿意顺遂我的欲念(为了满足她自己),她太精明、老练,对阴谋诡计很有一套,作为杰克的情妇,她不见得肯以这个地位为代价把重大机密透露给我。因此我一面和埃玛跳舞、争论,一面把目光在招待会上扫来扫去,希望能另外找到对象。

我们在酒吧间相遇了。她名字叫西比尔,她跟某些妇女一样,同样认为我作的有关妇女问题的讲演不是只看到问题的政治方面就能作得出来的,而是由于我对问题有深入的了解。她曾几次暗示愿意和我结交。我一直佯装不懂,一方面因为我在这方面的初次经验告诉我要回避这种局面,另一方面因为她在冥神大楼常常喝得醉醺醺的,仿佛另有企求。这种类型的已婚妇女,很容易被人误解,即使我对她有意,我也会像逃避瘟疫似的远远避开。不过她此刻显得郁郁不乐,况且她是一个大头头的妻子,这两点又使她成为我理想的目标。她很孤独,因此事情进展得很顺利。在喧嚣的生日招待会上——次日晚上还有一次公共集会庆祝——没人会注意到我们,她没多久就走了,我送她回家。她感到丈夫老是忙忙碌碌,把她怠慢了。我告别的时候约定了第二天晚上在我的住所会面,她丈夫乔治将参加生日庆祝会,不会想到她的。

一个燥热的八月之夜。东方天空中电光闪闪,潮湿空气中有一股紧张气氛,简直叫人透不过气来。我借口不舒服离开了办公室,以免不得不去参加庆祝会,花了整个下午作准备。我既无欲念,也没有什么收藏的名画来诱惑对方,只是在起居室里有一瓶中国百合花,在床头桌上放了一花瓶美洲红蔷薇。我准备了相当数量的葡萄酒、威士忌和烈性甜酒,绰绰有余的冰块,从“凡杜姆”食品店里买来了各式水果、奶酪,还有胡桃、糖果以及各种精制零食等。总之,我认为赖因哈特会怎么准备我就怎么准备。

可是我一上来就显得笨手笨脚。酒太凶——她就是喜欢烈酒;我过早地谈起政治——她讨厌极了。虽说她经常和意识形态接触,她对政治并不感兴趣,也不了解她的丈夫昼夜筹划的计谋究竟是些什么玩意儿。她可对酒深感兴趣,我只得一杯一杯地陪她饮酒;她喜欢凭空编造一些与乔·路易36、保尔·罗伯逊有关的戏剧性小场面。我性情和这两人不同,地位又远远不及,因此无法扮演这两个角色,而她竟然以为我能连续不断地哼唱《老人河》,或者凭借肌肉的力量,显示几手绝招。我被弄得莫名其妙,又暗自好笑,结果我们两人之间仿佛在进行一场竞赛,我这一方竭力想使我们不脱离实际,而她这一方却想入非非,以为我是什么无所不能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