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之年

我们住在弗莱兹路尽头那边的房子时,母亲还没学会开车以前,我们经常走路进城。城就是指诸伯利,在一英里外。她锁门时,我要跑到大门口,看路的两边,确保没有人过来。那条路上除了邮差和班尼叔叔还会有谁呢?我摇摇头,她就会把钥匙藏在阳台的第二根柱子下,木头已经腐烂了,露出一个小洞。她认为会有盗贼。

我们背后是格兰诺兹沼泽,瓦瓦那什河,还有远处的山,都空荡荡的只有树木,不是出于地理知识缺乏,有时我觉得那就是世界的尽头。我们就是沿着最多两道车辙宽的弗莱兹路,来到了这个尽头,路中间长着茂盛的车前草和繁缕。我总是想着盗贼的事情。我想象他们只有黑白两色,忧郁专注的脸,专业的服装。我想象他们在不远处等待着,比如沼泽旁长着蕨类的湿软的野地,等待着,对我们的房子和里面的一切一清二楚。他们知道涂金的蝴蝶手柄的杯子;我的珊瑚项链,我觉得很难看还扎人,别人却说很有价值,因为是父亲的姑妈海伦环游世界时从澳大利亚寄来的;结婚前父亲买给母亲的一条银手镯;一只有日本图案的黑碗,看起来很宁静,是结婚礼物;母亲白中带绿的拉奥孔墨水池(镶在桌上),是高中毕业成绩优异的奖励—那条蛇巧妙地缠绕和遮住了三个男性雕像,我永远都无法知道他们下面有没有大理石生殖器。盗贼最想要的就是这些,我明白,但是他们不会行动,除非我们的粗心大意给了他们机会。他们对这些东西的认识和贪婪,让它们看起来的确具有了价值和独特之处。我们的世界切实地反映在盗贼的头脑中。

当然,后来我开始怀疑盗贼的存在,或者至少他们会这样行事。依我看,他们的方式极有可能是很偶然的,他们的认识是模糊的,他们的贪婪没有明确的对象,他们与我们的关系近乎无意。当我不那么相信他们的存在时,我可以轻易地沿着河边去沼泽,但是好一段时间,我想着他们,怀念对他们的想象。

在我脑海里,上帝的形象远没有盗贼那么清晰、纯粹。母亲不太愿意提起他。我们属于—至少父亲和父亲的家族属于—诸伯利的联合教堂,弟弟欧文和我小时候都在那里受洗,显示出母亲这边令人吃惊地软弱或慷慨;也许孩子的出生让她成熟了,也迷惑了。

联合教堂是城里最现代、最大也最繁荣的教堂。在教会联合时,它纳入了所有以前的卫理公会派教徒、公理会教徒和一大批长老会成员(包括父亲的家族)。城里还有四个教堂,都很小,相对贫穷,按照联合教堂的标准来说,都走向了极端。天主教堂是最严重的一个。它是白色的木制建筑,简单的十字架,立在城北部一座小山上,为天主教徒举行特殊的仪式,像印度教徒一样,他们的圣像、告解和圣灰星期三的聚会都奇异而神秘。在学校,天主教徒是一个虽然很小但并不怯懦的部落,大多是爱尔兰人,他们不待在教室里受宗教教育,而是被允许到地下室去,猛敲管子。很难把他们的粗暴吵闹和奇特而危险的信仰联系起来。父亲的姑妈,我的姑奶奶,住在天主教堂对面,经常拿他们“有点事儿就急着告白”开玩笑,但是他们可以告诉你,他们知道,婴儿的头骨,女修道院地板下那些被勒死的修女,是的,肥胖的牧师和妓女,还有黑人老主教,这些可不仅仅是玩笑。这些都是真的,有讲述这些事情的书。一切都是真的。就像学校里的爱尔兰人,教堂建筑也显得与此不符,空荡,简单,直接,无法让人联想到骄奢淫逸和流言蜚语。

浸礼会教徒也很偏激,但是完全不带邪恶,倒有些喜剧的味道。有社会地位的要人都不加入浸礼会,所以连波克·蔡尔兹这样给城里送煤和收垃圾的人,都能在里面成为领导人物,成为长老。浸礼会教徒不可以去舞会或看电影。女士不准涂口红。他们朗诵赞美诗的声音很大,嬉戏耍闹,心态乐观,尽管生活节俭朴素,他们的宗教却比任何其他教派都更通俗开心。他们的教堂离我们后来在河水街租的房子不远;很端庄,但也很时髦很可怕,是用灰色水泥砖建造的,碎石砌的玻璃窗。

长老会则由那些剩下来的拒绝加入联合教堂的人组成。大多是老人,他们反对星期天练习曲棍球,并且唱圣歌。

第四类教会是圣公会,没有人了解它,也没有人怎么谈论它。在诸伯利,它没有威信或资金支持,不像在那些残存着古老的家庭契约,或者有某种军事或社会团体维持它的运作的城市。定居瓦瓦那什郡和建立诸伯利的是来自英国北方的苏格兰圣公会、公理会和卫理公会派教徒。因此圣公会在这里不像其他地方那么流行,也不像加入天主教或浸礼会那么有趣,甚至不能像长老会那样有强大的说服力。不过,教堂里有钟,是城里唯一的教堂钟,我觉得钟是教堂里应该有的好东西。

联合教堂内部,光滑的金色橡木的靠背长凳摆成带有民主意味的扇型,中心是讲道坛和唱诗班。没有祭坛,只醒目地陈列着管风琴。彩色玻璃上描绘着行奇迹的耶稣(虽然不是把水变成酒)或寓言故事。星期天的圣餐礼上,红酒是用托盘传递的,装在小而厚的玻璃杯里,就像每个人都在吃茶点一样。甚至也不是红酒而是葡萄汁。这就是星期天大家统一着装聚集而来的教堂。狮子会成员也会来,拿着紫色流苏的帽子。医生、律师和商人传递盘子。

我的父母亲很少去教堂。父亲穿着不习惯的套装,显得恭敬而缄默。祷告时,他会把胳膊肘放在膝盖上,前额搭在手上,闭上眼睛,礼貌而矜持。母亲则一分钟都不会闭上眼睛,很少低头。她会坐在那里谨慎但不加掩饰地东张西望,像一个人类学家在记录一个原始部落的行为。她听布道的时候,身子挺直,眼睛明亮,怀疑地咬着口红;我担心她随时会跳起来,对什么事情发起挑战。她很明显没有唱圣歌。

我们在城里租的房子有一个房客叫弗恩·道夫提,她在联合教堂唱诗班。我会和她一起去教堂。我一个人坐着,是家庭唯一在场的人。父亲的姑妈住在城的另一端,不经常这么远道而来;反正诸伯利电台上也有礼拜的广播。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首先,很可能是为了让母亲心烦—虽然母亲没有直接反对—并以此引起别人对我的兴趣。我可以想象人们看着我,然后说:“你看见那个约旦小女孩了吗,每个星期天都是独自一人?”我希望激起人们对我的兴趣,被我的虔诚和坚持不懈感动,因为他们知道母亲相信什么不相信什么。有时,我把诸伯利人看成一大批观众,我的观众;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如此;对每个住在那里的人,城里的其他人都是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