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罪 3

判决书。对被告处以八年有期徒刑。其中杀人罪处以七年有期徒刑,违反毒品管理法处以一年有期徒刑。未判刑拘留日数113天也列入本刑计算。

被告生于公元1947年8月2日,为川尻恒造及多惠的长女,出生于福冈县大川市大宇[9]大野岛。两年后弟弟纪夫、三年后妹妹久美相继出生。父亲任职于市政府总务课,是地方公务员,家庭经济稳定,无任何问题。但是妹妹三岁时罹患重病住院,之后就时常进出医院。被告从那时起就觉得父亲不再关心自己,便想尽办法维系父女感情,她更加努力学习,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还曾担任过班长。

进入高中后,被告的成绩仍维持在前几名,她想进入东大的理科读书,但是父亲不同意。当被告得知父亲希望啊报考当地大学的文科并取得教师资格,她便不再坚持自己的理想,听从父亲的话,报考K大的文学部,并被录取。

大学四年她离开家一个人在学校附近的公寓生活。这期间,她交到了同性好友,因此过着充实的学生生活,当时并没有特定的异性朋友。在学期间她便取得教师资格,毕业后如父亲所愿,进入当地的大川第二中学教授国文。

(略)

第二天早上,小野寺保回到家里。被告一晚没睡,她对小野寺表示想辞去土耳其浴女郎的工作,两人一起去开小餐馆。小餐馆是死去好友S的梦想,她想代替好友完成这个梦想,但是小野寺对这个提议面露难色。被告开始怀疑小野寺的态度,叫小野寺将存折拿来给她看。当她知道小野寺不仅把她的薪水全部花光,甚至还任意动用她之前的存款时,她觉得小野寺简直是在践踏她好友的梦想,因此大动肝火。在两人争吵之际,被告发现小野寺有别的女人,所以她想无论如何都要脱离这样的生活。但是小野寺根本不了解被告的心情,反而跟被告说只要注射安非他命就可以改变一切,并强行为被告注射。为了从小野寺的手中挣脱,被告便拿起菜刀与其对峙,但是小野寺非但不害怕,反而挑衅地说:“你敢杀我,就来杀啊!”因此被告便奋力挥动菜刀,但是很快被制止住。小野寺还对被告说:“我已经受够你了,我要和山科的女学生同居,有人要我把你让给他,你就去找那个人吧!”被告看清小野寺根本不把自己当人看,而是像货物般处理时,便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可是她仍敌不过男人的力气。当她的手腕被扭痛的那一瞬间,菜刀掉落,刀尖很凑巧地刺入小野寺的脚趾,小野寺惨叫并疼得在地上打滚。被告趁这个机会将掉在地上的菜刀捡起,朝着小野寺用力一挥,造成小野寺右颈动脉破裂,失血过多致死。

(略)

律师说被告因为情绪激动而无法进行理智的判断一致行凶,因此主张被告当时处于精神异常状态。

(略)

小野寺保的言行举止应该遭到谴责,而被告面对身强力壮的男性欲强迫自己注射安非他命,拿出菜刀自卫的行为,也足以理解。此外,欲代替好友完成梦想,其行为本身亦可说非常良善。但是对于已经身负重伤无法动弹的男性,继续挥刀行凶,却是非常残忍的,而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已经超出正当防卫的范围。毋庸置疑,被告责任重大。至于经常注射安非他命一事,当小野寺劝诱时,只要有心拒绝仍可拒绝,但是被告却抗拒不了用安非他命缓解疲劳的诱惑,这点必须予以谴责。此外,被告在经济条件良好的家庭中长达,受过高等教育却落得如此下场,因为体弱多病的妹妹而得不到父爱,这些都值得同情。但是以自我为中心,任意而为,目光短浅地建立人际关系,被告的性格缺陷是不可忽视的主要原因,可以说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在这种性格的驱使下,被告在案发后竟然没有主动自首,而是追随死去的恋人,在玉川上水自杀未遂,却在偶然间和上前搭讪的S男发生关系,过起夫妻生活,种种表现均令人难以理解。

(略)

虽然在被告的尿检中没有检出安非他命,但被告供认自己注射过安非他命,且其住处冰箱里剩余的安非他命也为其所有。虽然被告对此表示反省,但对于受害人却毫无歉意,且不认为杀人乃严重的犯罪行为,始终没有悔过之意。

(略)

经过对以上情况及对被告人造成的利弊影响等综合考虑,认定判决书量刑合理,故最终按照判决书下达判决结果。

昭和四十九年八月(1974年8月)

“就是那个房间,你先进去。”

女子监狱看守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身穿浅绿色外套和长裤的这个看守,是个戴眼镜、四十岁左右的胖女人,脸上的装很厚。

我站在挂着“审讯室”牌子的房间前,将金属门打开。一踏进去我就停下脚步。整个房间很黑,啪的一声日光灯亮了,天花板上的电风扇也开始转动。

这个房间很窄。木制的桌子和椅子靠墙放着,中间的地板上画着两条白线,旁边放着两个像是洗衣篮的东西,其中一个里面放了灰色的衣物。

我走到房间正中央,看守也进来了,她将们关上并上锁。

“把你身上的衣服脱掉,我已经看到不想再看了。”

我点点头,将运动袋放在地上,脱掉毛衣、牛仔裤、内衣,放入篮子里。

“将腿跨在这两条线两边站好。”

我按照她说的做。

看守叫我转一圈。

“有没有哪里受伤?”

“没有。”

“穿上那里的囚衣。”

她指着灰色的衣物。

我想去捡刚才脱下来的内裤。

“内衣裤也穿我们提供的。”

“这些衣服呢?”

“在你出狱之前由我们保管。”

所谓的囚衣是灰色的上衣和相同颜色的长裤。虽然洗过,却是皱巴巴的。

我遵照看守的指示,穿上像纸一样薄的橡胶夹脚拖鞋,拿着包走出房间,然后被带到隔壁的保安课。一走进门,保安课的职员全都看着我,我停下脚步,连电风扇的声音都听得见。

“请一直往前走。”看守在我后面低声说。

我低着头又继续走。

正面有一张放着“课长”牌子的桌子,那里坐着一个身穿深蓝色制服的女性,我一走近,她就立刻站起来。她大约四十岁,个子不高,但是炯炯有神的眼睛发射出锐利的目光,妆容很自然。

我站在桌前。

“我带她来了。”

看守在我身旁敬礼。

“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