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巴比特(第3/15页)

[91]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美国现实主义小说家,代表作为《屠宰场》。

[92]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美国现代小说的先驱、现实主义作家、自然主义者,作品有《嘉莉妹妹》和《美国悲剧》等。

[93]弗兰克·诺里斯(Frank Norris),具有自然主义风格的美国作家,作品有“小麦史诗”三部曲等。

[94]约翰·斯坦贝克(John Steinbeck),美国作家,诺贝尔奖获得者,作品有《人鼠之间》《愤怒的葡萄》《月亮下去了》等。

[95]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美国诗人和文学评论家,意象派诗歌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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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过来,你这该死的服务员!……懒青蛙。我告诉你,泽尼斯[96]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先生们,你们去过泽尼斯运动俱乐部吗?它对你们来说可是个一流的好去处。”这可以成为《巴比特》书上的一段内容了,但它不是。这是刘易斯在巴黎的酒吧模仿着他那即将成名的主人公。

屡屡有人说,辛克莱·刘易斯对巴比特描摹得如此细致,是因为他自己其实就是一个巴比特,但这样的解释未免太过简单。他确实和巴比特一样,有一种非常美国式的自相矛盾:既渴望安定,又有一种永不停息的强烈冲动。但这两个人处理这种冲动的方式不一样。更准确地说,刘易斯着迷于自己的对立面——一个终其一生以循规蹈矩为目标的男人,加入对的俱乐部,拥有对的东西。既然他永远也成不了这样的人,他就变了这么个人出来,通过想象的大门进入了他的世界。

刘易斯可以如此惟妙惟肖地刻画一个“标准化”的男人是因为,他始终是一个局外人,尽管有时并非情愿,对他来说,正常是如此不可企及,几乎到了令人渴求的地步。恰似约翰·厄普代克提醒我们的,模仿他人是一种掩饰自己无法建立真正的人际关系的方式。

一次,他的震颤性谵妄发作,他的第二任妻子,不服输的多萝茜·汤普森正努力将他弄上救护车,他反倒抢先指责起她来:“你毁了自己的人生,你现在又要毁我的!你毁了你儿子的人生,你这卑鄙的人。你叫我恶心,恶心!”只有见到这样的时刻,世人才能想象她当时是多么失意怨愤。

写作如酒一样,成了终生之瘾。写作给了他一处避难所,逃避的不只是世界,还有他自己。在给格雷西的一封信中,他写道:“东河往下流淌着,就像小神的一场梦,所有的褐色小房子都在下沉隐没,而我永远地坐着,像福特工厂一直按按钮的工人一样诗意地工作着。”

[96]泽尼斯,是《巴比特》中的虚构城市,意为顶点、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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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目睹的是乔治·福·巴比特[97]先生在4月一个美好的早晨努力继续睡觉的场景。不像他的创造者,巴比特先生——或随他太太麦拉亲切的叫法,“乔吉”——靠谱、勤奋,是个敬畏上帝的家庭型男人,他跟岳父一起做房地产生意,且经营得颇为红火。他是从小镇来的,但后来有了更好的环境,在一个繁华城市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这让他对他的出生地甚至近亲都有一种强烈的轻蔑,他把他们都看作“家乡来的土包子”。巴比特声称自己属于神圣的自力更生的美国人群体,他们辛勤工作,来到如今所在的地方,而且,天呐,整个世界都应该知道他们对自己的成就有多么自豪!很快我们就会发现,做个自力更生的人跟独立或个人主义基本没什么关系:对巴比特这样的人来说,要得到现在的一切,他需要逐步为一个更高的理想放弃自我。所幸,对一个把生意当成上帝的人来说,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尽管他在口头上拥护个人主义,但他生存的基础是融入环境,学会他在社会所处的那个位置需要的八面玲珑、无棱无角。

巴比特对他所在的城市泽尼斯有很深的认同感,以至于故事并非从他开始,而是从这座城市开始的。作者告诉我们,这城市简约的高楼“既不是城堡,也不是教堂,一望而知就是朴实美观的办公大楼”,这一点很重要。泽尼斯城是一个中型城市中心,是美国商业与生产的支柱,它本身就是一个角色。的确,泽尼斯就是那种全美国都会有的城市。“一个突然掉进泽尼斯商业中心的异乡人绝对分不出他所在的城市是在俄勒冈州还是乔治亚州,俄亥俄州还是缅因州,俄克拉何马州还是马尼托巴省[98]。但是对巴比特来说,这城市的每一寸都独特又激动人心。”

不像《哈克贝利·费恩》,哈克同过去的决裂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解放,而此处对过去的态度同亨利·福特的名言更有共鸣,“历史就是骗人的鬼话”。新的建筑似乎是凭空而起。所有过去的残留,“前几代人那经历风雨销蚀的建筑物”、“双重斜坡四边形屋顶上盖板都已翘裂的”邮政局、“大而无当的老式房子上的红砖尖塔”、“窗眼又小又被煤烟熏黑了的”工厂,还有“灰突突的木建公寓”,都是“怪物”,被故意拿来和“闪闪发亮的新房子”做对比,它们都是像巴比特这样的幸运者建造的。哈克既热爱又需要的大自然,在这里同历史和传统一样,成了牺牲品。随着叙述的推进,我们了解到,年久残旧的建筑跟新建的闪亮高楼并存、自然与人工并存,这些令人不舒服的感觉,在城市居民之间的矛盾冲突中也有反映:一边是懒散的工薪族和支持他们的主张彻底改革的因素;另一边是干净利落、积极向上的公民,他们属于办公大楼和令人振奋的新房子——我们的麦氏豪宅和防腐改装房屋的前身。

经过对城市苏醒时分的细致描写之后——闪闪发亮的楼宇从薄雾中“高耸”而出,工人、店员和其他有生产力的雇员渐渐填满街道,我们终于见到了四十六岁的乔治·F.巴比特,在芙萝冈住宅区一所荷兰风格住宅的凉台上,这房子里的主人卧室,正是“适合中产阶级居住的令人愉快的现代房屋”。哈克那令人窒息的房子里的居民,那些体面的、常去教堂的市民,已然变得更为文雅,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更模式化了。在这房间里,“人们是否活过、爱过”,“午夜是否读恐怖小说,周末早上是否慵懒惬意地躺着,一点类似的迹象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