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传情达意(第2/4页)

从普鲁斯特对阿尔贝蒂娜的嘲讽中,我们也了然他何以对路易·冈德拉特别感到失望。

路易·冈德拉是二十世纪初的知名文人,《巴黎评论》的编辑。1906年,有人邀他编一部乔治·比才的书信集,并为这部书信集写一篇序。这是很风光的事,当然不能儿戏视之。比才三十年前去世,是位有世界声誉的作曲家,歌剧《卡门》、《C大调交响曲》奠定了他不朽的地位。给这么一位天才人物的书信集作序,冈德拉的压力可想而知。

乔治·比才

不幸的是,冈德拉就像普鲁斯特笔下的金翅雀,老想着显出自己是个大家伙,路易·冈德拉实际上却又力不从心,结果写出了一篇煌煌大论,托大到近乎可笑。

路易·冈德拉

1908年秋的某一天,普鲁斯特躺在床上看报,看着看着,目光落在冈德拉序言的摘录上。冈德拉的散文笔调让他大倒胃口,以致他忍不住写信给比才的遗孀斯特劳斯夫人(斯特劳斯夫人恰好是他的朋友)发泄心中不满之意。

“为什么明明可以写得好点,他却写成这样?”普鲁斯特实在困惑。“提到1871年,直说就行了,干嘛加上‘最令人痛心的一年’;为什么提到巴黎,非得紧跟着强调一句‘伟大的城市’,说到德劳内就要称‘伟大的画家’?为什么感情非得是‘节制’的、好脾气必是‘令人愉快的’,而写到丧亲之事则必用‘冷酷’修饰?此类绝妙好词触目皆是,实在是不胜枚举。”

冈德拉刻意嵌进的这些字眼当然无“绝妙”可言,不过是对“绝妙好词”拙劣的模仿而已。这些词出现在古典作家笔下,也许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但是后来经不住那些只知卖弄文采的作者频频袭用,早已成为纯粹的装饰。

倘若肯在如何写得诚挚真切这方面多操点心,冈德拉便不会因想到1871年那年很糟就例行公事般地加上一句“那是最令人痛心的一年”。1871年初,普鲁士军队围困巴黎,市民饿得连巴黎动物园里的大象都杀了吃;普鲁士士兵在香榭丽舍大街昂首阔步;巴黎公社实行恐怖统治……这些都是实情,但是就仗冈德拉笔下夸饰空洞的字眼,何能传达这些经验于万一?

但是冈德拉使用这些空洞的漂亮字眼乃是有意为之。他认为文章就得这么写,喜用漂亮字眼不过是他的主张的自然延伸。在冈德拉看来,好文章就得学步前贤,前代名家的作品即是最好的范本,坏文章则总是起于狂妄的念头——以为写作不必模仿前人,就当师心自用。冈德拉在别处曾以“法兰西语言纯洁的捍卫者”自命,主张如此,自无足怪。语言须纯正,万不可让堕落文人肆意玷污,冈德拉对这类文人深恶痛绝,因为他们拒不遵从传统认可的种种表达方式,但凡见其报章文字中过去分词使用不当或误用某词,他便要兴师问罪,鸣鼓而攻。

普鲁斯特对冈德拉的保守主张当然不以为然,他向斯特劳斯夫人言明他的立场:

每个作家都须创造出自己的语言,一如每个小提琴家都须创造出他独有的“音色”……我不是说但凡有原创性的作家我都喜欢,不管他写得好不好。我喜欢——这也许是我的毛病——那些有原创性而又写得好的作家。说他们写得好乃是因为他们有原创性,有戛戛独造的语言。精确、优美的文体当然是有的,但那并非人们通常以为的那一种,它恰恰来自原创,经由磕磕碰碰的摸索终而获致。“羞怯的感情”、“令人愉悦的好脾气”、“最令人痛心的一年”之类,毫无精确可言。捍卫语言的惟一方式就是向她挑战,没错,没错,就是向她挑战,斯特劳斯夫人!

冈德拉虽口口声声嚷着要捍卫语言的纯洁性,却不免忽略了这样的事实:为了将自己的情思表达尽致,文学史上每一位杰出作家均越出了前辈作家确立的规范。普鲁斯特讥讽道,若是生活在拉辛那个时代,冈德拉这位“纯正语言的捍卫者”甚或会去教训被视为纯正法语化身的拉辛,因为拉辛的语言与前人相比也小有出入。他很好奇,若是看到拉辛《安德洛玛克》一剧中的下列诗句,冈德拉会做何反应:

你感情屡变,我仍爱你;一心待我,我们的爱情又会怎样?……

为什么你要杀了他?他有何罪?你有什么权力杀他?

是谁让你下此毒手?

这些诗句美则美矣,但是不是坏了纯正法语的规矩?普鲁斯特想象冈德拉会怎样给拉辛来上一顿酷评:

我明白你的逻辑,你必是这么想:你情感屡变,我仍然爱着你,若你一心爱我,我们的爱情将多么美妙。但是像你这么遣词造句不可取。你说你会忠于爱情,即足以传情达意。身为纯正法兰西语言的捍卫者,我不能容忍你这么写。

普鲁斯特写道:“我向你保证,夫人,我不是在嘲笑您的朋友,”话虽如此,他既挖苦得兴起,自然下笔不能自休。“我知道他是多么有才,又是如何渊博。问题出在‘教条’二字上。此人事事均持怀疑态度,对语法的规矩倒坚信不疑。可是天哪,斯特劳斯夫人,哪有什么金科玉律?就连语法也没有!……只要打上了我们个人的印记,状写出我们的选择,我们的喜好,我们的彷徨,我们的欲望乃至我们的弱点,那便是好文章。”

个人的印记不仅令作品更具美感,而且显得更真实。如果你事实上不过是《巴黎评论》的一个编辑,却老试着用夏多布里昂或雨果的腔调说话,那只能说明你对发出自己独特的声音,亦即你路易·冈德拉所以为路易·冈德拉的独到之处,并不留意,倒颇似鹦鹉学舌,一心把自己弄得像巴黎中产阶级淑女的阿尔贝蒂娜,明明可以是个有自己特点的姑娘,却开口“您真是没见识”,闭口“没工夫陪您烧钱”,全然丢了自己的个性,硬是把自己填进死板矫情的社会模子里。如果确如普鲁斯特所言,我们必得创造出自己的语言,那恰恰是因为,惟有在创造中我们才可从陈词滥调的包围里脱颖而出,获得新的空间,这要求我们淡看礼仪之类,如此才能更好地表现出自己独特的气质。

在私人生活的领域内,语言的个人印记是再明显不过的了。我们对某人知之越深,便越觉其通用名似不敷用,总想给他另立新名,这才可见出我们对他的了解不同一般。普鲁斯特出生证上的名字是瓦伦丁·路易·乔治·尤金·马塞尔·普鲁斯特,这名字长得叫人受不了,他周围的人都觉着还是径呼作马塞尔之类来得好些。在母亲那儿,他是“我黄色的小宝贝”、“我的小金丝雀”、“我的小傻瓜”、“我的小淘气”;又叫“我可怜的狼儿”、“可怜的小狼崽”,或“小狼崽”(马塞尔的弟弟罗贝尔她则唤作“我的另一只小狼崽”,以示长幼之别)。在友人雷纳尔多·哈恩那里,普鲁斯特是“布昂彻”(他则呼雷纳尔多“班尼布斯”);在另一朋友安通纳·毕拜斯克那里,他则成了“勒克阿姆”,当其太过亲热时,又呼他“马屁精”,或是隐晦地叫作“土星人”。在家里,普鲁斯特让女仆称他“马尔索”,他则叫她“普鲁普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