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

那是个星期六上午。白天时间短,空气中有股寒意。我在理发。我坐在椅子上,对面靠墙那里,坐着三个男人在等。其中有两位我从未见过,不过另外一位我认识,尽管还没能把他的名字对上号。理发师给我理发时,我一直看着他。他嘴里转动着一根牙签。他体格魁梧,五十岁左右,头发短而卷曲。我努力想给他对上号,后来想到他站在银行的大厅里,戴着帽子,穿着制服,佩了一把枪,眼镜后面的小眼睛里带着警惕。他是位警卫。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位年长许多,一头卷曲的灰白色头发。他在抽烟。另外一位尽管没那么老,头顶的头发几乎全都没有了,头侧的黑色直发垂到了耳朵那里。他穿着伐木靴,他的裤子上因为沾了机油而发亮。

理发师把手放在我头顶,转动我,好让他看得更清楚。然后他跟警卫说:“你打到鹿了吗?”

我喜欢这位理发师。我们并没有熟到能够直呼其名,可是当我进来理发时,他认识我,知道我以前经常去钓鱼,所以我们就聊钓鱼。我不觉得他打过猎,但是他什么话题都能聊,还是个好听众。在这方面,他就像我认识的几位酒保。

“比尔,说来挺滑稽,也最糟糕不过了。”警卫说。他取下牙签放到烟灰缸上。他摇摇头。“我算是打到了但是又没有打着,所以对你的问题的回答呢,是是又不是。”

我不喜欢他的说话声音,对于一个大块头的人来说,那种声音不相称。我想到了“娘娘腔”这个词,我儿子以前经常用。那种声音多少有点女性化,另外还有点沾沾自喜的感觉。不管怎样,不是你想着听到的那种,也不是想整天都听到的那种声音。另外两个人看着他。那个岁数大一点的人在抽着烟翻阅杂志,另外一个人拿着一份报纸。他们放下在看的,转而去听警卫说话。

“讲吧,查尔斯,”理发师说,“让我们听听。”他又把我的头转了一下,拿了一会儿剪刀,然后接着干活。

“我们去了费克尔岭,我、我家老头子还有小家伙。我们在那种溪谷里打猎。我家老头子守在溪谷的一头,我和小家伙到了另一头。小家伙还有宿醉,该死的东西。当时是下午,我们天刚亮就出来了。小家伙腮帮子那里颜色苍白,整天都在喝水,我的和他的都喝。但是我们希望山下边几个打猎的会把一头鹿往山上我们这个方向赶。我们当时坐在一根木头后面看着那片溪谷,已经听到山谷里有枪响。”

“那里有果园。”那个拿着报纸的人说。他很不安生的样子,老是一会儿跷起一条腿,晃动皮靴,然后换另外一条腿跷起来。“鹿会去果园里待着。”

“对,”警卫说,“它们夜里会去那里,那些混账东西,吃青苹果。嗯,我们那天早些时候听到过枪响,我说过,我们当时只是干坐在那里,这时,一头巨大的老公鹿从树丛中窜出来,离我们不到一百英尺。当然,小家伙跟我同时看到了它,那不用说,他马上趴下来朝它开枪,那个糊涂蛋。结果,小家伙对那头老公鹿完全没有造成什么危险,但是一开始,它分辨不出枪声来自哪里,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跳。这时我开了一枪,但是一片混乱中,我只是把它打晕了。”

“打晕了。”理发师说。

“你知道,把它打晕了。”警卫说,“打在肚子上,只是把它打晕了。它低下头颤抖起来,浑身都在颤抖。小家伙还在开枪。我感觉就像回到了朝鲜。我又开了一枪,但是没打中,公鹿先生就又跑进树丛,但是这时候,上帝知道,它没有你们所说的那种活力了。到这时,小家伙已经打光了他的子弹,一枪都没有打中,但是我打中了它,一枪正好打在它的肚子上,给它泄了点劲。我说把它打晕了,就是指这个意思。”

“然后呢?”那个人之前就把他的报纸卷成筒,这时在拿它敲打自己的膝盖,“然后呢?你们肯定会追踪它。它们每次都会找个不容易被人找到的地方死去。”

我又去看这一位。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些话。那个年纪大一点的人一直在听,警卫讲故事时,他一直在听。警卫因为受到关注而异常兴奋。

“可是你们追踪它了?”那个年长一点的人问,不过那并不算是个问题。

“我追了。我和小家伙,我们追踪它。但是小家伙根本没有多大用。他在追踪时犯了恶心,把我们拖慢了,那个糊涂蛋。”想到那种情形,他忍不住笑了笑,“他整夜喝啤酒、泡妞,然后以为第二天自己还能猎鹿。他现在明白了,真的是。但是我们去追踪那头鹿,也追得不错。地上有血,树叶和忍冬花上有血,到处都有血,甚至它倚靠着休息的松树上也有。从来没见过一头老公鹿会有这么多血,我不知道它是怎样撑下去的。但是当时天色开始变黑,我们必须回去了,另外我也担心老头子,不过后来发现担心是多余的。”

“有时候,它们只是一直跑下去。但是它们每次都给自己找个不容易被人找到的地方死去。”拿着报纸的那个人又特地重复了一遍。

“我先是为小家伙没打中而臭骂了他一顿,他正要回嘴时,我打他了,我太生气了。就在这里。”他指着自己的头部一侧咧着嘴笑,“我打他耳光,混账的小家伙。他岁数还不是太大,需要这个。”

“好了,这样那头鹿会落到郊狼嘴里。”那个人说,“它们,还有乌鸦和秃鹰。”他摊开报纸,弄平,放在一边。他又跷起一条腿,看了一眼我们其他几个人然后摇摇头。但是不管怎样,看起来对他来说都无所谓。

那个年长一点的人之前就把自己的椅子转了个方向,这时在往窗外看着不够灿烂的上午太阳。他点着一根烟。

“我想是这样,”警卫说,“可惜啊,它是一个又老又大的混账东西,我真希望能把它的角放在车库里。所以呢,回答你的问题,比尔,我既打到了鹿又没有打到。可是到后来,我们还是吃上了鹿肉。那段时间里,老头子自个儿打到了一头小鹿。他已经把鹿带回帐篷,把它挂起来,内脏掏得干干净净,已经把肝、心和腰子用蜡纸包好放在冰箱里。他听到我们回来,就站在帐篷前面。他伸出手,上面全是干了的血。一句话都没说。老家伙一开始把我吓了一跳,有一会儿,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双老手看上去像是用油漆漆过。‘看,’他说,”——说到这儿,警卫伸出自己胖乎乎的手——‘你看我干了什么。’然后我们走进灯光下,我看到他那头小鹿挂在那里。一只小鹿,只是一个混账的小东西。可是老头子呢,他开心得要命。我和小家伙那天没什么好展示的,除了小家伙,他还有宿醉,一肚子火,耳朵也疼。他哈哈大笑,四下看了看理发店,似乎在回想什么事,然后又捡起那根牙签塞回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