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牛排(第2/6页)

比赛前他锻炼得很不够。他应当吃得好一点儿,心里没有牵挂。此外,一个四十岁的人练起来,当然要比二十岁的时候难得见效。

“什么时候啦,丽芝?”他问道。

他的妻子到走廊对面问了一下,回来说:

“八点差一刻。”

“再过几分钟,他们就要开始第一场比赛了,”他说,“那不过是试试拳头。接下来是狄勒·威尔士同格列德雷的四个回合的比赛,然后斯塔莱特还要同一个水手斗上十个回合,一个钟头以后我才上场。”

又默默地过了十分钟,他才站起来。

“老实说,丽芝,我简直没有好好地练过功。”

他伸手拿起帽子,就向门口走去。他并没有去跟她接吻——他出去时从不跟她接吻道别——可是这天晚上,她却主动地去吻他,用胳膊搂住他,强迫他低下头来跟她亲嘴。他的身体那么魁伟,相形之下,她就显得更小了。

“希望你交上好运,汤姆,”她说,“你一定要打败他。”

“对,我一定要打败他,”他照样说,“反正非这样不可。我一定得打败他。”

他笑了起来,装得很痛快,这时候,她跟他贴得更紧了。他从她的肩膀上瞧了瞧这个空荡荡的房间。这就是他在世界上所有的一切:欠了很久的房租、老婆与孩子。现在,他正在离开家,在黑夜里到外面去为他的老伴和小家伙弄点儿吃的东西——

不过,他并不是像现代的工人一样到车床上去耐心工作,而是用古老的、原始的、威武的、禽兽一样的方式去角斗。

“我一定要打败他,”他重复道,这一次,稍微带着一点儿拼命的口气,“如果打赢了,那就是三十金镑——我就可以付清全部的账,还剩下一大笔钱。如果打败了,我就什么也得不到——连坐电车回家的一个便士也得不到。秘书已经把输家的那一份全给我了。再会吧,老太婆。要是打赢了,我就马上回来。”

“我等着你。”她在走廊里对他喊道。

到快活俱乐部,足足有两英里路,他一边走,一边想起他当初的黄金时代——他曾经当过新南威尔士的重量级选手——

那时候,他常常坐着马车去拳击,而且常有个在他身上押大注的人跟他同路,替他付车钱。就拿汤米·彭斯同那个美国黑人杰克·约翰逊来说吧——

他们都是汽车来往。可是他只好走路!同时,人人都知道,在拳击之前,辛苦地走两英里路不是个最好的办法。他老了,如今的世界对上了年纪的人真是不好。除了做苦工以外,他简直毫无用处,即使这样,他的坏鼻子和肿耳朵还要跟他作对。他真希望当初他学会一样手艺。从长远来看,那总要好一点。可是从来没有人对他这样说过,再者,他心里也明白,即使有人跟他说过,当时他也不会听的。那时候,生活太轻松了。大笔的进款——

激烈、光彩的战斗——中间还有一段段休养和闲游的时间——

一大串拼命奉承他的人总是跟在他后面,拍拍他的背,握握他的手,那些阔少也都乐于请他喝酒,借此可以跟他谈五分钟的话,以为莫大的荣幸——

那种情形的确光彩:全场观众狂呼起来,他用暴风雨一样的拳法来收场,评判员总是宣布:“汤姆·金胜利!”而第二天报纸的体育栏里就会登出他的名字。

那才是黄金时代!但是现在经过他慢慢地回想,他才明白,给他打倒的都是些老头子。那时候,他是青年,正在成长;而他们都是老年,正在没落。怪不得他赢起来这么容易——

原来他们的血管都已肿胀,指节已经打伤,由于长期的拳击比赛,筋骨也已经疲乏。他记起那一次在拉希卡特斯湾,在第十八个回合里,他怎样打垮了老斯托什尔·比尔,后来老比尔在更衣室里像小孩子一样哭起来的情形。也许老比尔当时也是拖欠了房租;也许他家里也有一个老婆同两个孩子;也许在拳击的那天,比尔也是渴望吃一块牛排:当时,比尔斗得很勇,因此挨了他无比凶狠的还击。现在,在他自己也受到了这种折磨之后,他才明白在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斯托什尔·比尔是为了更大的赌注去斗拳的,而他,年轻的汤姆·金,不过是为了荣誉和得来容易的钱罢了。难怪斯托什尔·比尔后来要在更衣室里那样痛哭了。

总之,看起来,一个人一生只能斗那么多次。这是拳击比赛的铁的规律。有的人的精力,也许能够狠狠地斗一百次,有的人也许只能斗二十次;每一个人,根据他的体格和气质,都有一定的数字,等到他斗完了这个数字,他就完了。不错,他斗的次数比大多数同行都多,他所经历的艰苦奋战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本分——

而这种比赛,总是使心脏同肺仿佛要破裂一样,使动脉失去弹性,使年轻的灵活柔软的肌肉结成硬块,使他神经麻木、精力衰退,而且由于过分用劲儿与过分忍受使他的头脑同筋骨疲乏不堪。是的,他比他们干得都好。他的老搭档已经一个也没有了。在老一辈的拳师里,他是最后一个。他看见他们一个个完蛋,其中有几个人的完结跟他也有关系。

过去,他们总是拿他来对付那些老家伙,他一个一个地打倒了他们——

每逢他们像老斯托什尔·比尔一样,在更衣室里痛哭的时候,他总是觉得可笑。如今,他自己老了,他们又拿那些小伙子来对付他。拿桑德尔这个小家伙来说吧。他是从新西兰来的,运动的成绩留在那儿。可是在澳大利亚,谁也不了解他的情形,所以他们让他跟汤姆·金比赛。如果桑德尔干得出色,他们会让他跟更好的人比赛,赢得更多奖金。因此,不用说,这一场,他一定会斗得非常凶猛。凭着这场比赛,他会赢到一切东西——

金钱、荣誉和前途;汤姆·金则是阻碍他走向名利大道的一个头发斑白的老砧板。他什么也赢不到,最多也只有那三十个金镑,让他还清房东和商人的账。就在汤姆·金这样回想的时候,在他的迟钝的头脑里出现了青年的形象——

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光辉的青年形象,肌肉柔软,皮肤滑润,不知疲倦的健康的心肺,嘲笑力量有限那种论调的青年。是的,青年是涅米塞斯[42]。他毁掉了老一辈的人,根本不考虑,这样做就等于毁掉他自己。这样扩大了他的动脉,击碎了他的指节,结果给下一辈的青年毁掉。因为青年总是年轻的。只有老年才会变老。

走到卡斯尔雷街的时候,他向左转弯,走过三条横马路,就到了快活俱乐部。门外有一群无赖少年,恭恭敬敬地给他让开了一条路,他只听见有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说:“那就是他!那就是汤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