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我在大主教的办公室里与他隔桌而坐,顾客的位置,就像我是一个来申请大宗贷款的银行客户。可除了我在屋里的位置,我们两人之间已经不再拘泥什么礼节。我不再规规矩矩地坐着,直着脖子,挺着背,两脚并拢放在地上,双目以敬礼姿势朝向对方。如今我的身体以一种放松、甚至舒服的姿势坐着。我脱掉了红鞋,脚垫在身子底下坐在椅子里,不错,宽大的红裙边把它们遮得密不透风,但我确实是这么坐着,就像很久很久以前,人们经常去野餐的时候,坐在篝火旁就是这个姿势。假如壁炉里有火,火光会在光滑锃亮的壁炉表面闪烁,温暖地在身体上微微闪现。火光是我加进去的。

至于大主教,今晚简直随便得有些出格。没穿外衣,胳膊肘抵在桌子上。这副样子只要在嘴角再放一根牙签,就是活生生一幅乡村民主广告,像在蚀刻画里见到的。留有蝇屎斑的,烧掉的旧书里。

我面前游戏盘里的方格子正在填满:此刻正在进行今晚的倒数第二轮游戏。zilch(一无所有),我拼着,毫不费力地用数值很大的z拼了一个单元音词。

“有这个词吗?”大主教问。

“不信可以查字典,”我说,“是个古体词。”

“好吧,算你得分。”他说。脸上泛出笑容。大主教喜欢看我抢风头,摆出一副老成样,就像一只忠于职守的小狗,时刻竖着耳朵,急于找机会表现自己。他的赞许如一阵暖流拍打着我。在他身上,我感觉不到丝毫敌意,而这是过去我在男人那里,有时甚至包括卢克那里,时常感受到的。烂货这个词,他连放在心里想想都不会。事实上,他完全像老父一般慈祥。他的做法令我快乐,他喜欢这么想。而我确实感到快乐,很快乐。

他速度飞快地在袖珍电脑上加好了我们的最后得分。“你大获全胜。”他说。我怀疑他做了手脚,为的是讨好我,让我高兴。可为了什么?这仍是个问题。他这样迁就我到底能得到什么?一定有什么的。

他往椅背一靠,两手指尖顶着,这个姿势如今我已再熟悉不过。我们之间早已对所有此类亲昵随便的小动作习以为常。他望着我,目光中不无慈蔼,但同时也充满好奇,似乎我是一个待解之谜。

“今晚想看什么书?”他问我。这也已成了必不可少的例行环节。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读了一本《小姐》杂志,一本很旧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老爷》杂志,一本《女士》杂志,这本杂志我恍惚记得小时候曾在我母亲的某个住所见过,还有一本《读者文摘》。他连小说都有。我已经读完了一本雷蒙·钱德勒的侦探小说,目前正在读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艰难时事》,已经读了一半。每逢这些时候,我总是狼吞虎咽、读得飞快,几乎是一目十行,竭力在下一个漫长的饥饿期开始之前,把尽可能多的内容吸收进我的脑海。假如这是在吃东西,我的行为就像饿鬼扑食,暴吃暴饮;假如这是性行为,那便好比在某个地方的小巷子里偷偷摸摸站着匆匆做爱。

我在看书时,大主教总是坐在一旁,看我阅读,虽然一言不发,但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我。这种注视是一种好奇的性行为,他这么做,令我有一种脱光了衣服的感觉。我希望他背过身去,在屋子里随便走走,自己也找点东西看看。那样的话我会更轻松些,从容些。事实上,我这种违禁的阅读行为在他面前也像是一种表现。

“我想我还是愿意聊聊天。”我说。听到自己说出这句话,我很是吃惊。

他又笑了。他看上去毫不吃惊。也许他期待的就是这个,或是类似的反应。“哦?”他说,“你喜欢聊些什么呢?”

我犹豫不定。“随便,什么都可以。嗯,比如,说说你自己。”

“我?”他继续微笑着。“哎,我可没有什么好说的。我不过是个平平常常的家伙罢了。”

这句话里所包含的虚假,甚至连用词都那么缺乏真实——“家伙”——令我戛然住口。平平常常的家伙可不会成为大主教。“你一定擅长某个方面。”我说。我知道自己在怂恿他,投其所好,引他回答,我不喜欢自己这样,事实上,我对此感到厌恶。可我们俩都在自我防卫。不是他说就是我说。对此我一清二楚,我可以感觉到话语积压在我心里,蠢蠢欲动。毕竟我已经太久没有和人好好说过话了。今天与奥芙格伦同行时压低嗓子交换的只言片语根本算不上什么,但却有撩拨的作用,像开场白。既然那么点简短的交流都让我如此轻松欣慰,我当然渴望与人更多地交流。

可是如果由我开口,我一定会说错话,泄露心底的秘密。我可以感觉到这股冲动,出卖自己的冲动。但我不想让他知道得太多。

“哦,我过去先是搞市场研究,”他底气不足地回答,“之后稍稍扩大了研究范围。”

我突然想起,虽然我早就知道他是个大主教,却懵然不知他是哪方面的大主教。他主管的是什么范畴?或者像人们过去常说的,他的专职是什么?他们没有具体的头衔。

“哦。”我应道,竭力让他觉得我对他的话了然于心。

“你可以称我为所谓的科学家,”他说,“当然,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

接着有一会儿他缄默不语,我也一言不发。两人都在等对方开口。

我先打破了沉默。“这样吧,也许你能为我解答一件令我疑惑不解的事情。”

他表现出兴致盎然的样子。“那会是什么呢?”

我是在自投罗网,可一时却控制不住自己。“是从某个地方记下来的一句话。”最好不要说是哪里。“我想它是用拉丁文写的,我想也许……”我知道他有一本拉丁语词典。他有各式各样的词典,在壁炉左边的顶层书架上。

“说来听听。”他说。口气疏远了些,但明显警觉起来,或者这只是我的想象。

Nolite te bastardes carborundorum。”我念出来。

“什么?”他问。

显然我的音没有发对。我不知该怎么念。“我可以把它拼出来,”我说,“写下来。”

这个新鲜大胆的主意令他迟疑了片刻。可能他根本不记得我会写字。在这间屋子里,我从未握过任何一种笔,连得分也从未加过。女人不会加法,他曾经开玩笑地说。当我问他是什么意思时,他说,对女人来说,一加一加一再加一不等于四。

那等于几?我问,以为他会说等于五或者三。

还是一加一加一再加一,他回答。

可这会儿他却回答:“好吧。”接着便隔着桌子把他的圆珠笔扔过来,几乎有些不顾一切地,仿佛在接受某种挑战。我环顾四周,找能写字的地方,于是他把计分簿递给我,就是那种案头使用的记事簿,每页顶端印有一张小小的圆形笑脸。这种东西仍在继续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