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民国之写文(5)(第2/2页)

然后在众人跑来查看状况时,也是管家一马当先破开紧锁的库房,在众人被墙壁上的血字摄去心神时,他以查看王老爷状况的名义顺理成章的接近了昏迷中的王老爷,一把刀直接插向他的心口。也就是说在郑源他们破开房门时,王老爷还活着,只是陷入昏迷,是管家胆大包天当着众人的面亲手杀了王老爷。

如此精巧谋划,却偏偏有个致命漏洞,也因此让郑源找出杀害王老爷的真凶。

管家在用荧光粉写字时太过紧张,没有发现他的袖子上蹭到了荧光粉,这些红色的粉末也因此成为了给管家定罪的决定性证据。

故事是结束了,可是赵晓松却心潮澎湃,迟迟难以恢复平静。这篇文之构思精妙是他生平仅见,这管家竟然能想出如此瞒天过海的杀人诡计,若不是这郑源心细如发的话,恐怕人们还真的会以为是冤鬼作祟罢。那王老爷也是,他害了人管家一家,死了也是报应。所以这人呐,还是良善本分的好。

以赵晓松这多年的编辑经验来看,这篇文章故事精妙,情节曲折,还有很深的教育意义,是一篇上乘之作!

作者名叫守夜人,这个笔名他却从没有听说过,再看那端正虚乏如孩童的字体,此时在他眼里却是大巧不工,古朴极了。该不会是哪个名家化名来向他们杂志投稿吧?再看作者的来信地址,竟然是名儒李廷方的家!

这………该不会是李公化名投稿吧?

可是观其行文风格和李公并不相符啊……难不成是李公家中小辈投的稿?

此时赵晓松还不知道他真相了,他只是觉得写出如此老练故事的作者绝不可能是个新人,虽然不知道投稿人到底是哪路神佛,但是既然他选择给他们报社投稿,他们就一定要拉拢好作者,以求长期供稿才对。

在他们报社,给新人的价钱一向是千字五角,如今为了拉拢这个疑似李公的作者,倒是可以把定价稍稍提高。考虑几秒,赵晓松终于做出了决定——就给他千字一元的价格好了,过犹不及,如此也能体现出他们报社的诚意。

他立刻提笔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回信,文中把《奉天密室杀人事件》夸了又夸,一再表示欢迎作者再次来他们杂志社投稿,然后并连同去邮局领取稿费的印信一起寄给了作者守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