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游戏

就是睡觉太死了,打雷都弄不醒她。

他举着一盏蜡烛走近缇宁。

缇宁僵着身体一动不动。

裴行越慢慢蹲下身体,他看着缇宁眉眼间的几滴血珠子,眼底闪过几丝不悦,“怎么把自己弄得这么脏。”

他迟疑了下,拿起自己的袖子,擦拭掉了缇宁脸上几滴颜色变成深褐色的血珠。

缇宁眼角的泪痣是褐色的,裴行越一直觉得若是妖冶的红色会更迷人,但是擦拭掉盖在上面的红色,露出本来简单普通的色泽,他觉得其实也很好看。毕竟缇宁的眉眼艳丽到了一种无法用语言描绘的顶端来,即使是他调出的最迷人诱惑的颜色,也不及一二,这样的艳丽,添上三分淡雅才好。

只是此时缇宁的眼睫微微抖动,像是被风轻轻一吹就四处飞舞的蒲公英,她眼睛里还有惊恐,葡萄般水汪汪的的眼眸里就多了几分令人心悸的我见犹怜。

像是贫瘠荒漠中一种娇弱诱惑的生灵,总是会引得无数猎人的觊觎。

但这样的生灵裴行越以前见过很多,所以他这个凌驾于猎人的之上的人已经懒得分给她半分心神了。

可她又是不一样的,那样娇艳逼人的眉眼里没有一丝泥淖,明明她自己也生活在这个肮脏贫瘠的世界里,她也不是一张纯透干净的白纸,她会讨好人她会耍心眼她还会阿谀奉承,和那些在黑暗泥沼里挣扎出的来人是一样的。

但她看着人的时候,却永远那么清澈,像是藏在深山老林中不曾被人挖掘的一汪清泉,魅且纯。

裴行越不太喜欢她的眼神,可是他又对这个眼神起了兴趣。

缇宁身体还有些抖,衣衫不整的蹲在裴行越面前,双眼泛红的,就像是一只受到了惊吓的小幼兽。

“不过真可惜,这可是阿宁你觉得的好邻居,好人呢,怎么样,市井中的生活不错吗?”见她如此,裴行越梢眼角都带了笑意,这个小骗子一直就铆足了劲儿想要跑,如今他让她跑了,她现在发现外面的世界比她想的更加黑暗,可是会恐惧会害怕了?

缇宁用了一会儿时间消化掉裴行越说的话,她抱着膝盖茫然四顾了下周围的环境,脑子里有一瞬间的绞疼。

她杀了人,还是她以为的好人,但这已经是事实了,不可能会改变的。

明白这个事实后,缇宁的脸色变得很难看,裴行越唇微微翘了下,可缇宁的情绪逐渐平静了下来。

她慢慢抬起头看向裴行越。

突然间,裴行越的眉心微不可察地蹙了下。

“是我识人不明,是我把自己想的太厉害了。”

缇宁一直都不觉得自己有识人不明,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不是所有的人一开始便能聪明博学。

她不能因为这些不好的事情对她自己产生怀疑。

“所以你还是想跑?”裴行越突然出声问道。

缇宁被他的内容惊了下,她说话有些艰难:“我没想跑啊,不是四爷你自己放我离开的吗?”

裴行越的眼神就像是黑洞,所扫之地一片透心凉。

缇宁战战兢兢地等着他在说话,可是裴行越没有出声了,只是盯着缇宁。

缇宁偷偷扭过头,刚好看向杜五死翘翘的尸体,缇宁赶紧闭上眼,她给自己打了打气,又重新睁开。杜五的眼珠子正好朝着缇宁的方向,缇宁忍不住又抖了下,不过她思考了片刻还是鼓起勇气靠近尸体。

她是自卫杀人,她刚开始没想杀杜五的,最开始的那一刀也不是他的关键部位,只是杜五后来要掐她脖子,她为了保护自己才杀了他,何况他这么坏的人活在世界上也是垃圾,她也算是为民除害了。所以她不用感到害怕。

缇宁渐渐冷静了下来,现代可走法律程序给她清白,但如今的吏治和现代可不能比。徐州的知州算不上什么坏官,但也不是清官,如果她自卫杀人的事报上去,一定会有一番折腾,而且杜家是本地人,强龙不压地头蛇,杜家未必会善罢甘休,所以最好的是她自己处理了他。

可是这么大的一具尸体,现在又是夏日,缇宁走出去看了眼,这才发现大宁闭目躺在院子里,嘴巴旁边还剩吃了一半的鸭子,看来是下了迷药。

她走到大门口,大门口的铁锁没有被撬的痕迹,是自己用锁打开的,这锁除了她有一把,房东杜嫂子身上也有一把,她重新跑回房间,果然在杜五的腰间摸到了那把铜锁。

不管是杜嫂子给他的钥匙,还是他自己在杜嫂子哪儿偷来的钥匙,他如果失踪了,她是最容易被找上门来的人之一。

她必须得尽快的处理掉这副尸体。

可怎么处理呢?

想着,缇宁望着裴行越,声音有些沙哑,“你,你那个化尸水还有吗?”

烛光之下,裴行越的脸色不是很清楚,但他气场十分阴鸷,当缇宁问出这个问题时,他双目冷冰冰地盯着缇宁,是那种没有生气的死物才能发出的眼神。

缇宁只能不指望他了,她想了想,跑去厨房拿了把刀来,她拿着刀看着杜五的尸体,强忍住她心中的恐惧和害怕。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

她这么告诉自己。

她没爹没妈,爷爷身体又不好,不是已经习惯了所有的困难自己解决了吗?这次不过是困难稍微大了一点而已。

裴行越一动不动,他看着缇宁忙来忙去跑来跑去,颤抖着身体处理后事,心情忽然有些烦躁。

不应该是这样,她这样有些没用的善良还胆小的人杀了人不应该胆战心惊如履薄冰吗?怎么不过片刻就如此冷静。

裴行越难得阴沉着脸想了很久,然后脸色越来越臭。

他死死地盯着缇宁的动作,这场戏一点都不好看。

缇宁没心情管他,她咬着牙将杜五的尸体分成几块,其中无数次想落荒而逃或者哭出来。

之后她换了一身干净的布衣,打扮成个男人模样。不远处有个废宅,传说那废宅闹鬼,没人敢进去,前些日子刚被一群野狗占据了宅院,它们饭量特大,一顿几十斤,缇宁把一半尸体背了过去。

破旧的大门半开,缇宁也不敢直接进去,她把尸体放在了门口,然后闪到巷子口观察,幸好今天是月半,银光皎白,缇宁才能看得清楚。

血的味道对于人类可能不明显,但对于嗅觉灵敏的犬类来说却是闻风而动,不过片刻,便有一只狗走了出来,而半盏茶后,几条狗都围住了新鲜出炉的鲜肉。

此时时辰还早,刚到丑时,缇宁背着背篓马不停蹄地往回走,想把剩下的那几块鲜肉一起送进数日没吃饱饭的野犬口中。

只是等缇宁进了房间,剩下的五花头骨都已经消失不见,留在地上的只有一滩水,隐约还能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是当初姓宋的尸体消失不见的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