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我以世间恶意为食15(第2/2页)

大妈也回过神来,骂道:“好啊,官官相护,你们敢贪污受贿,阻碍群众寻求正义,我要去举报你们!”

警察这可太委屈了,眉头皱了一下,说:“您要是不信,可以跟我们回去看看。”

“去就去,我怕你们吗?!”

大妈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了,在停尸间里见了人之后,整个状态都不对了,失魂落魄的回到家,当天晚上就发起高烧来了,家里人急忙给送进了医院。

第二天清晨,大妈一睁开眼就要出院,叫儿子去买纸买贡品,挂着吊瓶跑到警察说的河边那儿去祭奠,边烧纸边冒着冷汗说:“姑娘,昨天那事是我不对,都是我的错,是我没教好孩子,是我胡搅蛮缠,我知道错了,以后也不会了,你安心的走,别来找我们了啊,走好,走好……”

完事之后,又求人走关系去讨了个护身符,自己和孙子一刻不离的佩戴在身上,巴巴的去发生争执的地方烧纸。

这事儿闹的可不小,小区里的人都说这一家子平时作恶多了,终于撞上鬼了,大妈领着孙子在小区里烧纸的时候,还有不少人在那儿围观。

燕琅换了张脸,举着烤地瓜去看了会儿热闹,见这大妈似乎真的受到了教训,才转身离去。

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这是社会最基本的准则之一,但有的人是不在这范围之内的。

道德,法律,还有像燕琅所遇见的那个大妈一样的人,都会成为这些人的庇护伞。

精神病,未成年,还有小孩子,对于他们而言,作恶的成本低之又低,但带给受害人的伤痛,却要伴随一生。

既然有精神病,家里人为什么不好好看管,又或者是送进精神病院呢?

穷,无能为力,一时疏忽,这些都不是借口,受害者有什么理由,要为你们的疏忽大意来付出代价呢?

既然是未成年,父母长辈不应该给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吗?

子不教,父之过,养出一个作恶的孩子,是家庭和父母的失败,应该想的是怎样补偿受害者的父母,弥补自己的过失,管教自己的孩子,而不是以法律对武未成年人的保护为庇护伞,维护自己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孩子。

既然是小孩子,那就应该在他认识世界,了解世界的时候以身作则,培养他正确的人生态度,而不是一味的依从纵容,最终酿成苦果。

至于那些依仗法律庇护,得以豁免罪责的未成年人渣……

燕琅吃完最后一口烤地瓜,然后把剩下的部分丢进了垃圾桶。

这种人,就该接受来自社会的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