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长姐(第2/2页)

程瑜瑾眼中骤然变亮,她赶紧扭过脸,才没有当场笑出来。程元璟对于辈分是没有什么执念的,听到霍长渊叫他叔叔并无其他感触,不过看到程瑜瑾这样开心,他也忍不住,好笑又无奈地看了程瑜瑾一眼。

程瑜瑾好容易忍住笑意,她回过头,十分慈爱地点了点下巴:“嗯,二妹夫。”

程元璟眼底笑意更甚。

霍长渊喊完“长姐”后才觉得尴尬,幸好这时候程老夫人的嬷嬷出来,说:“呦,九爷,大姑娘,二姑奶奶,二姑爷,你们怎么在这里?刚才可叫大伙好找。饭摆好了,该用饭了。”

霍长渊长长松了口气,率先站起来:“好,我们这就来。”

霍长渊起身,程瑜墨也赶紧跟着走了。程瑜瑾缀在后面,她心满意足地站起来,才刚刚压下脸上的笑,就被程元璟在脑门在轻轻敲了一下。

程元璟站在她身前,垂眼看她:“促狭。”

程瑜瑾一点都不避让地抬头看他:“九叔,我还让他叫了你一声叔叔呢。你怎么能过河拆桥?”

程元璟看着她,到底没掩饰住眼底的笑意。他瞥了她一眼,道:“强词夺理,下次不可这样胡闹了。”

程瑜瑾对着这种说法是不服的,她跟在程元璟身后,一边走一边为自己辩解:“这怎么能叫胡闹呢,程瑜墨是不是我的妹妹?霍长渊是不是程瑜墨的丈夫?他叫我一声姐姐理所应当,怎么就成胡闹了?”

说话间已经走到饭厅,里面丫鬟正在布置碗筷,见了他们,连忙搬出椅子道:“九爷和大姑娘来了。”

程家众人似乎对程瑜瑾和程元璟共同出现已经见怪不怪,因为他们来得晚,其他人已经坐好了,只剩下两个位置,程瑜瑾和程元璟自然而然坐到一起。

回门是家宴,倒不必避讳男女,而程家人丁不算多,所有人都坐在一桌席面上。就连程恩宝也被安置在一个小高凳上,由奶娘和庆福郡主一同照看。

庆福郡主和阮氏没有入席,坐在旁边作势替程老夫人布菜。程老夫人让她们夹了两筷子,就说:“今日是二姑奶奶的好日子,你们不必忙了,坐下吃饭吧。”

儿媳照例不能坐到饭桌上,要伺候婆母吃饭,等婆婆吃好了才能入席,用一些残羹冷炙。相反,女儿、孙女等却能直接坐下吃饭。所以说女儿在娘家是娇客,轻易不能罚,因为这迟早是别人家的媳妇。等她们出嫁,在夫家一样要伺候公婆用膳,早晚立规矩,一直等到生下儿子来,有了子女,脸面才能多一些。

今日是程瑜墨回门,程老夫人不可能在这种日子让阮氏布菜,而庆福是郡主,程老夫人一直不怎么支使大儿媳。所以今日阮氏和庆福郡主示意性的夹了两筷子,程老夫人就让她们入座了。

庆福郡主和阮氏推辞两句,便接连坐下。她们两人的座次早就准备好了,丫鬟见了,连忙将椅子搬开,伺候两位太太落座。

程瑜墨看着母亲为祖母布菜,明明是十五年来看惯了的事情,可是今天她却有点难以言喻的酸楚。以前很奇怪为什么她能坐下吃饭,母亲却要在一边站着,等后来渐渐长大,她明白了其中道理,然而也到了她伺候自己婆婆的时候。

程瑜墨想起靖勇侯府里的霍薛氏,不由头疼。

但是今天是回门的日子,程瑜墨知道出嫁后非同昔比,以后她回娘家就很难了。难得能看到父母家人,程瑜墨不想思考以后的事情,只想快快乐乐享受当下。

每个人身后都有布菜丫鬟,近的菜自己动手,若是远的,看中了什么主子不需要动,丫鬟便自动夹到主子碗里。然而虽然这样说,丫鬟毕竟不是主子肚子里的蛔虫,有些想吃的菜丫鬟没看出来,或者不喜欢的菜丫鬟夹了好几口,很多时候都不尽如人意,远不如自己动手来的舒服。

程瑜墨想吃鱼,但是身后的丫头愚钝,久久没有看出来不说,好不容易夹了一块鱼肉,里面还全是刺。程瑜墨不满,她不由想起前世,霍长渊给程瑜瑾夹菜的模样。

程瑜墨的醋意一下子就涌起来了。前世霍长渊给程瑜瑾夹菜,没少让程瑜瑾长脸,凭什么到她就不行?程瑜墨使起小性子,她拽了拽霍长渊的衣袖。霍长渊回头,就见程瑜墨嘟着嘴看他:“侯爷,我想吃鱼,但是手笨,总是不会剔刺。”

饭桌上空气一滞,程老夫人老神在在,装没听到,程元翰左右看看,正要呵斥程瑜墨不可无礼,就被阮氏踩了一脚,强行堵住话。

程元翰不明所以,被阮氏用力地瞪,小夫妻情趣,你嚷嚷什么。

程元翰只好闭嘴,而向来高贵跋扈、和丈夫关系平平的庆福郡主见了,险些就要当场翻白眼。狐媚,阮氏这个贱人的女儿,果然也不是什么好货色。

一桌子的人虽然各吃各的,但是视线都刷的一声集中在霍长渊身上。霍长渊十分尴尬,好端端的,程瑜墨到底想做什么。

霍长渊心里突地冒出一股恼意,程瑜墨床笫间和他撒娇是情趣,但是在正式场合上还这样,就着实没轻没重了。

程瑜瑾内心里“啧”了一声,夹起一根豆芽慢慢嚼。近距离观戏尤其刺激,程瑜瑾看热闹不嫌事大,她一边看戏一边夹菜,结果没留神,不小心将一块姜当做菜夹到碗里。程瑜瑾咬了一口后顿时狠狠一呛,她连忙掩住嘴咳嗽,眼泪都要呛出来了。

程元璟一早就觉得她刚才夹得那块菜不太对,还没来得及提醒,她就已经咬到嘴里了。程元璟叹气,从一旁拿过茶盏,一边替她拍背一边说:“小心些,先喝水。”

他们这里的动静不小,本来都悄悄盯着霍长渊的众人愣了一下,齐刷刷朝程瑜瑾和程元璟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