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大魏朝是个正经朝代

唐思然一阵恍惚。

上辈子没她的时候, 王爷的三个——宁江郡主应该是继王妃,她堂妹应该是个妾,这位尼萨公主八成是个侧妃。

如今呢?

宁江郡主跟十皇子了。

她堂妹……八成只能嫁个小地主了。

尼萨公主这条咸鱼, 已经把目标换成了真·皇帝。可见她有多现实, 有钱又快死的老男人的魅力还真是大。

幸亏大魏朝是个正经朝代,王爷也是个正经王爷,不然这走向就要往嫂子文学人·妻文学和小妈文学去了。

“唉……”唐思然一声唏嘘, 有点刺激。

等她回过神来, 就瞧见奥佳莎一脸忐忑的看着她,小声问道:“是不是……不好办?”

唐思然道:“也不算太难, 你听我的,骆驼别都送了,就送给成王爷一个。你让你哥哥去找太子, 说想进献妹妹伺候他,你自己去找九皇子, 说初来乍到的,想请九皇子带你出去玩一玩。”

奥佳莎一脸怀疑的看着她, “这样能叫我当后妃?”

唐思然心疼地摸了摸她的头, 还挺顺滑的, 就是细细的太软, 没王爷的头发有韧性。

“选秀都停了两届了, 宫里皇后身子不太好, 还有娘娘有身孕,这个时候你想进去, 得使一点手段。”

唐思然解释道,只是奥佳莎还是一脸的不明就里。

这事儿得怪王爷,平日跟王爷跳跃性的说话, 她都不爱给人解释了。

“你不能主动跟陛下说我想伺候你,那陛下肯定是要推辞的,所以要造成你是个红颜祸水的假象,加上你又是公主,为了不叫你祸害他儿子,他只能把你接进宫去。”

奥佳莎这次听懂了,“红颜祸水我会啊!我太会了,我就是奔着当红颜祸水来的呀!那天晚上屋里九个皇子眼睛都在我身上粘着,我能都——”

“不能!”唐思然心疼的又摸了摸她的头发,“也不能太红颜祸水了,你把人家儿子一锅端,那陛下只能杀了你。”

奥佳莎叹气,“你说得对。”

唐思然便又吩咐一句,“就这三个人,别自作主张换了人。”

奥佳莎想了想,道:“可以,太子原本就是我哥哥想要去结交的,成王爷也是出众之人,九皇子是唯一一个正妻还没定下来的,就是叫我哥哥挑,他也挑不出来更好的。”

“那就行。”唐思然站起身来道:“走,去吃饭!”

她叫奥佳莎选的这三个人,除了表面上奥佳莎能看出来的理由,当然是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虽然是想小小的算计一下陛下,但也不能做得太直白,所以这三个人是外强中干,外人看起来特别好的。

太子表面上是储君——实际上一门心思写戏本子,如今这太子之位也当到头了。

成王爷声势挺浩大的——却都是面子工程,完全不是她家孟王爷的对手。

九皇子是唯一没成亲的皇子,还能捞个正妃当当——可他没成亲的原因是京中贵女都嫌弃他傻,没人看得上他。

挑了这三个人出来,那奥佳莎就依旧是清清白白一朵傻白莲花,兴许还能在皇帝那儿博得一点同情。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三人肯定能把事情捅到皇帝面前。

太子虽然没有纳妾的意思,不过他是住皇宫的,身边肯定是有皇帝的人的,再不济还有皇后呢,总之是肯定能叫陛下知道。

成王爷吧……他那个性子,一听尼萨的王子要被妹妹进献给他,只要稍稍挑拨一下,他肯定就进宫求父皇下明旨给个恩典了。

九皇子……九皇子从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

但是这三个人的分量又不至于要了奥佳莎的命,所以最后唯一的解决法子,就是皇帝亲自收了这个妖孽,把她变成小妈。

挺好的,唐思然又回想了一下自己的计划,甚至有点得意。

她还又上了一次成王爷的眼药呢,完美。

唐思然出来,瞧见奥佳莎已经坐在桌边了,小鼻子抽动在闻味道,见她进来忙问,“这是什么,闻着可真香。”

“我也不知道。”唐思然应道:“咱们打开看看?”

奥佳莎吃得心满意足,还得了个能保下半辈子荣华富贵的消息走了,心里美滋滋的,大魏朝跟她们尼萨不太一样。

大魏朝尊老爱幼,她才多大一点?又是外族人没什么利害冲突,等孟王爷当了皇帝,她就是太妃了。

她还没孟王爷大,又不用生孩子,去掉这最凶险的一条,她兴许还能熬过孟王爷。

那她就是太妃的太妃了?还是太太妃?

这么一想真的有点爽啊,可见未来的皇后娘娘是个好人。

奥佳莎走后,京城里连着几个大晴天,温度一下子上来了,夹袄也不用穿了。

这天黄昏,唐思然吃了饭出来,瞧见天边的一抹晚霞,橙红色霞光镶着一圈浅色的金边,未来几天又是晴天。

“叫她们回去收拾东西吧,明天咱们出去逛逛。”

第二天一早,王府一行十辆马车出去,往京郊的鱼香山去了。

唐思然坐在头一辆马车上,一个人。她原先倒是也想跟人一处坐的,只是二十双美目期盼地看着她,倒是叫人不好抉择了。

选了这个,那个就得伤心,索性她一个人坐了,竹兰则跪坐在一边等着伺候她。

到了地方,竹兰先跳下来,盯着一众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扶着唐思然下车,“娘娘,到了。”

唐思然抬眼望去,这山不高,一条宽敞的青石板路直接通到了山顶上,山顶似乎还有个庙,有青烟袅袅升到空中。

再左右一看,人倒是不多。

“挺好。”唐思然冲着杨轻轻一笑,“你选的好地方,咱们慢慢往上走吧。”

杨轻轻得意起来,“这儿原先是前朝一个什么王爷的别庄,后来山脚下的院子给烧了,就剩下山顶的佛堂了。虽然成了无主的地方,只是周围的山还有地不是王爷就是公主的,所以中间这片也没什么寻常百姓,因此很是清净。”

简氏笑了一声,抢过话头,“那怎么叫鱼香山呢,总不会是因为这儿的鱼特别香吧?”

杨轻轻一笑,“也有这个原因,这儿的山泉水里有鱼,肉质紧实特别好吃,不过我听我祖父说,这地方原先是前朝一个叫御王的王爷的,所以一开始是御香山,后来叫着叫着就成了鱼香。”

乐氏有点不高兴,还给简氏使了个眼色:你是不是傻?这地方明显就是她提议的,前后典故没人比她知道的更清楚了,你这么问岂不是给她机会说话?

刘氏还想着自己伤痛少女的人设,便坚强地微笑道:“我原先做姑娘的时候,哪儿都没去过,不像几位姐姐,这还是我第一次爬山呢。”

唐思然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容氏姐妹吸引了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