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二更

明明只是多了四个人而已,但因着黄学林的缘故,这队伍可不是一般的热闹。

魏时仍然保持着在马车里念书、背书的习惯,而且是一定要放出声音来的那种。

黄学林呢,闲来无事,又不喜念书,自从放下书本儿经营生意之后,他已经许久没有翻过这些东西了。

如今听起来,倒还是挺怀念的,虽然好友背的一些句子,他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不知道是被遗忘了,还是压根就没有读到过。

一个人忙的时候,就显得另一个人有些无所事事了。

黄学林索性整理起了菜谱,就是他们家酒楼的菜谱,刚去柳州城,摊子肯定不可能摆得很大,菜谱自然也就没必要弄得那么全。

势必得删减一部分,但删减哪一部分,这绝对不是可以随意选择的,既要体现出他们家的特色来。

另一方面,食材也不能特别稀罕,毕竟他们人手不够,本钱又有限,前期不时的要投入银钱多少进去呢,等到开张以后,银钱上肯定就没有那么凑手了。

魏时有时候也会过去跟他们商量,一份儿看似简单的菜谱,要定下来还真不是易事儿。

不过是旁听了几回,魏时连市面上常见食材的价格都知道了,比如鸡蛋,品相好的能卖到三文钱一个,差一点儿的也就是两文钱。

大米就更便宜了,这几年年景好,斗米才不过五文钱。

当然了,这只是一般的大米,寻常百姓家基本上就是买这种大米,但到了富裕之家,可选的大米就多了,价格也是水涨船高。

不过,如今的米价可以说是开国以来的最低价了,没有战乱,又经历了百余年的休养生息,再加上政Ⅰ治清明,没有那么多的贪官污吏。

百姓的日子自然是好过。

只有粮食富裕了,粮价才会低嘛。

当初在燕县的时候,魏时没什么机会得到朝廷的消息,朝政上的大事儿也没有信息来源。

当然了,他当初只是一介白身,知道那么多的朝政大事儿,用处也不大。

不过在去了柳州城之后,大伯每个月都会把邸报带回府中,供他和堂兄阅读,有时候甚至会跟他们讲解和讨论。

他因此知道的也就更多了。

不得不说,只有了解的多了,才能对朝廷有更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当今是开国后的第五个皇帝,颇有明君之相,自继位起,就办了不少有利于民Ⅰ生的事情,治水、劝课农桑、厉行节约,同时对商业也颇为重视。

‘士农工商’是早就已经定下来的阶级层次了,但是从前朝起,准确的说是从武则天时起,商人的待遇就一直不错,这一点从商人子弟可以参加科举上,就能够看出来。

跟本朝之前的几个皇帝比起来,当今要更重视科举一些,每三年一届的殿试都是亲自出题,而金榜题名的进士们也大都能一展所长。

正是因为了解到这些,魏时也对未来有了更多的期待,当今皇上今年才四十岁,能够在他的治下考科举、做官,不得不说是一件极其幸运的事情。

一路上,魏时和黄学林两个人各办各的事情,倒是谁也没耽搁。

进了柳州城,魏时反倒是觉得比燕县要亲切的多,他十一岁才来到这里,可却比燕县更像是他的故乡。

在燕县的时候,魏时连宴请同窗都不能放到府里,只能去外面的酒楼请客,连自个儿吃饭都是直接从外边叫菜。

但是到了柳州城,魏时却是可以把好友请进府,见一见大伯和堂兄。

有这份面子情在,到时候真要是遇到事儿,黄学林也可以直接递帖子到府上来。

他能帮的也就这么多了,京城那边大伯都已经安排好了,过不了几天他就要启程出发。

不在柳州城待着,自然也就帮衬不到好友什么了,还不如托给大伯和堂兄。

——

魏成几乎可以说是已经给侄子安排好了一切,京城的宅子已经置办好了,要带过去的下人,卖身契也早就已经给到侄子了。

好友和李家那边儿也都已经写过信了,魏时只要到了京城,就有人接,也有人看顾。

甚至连国子监那边的情况,他都已经托人打听过了,魏家从来没有人在国子监进过学。

里面有什么约定俗成的规矩、有哪些人不能惹,又有哪几位先生学问高深、品性高洁,这些一一全都打听过了。

京城大不易居,指的可不仅仅是物价,里面的达官显贵太多了,有些看着不起眼,可能就是哪个皇亲国戚。

魏家连三代的积累都还没有呢,放到京城去,跟之前的泥腿子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所以万事还需得小心谨慎才行,那边可不比在柳州城,他使不上多少劲儿。

魏时当然明白自己去京城是干什么的,他可不是要过去闯祸的,国子监那个地方人员复杂,虽然不能被人欺负了去,但万事最好也别节外生枝。

这不是魏时第一次出远门了,虽然去的是京城,而且他是打算最近几年都不再回来了,离别之意是有的,但心里头却不怎么激动。

最激动的是白姨娘,跟在燕县的时候比起来,在柳州城的日子虽说是寄人篱下,可是却舒心多了,也自在多了。

但毕竟也是在人家府上住着,有当家的大夫人,分管一部分事物的少夫人,还有大房的姨娘们,各方面总归是有所顾忌的。

但是去了京城可就不一样了。

主子里头就只有她和儿子两个人,剩下的全都是下人,去了京城,到时候就由她来管理整个宅子。

甭管是前院,还是后院,只要儿子还没成亲,这些事儿都得由她来管。

她就从来没想过还能有这么一天,哪怕她知道自家儿子有出息,可她一个姨娘,只要有夫人在,儿子再怎么有出息,也没有她出头的时候。

管家,她真的是不太敢想。

或许等到日后分了家还有可能,但现在才到什么时候,儿子才十四岁,老爷的身子骨头还好着呢。

她虽然盼着老爷早死,让二房早早的分家,可是也知道,那人有多爱惜自个儿的性命,没病没灾的,且还有的活呢。

如今能跟着儿子一道去京城,到了地方又能管家,对她而言,无异于是天大的惊喜。

以至于临出发的这几日,都兴奋到有些不能自已,行李拿出来点了又点,院子的每个角落打扫了一遍又一遍,连个死角都没有,可是把伺候的下人忙得不轻。

晚上又熬夜做针线活,要不是瞧见那两只眼睛里的红血丝,魏时都不知道姨娘把自个儿忙成了这样。

“您说咱这马上就要赶路了,您要是病倒了,那咱们是不是又得拖延上一段时间,哪儿有这么多要收拾的东西,京城那边大伯都已经安排好了,咱们只要人过去就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