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民风淳朴(2)

“砰!”

很难理解,一个人本来站得笔直笔直的是怎么做到弯下腰一头磕在地上的。

该说是腰好还是脑门好?

“你好!詹姆斯·戈登警探,我是你的新搭档夜岚稻佐,请多多指教!”

别说詹姆斯·戈登了,这么大动静将整个警局大厅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他的新搭档是一个日本人,不过这不重要,他连忙将人扶起来,“你好你好,我们这不兴这个的,叫我吉姆就行。”

夜岚稻佐顺着他的力道站直身体,看着他的目光都在发光,任何人被他注视都会被眼神里巨大的热情所感染,他大声说:“请称呼我稻佐!”

“好的好的,我给你说说工作。”

夜岚稻佐虚心的听着。

“我很好奇,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大老远的跑来哥谭找工作。”

公事的话题告一段落,戈登靠坐在办公桌上,抱着手臂,颇为惊讶地问。

“哥谭是一座可以激发斗志的城市不是吗?正因为困难和恶人一样得多,所以才需要我们这种人!我下了船后就直奔书报亭买了很多旧报纸,你抓到了山羊之灵,抓到了气球人,被誉为哥谭最有作为的警探,更难能可贵的是你只是一个普通人,却做到了这么多……”

戈登连忙叫停,再让他夸下去他怀疑自己就要飘上天空了。他很可怜这个年轻人,他望着年轻人充满热情仿佛燃烧着火焰的眼睛,口吻有些悲哀:“我没你想的那么好,哥谭的情况也没有那么简单,都不用待上一段时间,只要一天甚至是半天你就能看到这座城市……”

他犹豫了一下,好半天没说出来下半句话。

他们的办公区就在警局大厅,他和夜岚稻佐的办公桌相对,两人就站在办公桌前说话,所以大厅一乱立刻就吸引了两人注意力。

“怎么回事?”

“你们自己去看看吧。”

被戈登拦住询问的警员表情冷漠,扒开戈登的手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戈登没有继续追问,往外面走,夜岚稻佐跟着他:“你的人缘不好吗?”

戈登:“人群中的异类,你指望其他人会多喜欢他。”

夜岚稻佐似懂似不懂,戈登没有多说,他不知道这个年轻人在哥谭这种环境下会变成什么样子,很多交心的话第一次见面他也说不出来。

哥谭警察局简称GCPD,别的不说,大门口很气派,警察将门口一围,不让群众靠近,戈登一出来就看到一个眼熟的警察在给人松绑。

他三步并作两步下了阶梯,定睛一看,那是四个被捆起来的人,身上大大小小的都带伤,旁边扔着一个脏兮兮的布袋子。

一个小警员将布袋子捡起来,他不像那种坐办公室的,不给戈登摆脸色,戈登伸手要的时候就把布袋子给他了。

戈登低头一看,那是三把枪。

“戈登?”布洛克给人解开绳子后对他伸出手,讨要布袋子。

“给我个解释。”

“你就别管那么多了,这事不归咱们管。”

“不该警察管的事我在哥谭见多了,”戈登不轻不重的怼了一句,余光一扫有个小警员鬼鬼祟祟的,“把你藏的东西拿出来!”

小警员看看布洛克又看看戈登,站着没动,夜岚稻佐走过去直接将东西扯过来。

说实话他有点嫌弃。

那是一件不知道从哪个垃圾桶里翻出来的旧衬衫,就没有干净的地方,背面用黑色钢笔写着:四人聚众斗殴,你们警局管不管?

戈登收回目光,扫了一眼头破血流的男人,“我要是不来,你是不是就把人放走了?”

布洛克扯出个笑容来:“整个GCPD谁不知道我们的戈登是最正直能干的?不过你是凶案组的警探,别管闲事。”

夜岚稻佐插了一句:“都把人打成这样了怎么会是闲事?不应该把他们关起来审讯吗?”

“哟,”布洛克好像才看到他,问戈登,“这小子是谁啊?看着比警监都有派头。”

“我的新搭档夜岚稻佐。”戈登说完又给夜岚介绍了一下布洛克。

布洛克走近一点,手臂搭在夜岚稻佐肩膀上,“看在你是新来的份上,学费我就不收你的了。”

“你看到的四个人都是穆尼女士的人,穆尼女士又为哥谭最大的黑帮势力做事,懂了吗?”

夜岚稻佐推开他的手臂,眼神放冷了些,“这我不学。”

布洛克看看他,又看看戈登,冷笑一声:“好啊,你们管你们的,别给我惹麻烦。”

最后四个人还是走了,布洛克给他们打了一辆出租车。

夜岚稻佐气的手指都在颤抖,戈登握住他指着那边的手,“好了,人都走了。”

“我不气他们,与差点将人打死相比,布洛克警探……他……”

他竟然直接把受害人和加害人一起放走了?

“你初来乍到不清楚,那个穆尼手眼通天,这四个人刚进来就会被放走,抓他们的警探还会有大麻烦。”

“这次他们打人放走了,下次他们杀了人,是不是也亲自将人送走?还要给他打车?”

戈登不知道该怎么和这个热血青年说。

夜岚稻佐盯着他:“我们就一点办法都没有吗?我们的局长市长呢?我记得美国黑帮不合法啊!”别的地方偷偷猖獗,黑吃黑也就算了,这可是警局啊!嚣张的表明自己黑帮身份,警探就这么把人放走了?

“我懂你的意思,但是你不懂哥谭,你以为哥谭的犯罪率为什么这么高?”

“[敌人]……我是说那些犯罪分子太猖獗了。”

他一睁开眼就在哥谭港口,脑海中浮现出匹配给自己的身份——一个警探,还是凶案组!

前方将是重重挑战,然而夜岚稻佐就是个迎难而上的人,高兴的打了一辆出租车往警察局来,路过书报亭的时候买了一沓旧报纸。

他崇拜热爱着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事业,也憧憬着在这种事业中发光发热的人。

从报纸中可以得知哥谭是一座黑暗的城市,全美犯罪率第一,联邦政府已经放弃的所在……他踌躇满志,信心满满,不就是抓坏人吗?以他的个性来说轻而易举,临时执照他拿定了。

现在戈登告诉他,有些人抓了没用,警局不仅会放了他,还亲自打车将人送走。

警局腐敗也就算了,连市长议员法官检察官都是一路货色。

他能做什么?

他一个人能做什么?

将那些腐敗的家伙卷上天吗?到时候哥谭没人主事一片大乱,这座城市就会变好吗?

沉重的问题压在心头,眼睛里的热情被现实的冷水浇灭,戈登心中叹息,他不意外,哥谭是一座容不下理想和天真城市,一分一秒都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