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第2/2页)

“我以前什么都做过。”

以前她和诸郁深刚创业的时候,哪请得起这么多人?不都是把自己切开来用?游戏的文案、数值的计算、宣传、公关……她什么岗位都干过。

林濛又说到:“等到离婚的判决下来,钱我会划给你,现在转得早,我怕余成明又作妖,至于卖身契什么的,就算了。”

那张卖身契的图片可不是凭空生来的,是隋烟逐字逐句写的,她是发自内心地想要倾尽自己所有的努力来尽快把钱还上。

“不能算。”隋烟很坚定,“我是一定要把钱还上的,我不能让你吃亏。”

想了想,林濛换了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一直到你离婚前,你需要什么小额的支出,都找公司的财务支取,等到离婚之后,公司会按正常合约的正常分成给你发钱。”

她伸出手晃了晃不让隋烟插嘴:“你每攒够一个亿,还给我一次;一直到还完为止,这样如何?”

“……好。”隋烟点了点头,眼神里盛满了就要溢出来的感动。

……

舆论的倾向总是转弯得飞快,之前余成明的微博下头还都是同情,和网友提议要众筹给他打钱的微博,可才半天的功夫,就只剩下无止尽的谩骂。

而早先因为一时冲动骂过隋烟的人,也一股脑地涌到了她的微博下和她道歉,鼓励她不要放弃,好好生活。

林濛的微博才注册没多久,专门用来转发宣传的,是个没有感情的转发工具,虽然吧,公司的宣传不忍心地给她买了点僵尸粉,可至今也只有不到五万的关注,每次发的微博下头都是广告。

而现在,评论里的全是活人,有的在感谢她仗义出手,有的在拜托她不要让隋烟签卖身契,什么样的都有,让林濛瞧见了也忍俊不禁。

她和公司负责宣传的小王联系,让她发送了一条微博——

@造梦娱乐:大家关注的@隋烟现在已经是我司艺人了,谢谢大家关心!请放心,我司一向尊重人权,绝对不会签订不尊重人权的卖身契,对于收入的分配也绝对公正合理哦~

当然,随后公司的官方账号还补了个严肃版本的声明。

原先无人问津的造梦娱乐账号粉丝数飞速攀升,数目直接超过了宣传人员购买了僵尸粉的老板本人,还得到了数不清的网友好评。

而这时,陪伴了隋烟多年的影迷会在安静了一天后终于发声:“谢谢造梦娱乐和林总对隋烟的支持和帮助,影迷会陪伴隋烟小姐多年,在此时能做的唯有默默支持。会内成员在商议后决定,即日起开启《登仙路》包场集资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登仙路》上映后的包场工作。”

集资的链接刚一发布,金额就不断攀升,甚至有好几笔以十万位单位的大手笔集资,仅仅一个小时的功夫,就筹集到了五百万,眼看还在攀升。

就像热评第一的粉丝说的那样:“从学生时就开始喜欢隋烟,她面对这样的窘境,我虽然无法替她承担,但支持票房对我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谢谢你陪伴我度过我的青春。”

而在这条微博和集资链接被转发到了论坛之后,有不少网友也在心里默默地记下了《登仙路》这个名字,决定等上映时如果时间充裕,就买张票支持一下隋烟和造梦娱乐。

下午隋烟的长微博发布之后,她的电话就没停过,说得她口都有点干。

好不容易电话消停,她才打开微信就瞧见小王刚发来的消息,以前她给小王的备注,是造梦娱乐公司宣传,现在也可以改上一改,毕竟她现在可也是造梦娱乐的人。

【小王:[链接],隋烟姐,之前林总交代过,不要拿您的事情作为宣传的卖点,这样对您不好,我们也一直只往造梦娱乐和您的合作方向引导,可刚刚您的影迷会发的微博,让大家又把您的事情和《登仙路》联系在一起了,我这边考虑到如果我和影迷会沟通,是不是有点伤了他们想帮助您的心?想说您出面会不会好一些。】

隋烟往后看,林濛正在她不远的位置处打着电话,也是在谈《登仙路》的事情,电影现在已经过审,开始要准备定档和宣传的事情。

她没想到,林濛会这么和小王说,毕竟趁着热度、热点宣传,是很正常的。

思索了一会,隋烟回复了小王,她登陆上微博之后,没有点开评论,直接找到了影迷会的微博转发:“我很幸运,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身边都有这么多愿意伸出援手的朋友,《登仙路》是一部用心的作品、也是一部好电影,希望你们会喜欢。”

她希望林濛的每一笔投资都会有好的回报,包括她这一笔,隋烟在心中暗暗许诺。

“……嗯,春节档争取一下,或者情人节也可以。”林濛挂断电话,目前的她并不知道在网上,《登仙路》这部电影,在还没上映之前,已经有了别人难以超越的基本盘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