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军更中绿花【一更】(第2/2页)

匡佩兰撩起T恤打结跳了段肚皮舞,以她的身材换个装扮跳肚皮舞还挺好看的,就是穿着军绿色的迷彩服跳,有点不伦不类,败坏好感。

轮到顾湛,旁若无人地对苏千凉深情地唱起了《甜蜜蜜》。

老婆不给机会又怎么样?这种时刻,就不信她会不给面子!

一曲唱完,苏千凉鼓掌:“不错。”

还记得礁石边的师景同想再挣扎一下,笑嘻嘻地问:“千凉姐,你不来一首吗?”

他真正的意思是想说:顾湛对你唱甜蜜蜜,你得回应表示一下吧?

可惜的是,苏上尉听成另一个意思。

五个嘉宾或多或少全唱了,就剩下她一个,她以为师景同是在催促,“我想想唱什么。”

一个嘉宾满打满算算个四分钟的表演时间,五个嘉宾就是二十分钟。

篝火晚会刚开始,时间还有很多,几人不着急,等苏千凉慢慢想。

偏偏匡佩兰要跳出来,做那个最显眼的:“不唱你们女团的歌?”

苏千凉还没出道就被星辉踢出来了,怎么算女团的一员?

观众们生气地砸砖头,唾骂匡佩兰参加节目没干好事就会戳别人伤口,太讨厌了!

苏千凉:“不唱。”

匡佩兰直觉有文章可做:“为什么?”

“唱得不好又说我给公司名誉抹黑,我还不起第二个三千万。”苏千凉无比耿直。

原主被单方面解约是通过经纪人传达的,陈梦传达了很多话,主要的意思就是:

公司签下你在你身上砸了大把的时间、精力,花费无数成本,你却在出道前闹出不堪的绯闻,连带着影响女团其他成员,还给公司抹黑,造成名誉损失,太不应该了。

紧跟着就是一纸合同——那份签约合同里有一项,如果是艺人方的过错导致的巴拉巴拉等问题,将由艺人赔偿公司三千万违约金。

艺人的签约合同是霸王合同,不签,没得进公司,签了,就是十年的卖身契。

苏上尉倒是庆幸星辉单方面解约,三千万违约金的数值是高了点,也比卖身星辉失去十年的自由好。

苏千凉那句话的重点是前面,顾湛的注意力在后面的三千万。

三千万的违约金对他而言就是一套房子的事,他想帮忙偿还债务,不知道老婆愿不愿意。

“抱歉,是我的锅。”

“没事。”顾湛对她道歉解释过好几次,苏上尉是真的不介意。

担心他死脑筋,她干脆把难题丢给他,“那你替我唱一首,当赔罪好了。”

这有什么问题?

顾湛在家听的最多的就是老爸给老妈唱的情歌,张嘴就是《月亮代表我的心》,唱到最后一句歌词“月亮代表我的心”,还十分应景地指向今晚月亮所在的地方。

而后,望着此刻被云遮挡的月亮,顾湛石化一瞬,笑容慢慢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