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豢养千金7

安沅问了捅了多少刀, 就一直站着没走。

有人见状,觉得安沅不是随便问问,真打着手电动就着路灯昏暗的灯光数起了刀子的数目。

“1, 2,3, 4, 5……74,75,一共有七十五刀!”

安沅知道那人应该数错了,应该是七十七刀,因为沈浓喜欢七这个数字。

他压制住沈广福举了七十七次刀子,把他戳的残破不堪, 流尽了鲜血。

安沅脑子里甚至能浮现沈浓抬刀,冷漠的眼神, 或许那冷漠里还带着兴奋, 享受着凶器划破皮肉的触感。

他被沈广福抓走可能就有了杀心,他知道沈广福想有更大的利益机不会杀他,他可能软和了一阵,甚至叫了沈广福爸爸放松他的戒心,让沈广福给了他部分的自由, 然后他尾随着沈广福,找到了合适的机会向沈广福举起了刀。

脑海被各种画面塞满,安沅脸色苍白,身体摇摇欲坠。

她不怕死人, 但她恶心人性的恶。

哪怕沈浓一刀把沈广福杀了,也不会让她心情那么跌宕。大部分反社会人格都是因为小时的经历造成,沈浓的行为已经有了反社会人格的雏形。

他会在沈广福身上捅那么多刀, 至少证明他是享受这种血腥的报复。

这样的行为不会只出现一次……

“小姐先回去休息吧,赌场的人说沈广福赌的时候没有带其他人,阿浓少爷应该被他藏在什么地方,我们去找就好了。”

“沈广福都死了,找那位少爷应该不难,小姐你脸色太差了,还是回去吧……”

这次安沅没拒绝他们让她休息的建议,恍恍惚惚地上了车,躺在了床上整个人还在云雾里飘着。

她厌恶人格变态,所以在第一个世界察觉沈州是反社会人格,她直接躺着等死,不想做什么改变人的事情。

众所周知,反社会人格只要做出一次满足他内心享受的行为,他就会沉迷病态的满足,没有办法也不会想抑制自己本能。

她不可能浪费时间去改变一个不可能改变的人。

沈州也明白她这个性格,知道他暴露本性她铁定离开他,所以干脆把她困在了游戏里。

之后的沈晖跟卡维尔虽然极端,但对她来说都算是正常人范围,可是沈浓……

安沅迷迷糊糊睡去,梦里一片猩红,不停有刀刃划破肌肤的声响。

之后几天安沅没再出门找人,就躺在床上,偶尔听着陈高给她汇报进度。

安家的佣人都说安沅这个样子是因为找不到沈浓伤心过度,但安沅自己知道,她这是怕了,她不确定要不要把沈浓找回来,继续留在她身边。

“人不会是死了吧?”

“都找了四五天了,饿都饿死了。”

安家的佣人这几天的话题都是沈浓,安沅随意下楼喝个水,都能听到有人说沈浓死了。

这些天沙城被翻了底朝天,就是一只畜生都能找到了,沈浓一个大活人,却一点踪影都没见。

佣人看到安沅纷纷住嘴,安沅走到了厨房,一打开柜子,因为没有沈浓抢着喝,才几天柜子里就堆满了牛奶。

而没人抢了,安沅看着这些牛奶连打开都懒得打开。

【你这几天都没发声,是不是知道我最后会做出的选择是什么?】

安沅无人可问,只有去找系统。

【系统:宿主你是个心软的人,再说沈浓不是坏人,是沈广福逼他的。】

【我是坏人。】

安沅呵了声,让佣人把牛奶处理了,继续上楼躺着。

系统本以为安沅问完就会找人,没想到安沅还是什么都不管,不由慌了,【宿主就不怕被困在数据流里面?】

【比起被困,我更讨厌做我不想做的事情。】

安沅美美的睡了一觉,见她铁了心,她睡了多久系统慌了多久,到了晚上安沅换上了外出的衣服,系统觉得自己要是有心脏,大概心脏已经被安沅玩坏了。

【宿主决定去找沈浓?】

【他是弱者。】

套上了鞋子,安沅站起来跺了跺脚,她讨厌暴力,讨厌用违背道德法律的方式来满足自我内心的挣扎。

万幸沈浓还小,而沈广福又真是个该死的混账,她自认无法改变沈州的反人格,但如果反社会人格是因小时经历造成,她愿意试着感化一下沈浓。

叫了陈高开车,安沅大晚上离开了安家。

“还以为沅沅是不打算找了,没想到还惦记着他。”张姨太太瞧着换了外套打算追上去的安新钧,“多穿点看着一时半会回不来。”

上次安新钧就在警察局待到了深更半夜,回到家没得安沅一句谢。

张姨太的话唤醒了安新钧当时的窘迫,安新钧脚步顿了顿,身旁的张姨太烫着时髦的卷发,就是入了夜,唇上也涂着精致的口红。

鲜红的樱桃色,是安沅没有的成熟韵味。

算起来张姨太比他大不了几岁,生过孩子的身姿窈窕有致,像是一枚熟透的蜜桃。

“我去看长鸣,这几日沅沅心情不嘉,连带长鸣与嫦嫦都日夜害怕。”

张姨太媚眼一挑,不说话走在前头,安新钧想瞧瞧便让他瞧瞧。

*

“小姐咱们这是要去哪里?”

大晚上出门陈高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只是没头绪要去哪里找人,这些日子沙城能找过的地方他们都找过了,沈浓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说不准阿浓少爷已经不在沙城了。”

“他在的,我知道。”

车外的街道寂静听得到夜风的声音,安沅说,“把车开到找到沈广福的地方。”

“小姐觉得阿浓少爷在那里。”

“说不定呢。”

回了句不确定的回答,安沅就安静了下来,她在想她会见到一个什么样的沈浓,而她看到他的第一句又该说什么。

沈广福身亡的是个堆放乐垃圾的地方,因为死了人流浪汉都不愿在那里撒尿,几天下来巷子的臭味倒是淡了许多,只有几个零星黑糊糊的影子,是随手丢的垃圾。

安沅走进了巷子,手电筒把墙壁上五颜六色的脏污照的分毫毕现,但就是没见到她想看到的那个人。

这巷子是个死巷,安沅全部看了一遍,茫然地站在巷口,怎么会不在这里。

按着她的想法,沈浓一定会回到这里。

这对他来说算是个印记的地方,他不回安家,晚上只能待在这里。

因为这个地方死了沈广福,寻找沈浓的人都会下意识忽略这里,所以把沙城翻了一遍也找不到沈浓的踪迹。

“小姐,阿浓少爷应该不在这里。”

这地方什么三教九流的都有,陈高怕出什么事,见安沅没找到人就催着走。

安沅站着没动。

她有种直觉,直觉沈浓就在这个地方。

再次环顾了肮脏的箱子,安沅视线落在了石头砌的垃圾箱上,箱子上面搭了一层灰黑看不清原本颜色的破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