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2/2页)

于是好说歹说,请他们一定要留下来吃饭。

陆老头最终让了步,留下他和老婆子以及陆时秋和陆时冬,将其他人都撵出去。

陆时秋给每人倒了一碗泉水,将这水夸得天上有地下无,“这是娘娘山的泉水,水特别甜。你们尝尝看?”

林云舒脸上微微有些惊讶,她端起碗细细品尝,入口清甜,又凉又甘,这样热的天喝上一口,浑身舒爽。

家有贵客登门,陆婆子比平时省得倒油,甚至还特地从隔壁要了些花椒叶。

凌凌尝了一筷子清蒸鲳鱼,夸道,“陆婶子烧的这道鱼味道不错,看来陆小哥没夸张,您的手艺确实很好。”

顾四尝了一筷子,“这鱼肉味道鲜美,肉质细嫩,一点腥气都没有,不错!”

陆婆子被他们这么一通夸,老脸通红,“客气了。”

凌凌瞧着那鱼上面几截绿叶,夹了一筷子,刚想尝尝。

陆婆子忙伸筷子阻止,“这个是去腥味的,最好别吃。”

凌凌闹了个大红脸,“不是生姜和大蒜去除腥味吗?你们怎么用这个?”

陆婆子被夸后,老脸通红,但是腰板却比刚开始要挺,人也自在了些,“咱们住在海边,靠海吃饭,平时吃个蔬菜得要到镇上买。这个是花椒叶,屋前屋后种两棵,就够一整年用的了。”

凌凌恍然,“这花椒叶的味道不冲,好多了。”

大家对陆婆子的手艺赞不绝口。

林云舒胜赞,“这菜看着很粗野,却很入味,是农家独有的味道,是那些大酒楼比不上的。”

陆家人都不懂。以为她是在宽慰他们,毕竟他们这菜哪比得上大酒楼。

尤其是他们尝到林云舒做的那道爆炒蛤蜊,一个个都惊呆了,这颜色就不说了,瞧一眼就诱人,香味也是直扑鼻端。

尝过之后,味道又辣又香,吃了一筷子,恨不得将这一盘全装进肚子里去。

杨保财朝林云舒竖了个大拇指,“真不愧是开饭馆的,这厨艺真是绝了。”

林云舒微微一笑,“见笑了,我这只是寻常手艺,主要还是东西新鲜。”

哪怕是淳朴如陆老头也听出她话里的谦虚,暗暗瞪了三儿子一眼,瞧吧?丢人了吧?让你把你娘的厨艺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跟人家一比,你娘这手艺都见不得光。

吃完饭,夕阳落山,西方的天空像火烧似的,呈现大片橘红色的晚霞,云朵。大海也被这霞光染成了红色,背着光的鱼船以及海岸一旁的红树林形成墨色。一红一黑形成鲜明的对比。

林云舒临走前给了陆时秋一两银子,“多谢款待。”

陆时秋笑眯了眼,“多谢老夫人。”

等人走了,他乐得一蹦三尺高。

银元宝啊,白白胖胖可人疼的银元宝,他往上抛了抛,以他的手感,起码得有一两。他居然一次就挣到一两银子。虽然没有打探到这些人的身份,但这也够他美一阵了。

洪氏从旁边蹿出来,看到陆时秋手里攥着什么东西,当即就道,“这是属于咱家的。你得交上去。”

陆时秋把银元宝往怀里揣,理直气壮道,“这些客人是我带来的。”

洪氏急了,“那蛤蜊还是我跟你大哥捞的呢。”

都是一家子,老三一天天就知道吃独食。

陆时秋想了想,从怀里的钱袋子抓了一把铜板,约摸有两百多个,“瞧见了吧?这些够买几百斤蛤蜊了。我连油盐酱醋一块付了。”

洪氏这才满意了。只是心里嘀咕,刚刚看到的到底是不是银元宝?

仔细一想,吃一顿饭而已,怎么可能会给银元宝?这不是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