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第2/6页)

1919年秋天,路易斯自己认为《大街》的构思完全成熟,所以第三次握笔来写,并用惊人的速度一气呵成。翌年(1920年)秋天,《大街》正式出版。由于它讽刺了各地小城镇新兴的骄蹇自满的中产阶级,即“沉默的大多数”,揭示了美国公众关心的社会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因而深深地吸引了读者,并在一年内连续再版达28次之多,影响深广,被称为“20世纪美国出版史上最轰动的事件”。

直到现在,美国评论界还认为,不读路易斯的作品,就无从了解美国真正的社会生活。路易斯在小说《大街》中讽刺了20世纪20年代初美国社会的某些弊病,描写了中产阶级的庸俗生活,成功地刻画了一系列典型的市侩形象。紧接着《大街》之后,他又塑造了巴比特这个人物形象,巴比特不仅仅是文学中的典型,而且后来成为社会典型,在美国人的生活中产生了深远影响。后来,有一些美国学者撰文认为,路易斯揭露社会现实的长篇小说,实际上已成为当代美国“政治小说”的滥觞。路易斯的现实主义以新颖独特的艺术风格,丰富了现代美国小说创作,并对后起之秀詹姆斯·法雷尔(James Farrell)、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等作家产生了积极影响。

有人说,《大街》在路易斯所写的小说中,也许是最富于自传性的。他们认为:这部小说就是构筑在作者对自己的家乡索克镇的回忆上的。这个长着一头红发、笨手笨脚的少年哈里·辛克莱·路易斯,就是在这个边远僻静的小乡镇上度过了他的童年时代。据说,就是为了纪念住在索克镇附近的他父亲的朋友——一个牙科医生,他才被命名为辛克莱的。进了大学后,他给各文艺刊物写文章时把自己第一个名字哈里去掉,于是就成为辛克莱·路易斯了。朋友们都管他叫“海尔”(Heil),或者干脆喊他“雷德”(Red),不言而喻,这是指他的一头红发。这位未来的小说家所处的生活环境十分平淡无奇,似乎根本激发不了他要当作家的欲望。他父亲是一个不苟言笑、墨守成规的医生,态度极其严肃,一心只管替人治病,除了“阑尾炎”和“放血”以外,路易斯几乎很少听到父亲议论其他事情。镇上居民成天忙着制造奶酪、收购小麦或者修造谷仓。要知道,索克镇跟中西部大草原上成千上万个兄弟乡镇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一条数十年来老是不变样的大街,横贯全镇,正如《大街》中女主人公卡萝尔逡巡戈镇大街时所见,大街两旁照例是挂着褪了色的招牌的小五金店和小商铺,显得十分寒碜。据说卡萝尔的原型,就是路易斯的第一个妻子格雷斯(Grace Hegger Lewis),对此她在1955年所写的回忆录中已做过详细阐述。至于小说的男主人公威尔·肯尼科特,毫无疑问,跟作者的父亲——部分也和作者那位做医生的哥哥克洛德(Clode)——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尽管好心的人们对《大街》里的人物做出了种种臆测,但是,忠于现实主义的作家路易斯自己讲得十分明白。他说:“实际上,《大街》里所有的人物和场景,都是我在美国各地许许多多城镇中所注意到的事件和人物的综合,或者是完全想象出来的。”真正的艺术家总是以自己独特的思想方式和艺术禀赋,去分析、观察、感受和认识现实世界,运用独具特色的艺术手段和艺术语言表现自己对现实生活的理解,而绝不会单纯写真人真事,或沿袭前人所创造的人物艺术形象。正是这样,路易斯在《大街》中就自己所熟悉的美国乡镇生活和新兴的中产阶级,为读者描绘了富有特色的中西部大草原,刻画了具有鲜明个性的小镇居民的群像。

一提到美国中西部,人们就不难想象到,在那里,沃野千里,麦浪滔滔,富饶农庄,星罗棋布,它那莽莽大草原上,粗犷磅礴的气势,始终是那样富于迷人的魅力。不仅如此,中西部也是个诗人作家辈出的地方,它为美国文坛孕育了现实主义艺术大师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和赫姆林·加兰(Hamlin Garland),杰出的诗人和歌手马斯特尔斯(Edgar Lee Masters)和桑德伯格(Carl Sandburg),同样,中西部也已成为路易斯许多长篇小说中人物自由驰骋的舞台。从《大街》开始的浓郁的“明尼苏达州”、“中西部”的山川景物与地方色彩,永远附丽在路易斯的所有文学作品之中。如果说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加利福尼亚州是“斯坦倍克的故乡”,新英格兰是“弗洛斯特的故乡”,密西西比州是“福克纳的故乡”,那么,明尼苏达州就是名副其实的“路易斯的故乡”。大量的创作可以佐证,路易斯不愧是惟妙惟肖、传色绘彩地描写本土本乡生活风貌的作家与歌手。千百万美国人从他对戈镇的描写中清晰地看到了他们的生活,甚至还发现了他们自己的影子。比方说,梅尔·密勒(Mel Miller)在1961年写了一部名叫《欢乐和忧伤的声音》的小说,里面的女主人公(她生于1921年,即《大街》问世后第一年)曾经这样说:她母亲认为卡萝尔这个形象就是拿自己作为原型的。密勒在小说中写道:“实际上,她从来没有跟路易斯见过面,可是她偏偏说:‘他对我的事情全都知道,也许他是从旁边仔细观察过我的。’”上面这个事例雄辩地说明,路易斯在《大街》中塑造的各种人物性格之所以酷似生活,传神入化,原因是作者非常熟悉当时的现实生活,善于高度集中和概括美国中产阶级特有的心理状态、脾性癖好和思想方式,因而具有十分广泛的群众性。难怪亨利·门肯对《大街》推崇备至,盛赞卡萝尔和肯尼科特这两个人物形象是描写美国日常生活的一大成功。

然而,美国中西部若跟新英格兰相比,开发毕竟很晚。直到19世纪中叶以后,在美国政府的鼓励下,移民才大批西徙,开边拓殖。中西部仿佛在一夜之间骤然富裕繁荣起来了,许多人简直就成了暴发户,也就是当时亨利·门肯所谓的“愚民”(booboisie)。(在笔者看来,几乎类似时下我国的“土豪”。)他们俨然以本地城镇乡绅自居,骄傲矜持,愚昧保守,妄以为文明已经达到了顶峰。正如路易斯在《大街》的题词中所说,凡是他们“所不知道的和不认可的事情”,都是“大可不必去了解、思索的异端邪说”。他们安于现状,思想狭隘,愚昧无知,认为戈镇早已尽善尽美,独冠全州,因此就竭力抵制一切变革。一句话,他们完全沉醉于平庸鄙俗、浑浑噩噩的市侩生活之中。因此,镇上一片死气沉沉,人们的思想感情都变得单调刻板,麻木不仁,令人难以忍受。路易斯针对这种情况杜撰了一个名词,叫作“乡村病毒”,而这种“比癌症更危险的乡村病毒”,却在这个小镇的大街上得到了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