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序

威廉·戈尔丁于一九一一年九月十九日出生于英国西南部康沃尔郡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他的父亲是马堡中学的高级教师,政治上比较激进,反对宗教,信仰科学;他的母亲是个争取妇女参政的女权运动者。戈尔丁在康沃尔郡的乡村里度过了他的童年,生活安适,又有点儿闭塞。他自小爱好文学,据他自己回忆,七岁时就写过一首诗。一九三〇年他遵父命入牛津大学学自然科学,读了两年多以后,就像那些难以违逆天性的人一样,戈尔丁选择了自己的道路,转攻他深感兴趣的文学。一九三四年他发表了处女作——一本包括二十九首小诗的诗集(麦克米伦当代诗丛之一),这本小小的诗集未为评论界见重,但作为一个年方二十三岁的大学生,能有这样的开端毕竟是令人神往的。然而,命运之神没有慷慨无度,戈尔丁在取得决定性的成功之前还注定得走过漫长的路。

一九三五年他毕业于牛津大学,获文学士学位。此后曾在伦敦一家小剧团里当过编导和演员,这段经历给他的印象并不好,戈尔丁自称这四年白白浪费了。其实,生活的磨炼,生活面的开拓,生活经验的丰富对一个作家而言,倒是不可或缺的前提。

一九三九年戈尔丁成了家,接受了英国南部城市索尔兹伯里一所教会学校的教职,不料安生日子没过几天,第二次世界大战接踵而起。一九四〇年他应征入伍,当了五年海军,升到中尉衔,他参加过击沉德国主力舰“俾斯麦号”的战役、大西洋护航和一九四四年诺曼底登陆。战后他仍回到那所教会学校执教。战争结束了,但在成千上万善良人们的心灵里,却留下了无法磨灭的残酷烙印。戈尔丁说道:“经历过那些岁月的人如果还不了解,‘恶’出于人犹如‘蜜’产于蜂,那他不是瞎了眼,就是脑子出了毛病。”正是这个基本观点,像一根红线似的贯串了他至今为止的全部创作。

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四年近十年之久,戈尔丁边教书,边不断地思考和写作,他潜心研究希腊的文学和历史,试图寻求人生的答案;在此期间完成过四部小说,但都没能问世,不过,这种练笔也为他日后的创作积累了经验。《蝇王》完稿后开始的命运亦不佳,曾被二十一家出版社拒绝,好不容易才于一九五四年得到出版。从他发表处女作算起,至此已整整过了二十年。《蝇王》出版后颇获好评,英国小说家、批评家福斯特(E.M.Forster)把《蝇王》评作当年最佳小说;英国批评家普里切特(V.S.Pritchett)当时就称戈尔丁为“我们近年作家中最有想象力,最有独创性者之一”。尤其到了六十年代,《蝇王》一跃为大学校园里的畅销书,在英、美学生中广泛流传,并曾搬上银幕。现在,《蝇王》已被列为“英国当代文学的典范”,成为英美大中学校文学课的必读书。

戈尔丁一举成名后发表的主要作品有:小说:《继承人》(1955),《品彻·马丁》(1956),《自由坠落》(1960),《教堂尖塔》(1964),《金字塔》(1967),《蝎神》(中短篇小说集,1971),《黑暗昭昭》(1979),《过界仪式》(1980)——此书获当年英国最具声望的布克奖(Booker McConnell Prize),《纸人》(1984)。此外,他还写过剧本和评论等。戈尔丁一九五五年起为皇家文学会成员;一九六一年辞去教职专事写作,同年获牛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一九七〇年获布赖顿市萨西克斯大学文学博士学位。他到过美、苏等国。

一九八三年,戈尔丁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声称,这是“因为他的小说用明晰的现实主义的叙述艺术和多样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神话,阐明了当今世界人类的状况”。综观戈尔丁的作品,《蝇王》无疑是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具影响的代表作。

人们不禁要问:《蝇王》究竟是一部什么内容的小说?它又为什么会在西方引起如此的重视呢?

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它描述了这样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在一场未来的核战争中,一架飞机带着一群男孩从英国本土飞向南方疏散。飞机被击落,孩子们乘坐的机舱落到一座世外桃源般的、荒无人烟的珊瑚岛上。起初这群孩子齐心协力,后来由于害怕所谓“野兽”分裂成两派,以崇尚本能的专制派压倒了讲究理智的民主派告终。

“蝇王”即“苍蝇之王”,源出希伯来语“Baalzebub”(又有说此词出自阿拉伯语,见本文参考资料第一种),在《圣经》中,“Baal”被当作“万恶之首”,在英语中,“蝇王”是粪便和污物之王,因此也是丑恶的同义词。小说命名,似取意兽性战胜了人性,孩子们害怕莫须有的野兽,到头来真正的“野兽”却是在人性中潜伏着的兽性。野蛮的核战争把孩子们带到孤岛上,但这群孩子却重现了使他们落到这种处境的历史的全过程,归根结蒂,不是什么外来的怪物,而是人本身把乐园变成了屠场。

戈尔丁本人被西方评论家列为“寓言编撰家”,他的作品被称为“神话”或“寓言”,英国文学批评家伊文斯(I.Evans)就称《蝇王》是关于恶的本性和文明的脆弱性这样一部哲学寓言式的小说,这话不无道理。就《蝇王》而言,小说中的人物、情节和环境描写等各方面都具有某种象征性。

情节的发展是从拉尔夫和杰克这一对基本矛盾出发的。拉尔夫是个金发少年,从小过着中产阶级的安宁生活,心地善良,不乏主见,象征着文明和理智(不完全的);与此对照的是杰克,红头发,瘦高个儿,教堂唱诗班的领队,象征着野蛮和专制(对基督教有所讽刺)。矛盾在于,以海螺为权威象征的头头拉尔夫最关心怎样才能得救,他坚持生一火堆,作为求救信号;他还要大家筑茅屋避风雨,要大家讲卫生,在固定地方解手。这些想法和要求代表着文明和传统的力量。杰克则对打野猪入了迷,其他事情他置之不理。随着矛盾的深化,杰克日益得势,拉尔夫的一套主张却应者寥寥,最后连他自己也差点被对方杀掉。在矛盾冲突的过程中,除了如火堆熄灭的事件之外,对“野兽”的害怕占了极重要的地位,从全书看来,所谓海中来的野兽,空中来的野兽都是一种渲染,无非为了突出真正的“野兽”来自人本身(也就是“兽性”的发作)。小说结尾时,拉尔夫热泪盈眶,他“为童心的泯灭和人性的黑暗而悲泣,为忠实而有头脑的朋友猪崽子坠落惨死而悲泣”。而因为拉尔夫和猪崽子(Piggy)在大雷雨的时候也参与过杀害西蒙的狂舞,所以他俩的童心也不复存在了。区别只在于拉尔夫终于认识到“人性的黑暗”,猪崽子却始终否认这一点。所谓“人性的黑暗”,主要指嗜血和恐惧。嗜血从杰克开始,逐步发展为他那帮猎手的共同特性;恐惧从害怕“野兽”生发开来,最终成为支配孩子们的异己力量,在这两种因素的制约下,杰克等人把脸涂得五花八门,在假面具后面,他们“摆脱了羞耻感和自我意识”,并伴之以“野性的大发作”。这标志着猎手们已可悲地蜕化为野蛮人。拉尔夫反对涂脸,实是坚守着文明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