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在不到三个小时前,鹿眠的想法还很坚定。
详细地了解对方的背景和为人,清楚地理解这份感情的本质,再三衡量所要承担的责任,确定这一切不是一个思春期女孩因为一场戏剧性的相遇而导致的一时心血来潮,才能将其郑重地开口。
这个坚定的想法在林城的手触碰到她的发旋时,就被她在脑海中当做废纸,用力揉成了一团,扔到不知道那个旮旯里去了。
前一刻理性一本正经地捏着她的耳朵训斥她的浮躁,下一秒感性在耳畔鼓吹她机会不等人,现在就要立刻行动。这场头脑中的战争在臆想中似乎拉锯了三天三夜,现实中却不过顷刻之间。
在林城的手离开她的头发时,她想也没想,遵从了内心的欲望,直接用力抓住了对方的手。
不加思考,那句反问已经脱口而出。
鹿眠从小处事就有自己的一套独创的强盗思维模式。她喜欢将繁杂的事情简单化,在脑海里拟定好目标后,就径直走向她自认为最高效率的道路;她喜欢将事情的利弊放在天平上衡量,也不管其余的人情因素,在一侧倾倒的那一瞬间就作出决定。
家庭富裕,聪明漂亮……除了前阵子霉神附身,她在生活中几乎从未受挫,生长环境让自信和高傲扎根在她的脊梁里,也让她对一切的思考太过理想化。
说好听一点,是理想化,说难听的一点,是任性和自我。
然而顺风顺水的生活让她觉得自己的莽夫逻辑无论什么时候都行得通,而事实上,大部分时候的确行得通,遵从自己内心的直觉让她总是不假思索地作出一些令他人跌破眼镜的事情:和母亲理念不合,就离家出走;和同学关系不好,就搬出宿舍;就连何雨申想对她施暴的那一夜,她没到最后关头,都不曾露出过任何胆怯。
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自我至上主义者,抢跑是常事,不按牌理出牌才是正常操作,凡事只要给了她一股“这波我能莽过去”的错觉,她就会去做,并且坚定不移地认为没有什么能难倒她,没有什么她做不到。
所以她现在一点也没后悔即将戳破那层纸。
想要了解对方以后慢慢了解,想要承担责任以后再说。
她过去的二十年人生里从来没有产生过这样的情思,过□□猛,如同洪水一口气将水坝冲开,直觉彻底冲刷掉了逻辑。
如果现在不立刻拽到手里,她才会后悔。
就像是现在这样,紧紧地抓在手心里。
鹿眠的目光胶着在林城的脸上。
林城也凝睇着她,嘴角原本微微上扬的弧度逐渐消失,慵懒被严肃取代。
即便居高临下的男人渐渐让她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压力,鹿眠也毫无退缩之意,手心已经因为紧张渗出了汗水,也没有放开他。
她不能放过他的任何一个表情和反应。
不料林城竟然伸出另一只手,用食指大力地弹了一下她的额头。
“不要随便戏弄人,小姑娘。”
他抛下这句话后,撂下下意识捂着额头的鹿眠,直接溜了。
鹿眠回过神,从床上蹦起来。
最后的一丝胆怯和犹豫也被她冲进了下水道里。
这事可不能就那么糊弄过去了!
她掏出手机,下意识想给对方发短信,惊觉自己根本没有对方的手机号码。
认识那么一阵子了!竟然连联络方式都没有!
鹿眠对自己感受到了深深的挫败,一向只有别人管她别人要手机号码,从来没有她管别人要手机号码的道理,林城从来没有向她要过号码,她当然也不知道自己得主动管别人要。
现在追上去死缠烂打有些冒进了。
鹿眠倒回了床上,翻了个身,面向了那堵横隔在两人之间的墙壁。
来日方长……
不不不不不!
没有来日方长,她现在就等不及了!
她又一个鲤鱼打挺麻利地趴倒了墙壁上,深呼吸一口气,试探性地用食指关节轻轻开始有节奏地叩起了墙壁。
嗒嗒滴嗒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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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串摩斯电码敲完。鹿眠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不可理喻。
她的好奇心和学习能力一样旺盛,看到一些觉得有趣的玩意儿就会去试试看,但是正常的普通人没事哪有闲情学习这些用不着的玩意儿?
本来不指望对方会回复,不曾想墙壁那边真的传来了一长一短三长的敲打声。
快而轻巧,比她敲得熟练得多。
鹿眠立刻将耳朵贴到墙上,确保自己不会漏掉任何一个音节。
-.......---....---..---....---....--......----....
在脑海里迅速翻译掉这串敲打声所象征的含义,鹿眠掏出手机,添加联系人,输入了一串数字,编辑备注,打开短信撰写,发了一句“我是鹿眠”过去。
数秒后。
“嗯。”
鹿眠凝视着这个单字整整半分钟,平日里极少表达情绪的她,嘴角慢慢勾勒出一个浅浅的笑。
***
向明矾觉得自己最好的朋友——鹿眠,最近很奇怪。
她和鹿眠的相识纯属巧合。
大一时学校给新生举办了迎新会,举办的地点是被包场的某间酒吧,舞池里的学生扭成了麻花,吧台这边的男男女女们也在互相划拳灌酒。
向明矾几乎是刚踏进了场所内,就注意到了坐在角落里,静静地吸着橙汁的鹿眠。
像她那样的女孩实在是非常鹤立鸡群,暂且不论漂亮到犯规的脸蛋,单单是胸前傲人的弧度,就让在座的所有男性生物无法把持蠢蠢欲动。
人却相当的冷淡,已经有无数人试图上前和她攀谈了,都被其堪称西伯利亚寒风的冷酷态度劝退,小半场时间过去,硬是在一片嘈杂喧嚷的酒吧里独自创建出了一个真空领域。
向明矾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鹿眠。彼时的她早已和周围的人打成了一片,她从小就被人冠以成“疯丫头”或是“假小子”之类的头衔:一米八的身高,一头染成银灰色的飒爽短发,鼻环唇环耳钉一样不落,她的容貌比起普通的女孩,少了一份温婉,多了一份英气,乍一看活脱脱一个叛逆朋克少年的模样。无论是在男性中还是女性中,向明矾都能游刃有余,瞬间就能形成一个以她为中心的交际圈。
太过受欢迎也并不是省心的事情,在干掉了无数杯周围新认识的“朋友们”递过来鸡尾酒后,向明矾也开始有点力不从心。
视野开始有点模糊,思维也逐渐混沌。交际达人向明矾从小混迹各种娱乐场所,结交的猪朋狗友可以按吨位计算,丰富经验的她当然知道这是醉了的前兆,接下来再小喝几杯,就可以尿遁跑路了,毕竟刚认识的人都不能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