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菲利普没法把威尔金森小姐的那段风流事从脑子里排除开去。尽管她讲到紧要处戛然收住话头,但意思还是够清楚的,他不免有点震惊。这种事对已婚女子来说当然无所谓,他读过不少法国小说,知道这类苟且事在法国确实可谓司空见惯。然而,威尔金森小姐是个英国女子,还未结婚,况且她的父亲又是个牧师。接着他一转念,说不定那个学美术的学生既不是她的第一个,也不是她的最后一个情人呐,想到这儿不由得倒抽了口冷气:他从未打这方面去体察威尔金森小姐,居然有人向她求爱,简直不可思议。他由于天真单纯,并不怀疑她自述的真实性,就像从不怀疑书里的内容一样;令他气恼的倒是,为什么这种奇妙的事儿从来轮不到自己头上。要是威尔金森小姐执意要他讲讲在海德堡的艳遇而他竟无可奉告,那该多丢人。他固然也有一套臆造杜撰的本事,然而他是否能使她相信自己是沾花惹草的老手,那就很难说了。女子的直觉十分敏锐,菲利普看到书本上是这么说的,她也许一眼就识破他是在撒谎。他想到她也许会掩面窃笑他,不由羞得面红耳赤。

威尔金森小姐一边弹着钢琴,一边懒洋洋地唱着。她唱的是马赛耐特、本杰明·戈达特和奥古斯塔·霍姆斯谱写的歌曲,不过这些曲子对菲利普来说都很新鲜。他俩就这样厮守在钢琴旁边,一连消磨上好几个钟头。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想知道他是否生就一副歌喉,执意要他试试嗓音。她夸他有一副悦耳动听的男中音嗓子,主动提出要教他唱歌。一上来,他出于惯有的腼腆谢绝了。但她再三坚持,于是,每天早餐以后凑着空就教他一小时。她颇有当教师的天赋,无疑是个出色的家庭教师。她教授有方,要求严格。讲课时,虽然仍带着一口浓厚的法国腔,但那种软绵绵的嗲劲却一扫而尽。自始至终没有半句废话,断然的口气中带几分威势儿;学生思想一开小差,或是稍有马虎,她出于本能,当即毫不客气地予以制止和纠正。她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逼着菲利普练声吊嗓子。

课一结束,她脸上又自然而然地泛起诱人的浅笑,说话的口吻也重新变得温柔可爱。她转瞬就卸掉了那层为人之师的外壳,可是要菲利普摆脱自己当门生的身分就没这么容易,上课时得到的印象,同听她讲述个人艳遇时的内心感受,颇有点格格不入。他对她的观察更加细致入微。他发觉威尔金森小姐晚上要比早晨可爱得多。早晨,她脸上的皱纹不少,颈脖上的皮肤也有点粗糙。他真希望她能把脖子遮起来,但天气很暖和,她穿的上衣领口开得很低。她又非常喜欢穿白色的服装,而在上午穿这种颜色的衣服对她实在不很合适。一到了晚上她就显得妩媚动人:她穿着像晚礼服一样的长裙,脖子上挂着一串红石榴珠项练,长裙前胸和两肘上缀有花边,使她显得温柔而讨人喜欢。她用的香水溢出一股撩人的异香(在布莱克斯泰勃人们只用科隆香水,而且只在星期天或者头疼病发作时才洒上几滴)。这时候,她看上去确实很年轻。

菲利普为计算她的年龄伤透了脑筋。他把二十和十七加在一起,总得不出一个满意的答数来。他不止一次地问路易莎伯母,为什么她认为威尔金森小姐有三十七岁了。她看上去还不满三十岁呢!谁都知道,外国女子比英国女子老得快;威尔金森小姐长期身居异邦,差不多也称得上是个外国人了。菲利普个人认为她还不满二十六岁。

"她可不止那把年纪罗,"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对凯里夫妇说话的精确性抱有怀疑。他们唯一记得清的,是他们在林肯郡最后一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时她还留着辫于。是嘛,她那时说不定才十一二岁呢。那足多年以前的事情,而牧师的记忆力一向靠不住。他们说这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但是人们总喜欢用整数,所以很可能是十八年,或者十七年前的事。十七加十二,只不过二十九。活见鬼,这个岁数算老吗?安东尼为获得克莉奥佩特拉而舍弃整个世界时,那位埃及女王已经四十八岁。

那年夏季天气晴好。日复一日,碧空无云。气候虽炎热,不过由于靠近海,暑气有所冲淡,空气中渗透着一股令人振奋的清新之意,所以即使置身于八月盛夏的骄阳之下,也不觉得熏烤难受,反而横生一股兴致。花园里有个小池,池中喷泉飞溅,睡莲盛开,金鱼翔浮在水面,沐浴着阳光。午餐之后,菲利普和威尔金森小姐常常带着旅行毯和坐垫来到池边,躺在草地上,借那一排排高高的玫瑰树篱遮荫。他们一个下午就这么躺在那儿聊天、看书,时而还抽支把烟。牧师禁止在室内抽烟,认为抽烟是种恶习。他经常说,任何人若沦为某一嗜好的奴隶,未免有失体统。他忘了他自己也有喝午茶的嗜好。

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给菲利普看《波希米亚人的生涯》一书。这本书是她在牧师书房的书堆里偶然翻到的。凯里先生有回要买一批廉价书,也连带把它买了来,十年来就一直丢在那儿没人问津。

米尔热的这本杰作,情节离奇,文笔拙劣,内容荒诞,菲利普一翻开就立刻被迷住了。书中有关饥馑的描写,笔调诙谐,怨而不怒;关于赤贫景象的画面,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吓流的恋情经作家写来,却那么富于浪漫色彩;无病呻吟的哀怨感伤,到了作家的笔下却是缠绵徘侧,婉约动人--所有这一切,都使菲利普心驰神往,喜不自胜。鲁多尔夫和米密,缪塞和肖纳德!他们穿着路易·腓力普时代的稀奇古怪的服装,在拉丁区的灰暗街道上游荡,时而栖身于这个小阁楼上,时而又在那一个小顶楼里安顿下来.含着眼泪,挂着微笑,醉生梦死,及时行乐。谁能不被他们勾了魂去?只有等你获有更健全的鉴别力再回过头来看这本书的时候,你才会感到他们的欢乐是多么粗俗,他们的心灵是多么平庸,这时你才会感到,那一伙放浪形骸之徒,不论作为艺术家,还是作为凡人,都一无可取之处。但菲利普却为之心醉神迷。

"现在你打算去的是巴黎而不是伦敦了吧?"威尔金森小姐问,对他的热情不无讥讽之意。

"现在即使我打算去巴黎也来不及了,"他回答道。

他从德国回来已有两个星期,曾同大伯多次谈到自己的前途问题。他坚决拒绝进牛津念书,再说他再也别想拿到奖学金,甚至连凯里先生也得出他无力上大学的结论。菲利普的全部财产本来只有两千镑,虽然这笔钱以百分之五的利息投资于抵押业,但他无法靠其利息过日子。现在这笔钱又减少了一点。上大学的最低生活费用一年至少得二百镑,花这样一大笔钱去念书,简直荒唐。因为即使在牛津大学读上三年,还是照样不能养活自己。他急于直接上伦敦去谋生计。凯里太太认为,有身分的绅士只能在四种行业中选择:陆军、海军、司法和教会。她还加上一门医业,因为她的小叔子就是干这一行的,不过她没忘记在她年轻时,谁也不把医生算在上等人之列的。前两门行当根本不用去考虑,而菲利普本人又坚决反对任圣职,剩下的就只有进司法界这条出路。本地医生建议,如今许多有身分的人都从事工程实业,但凯里太太当即表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