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尽管如此,下星期日当普赖斯小姐主动表示要带他去参观卢佛尔宫时,菲利普还是欣然前往了。她领他去看《蒙娜丽莎》。菲利普望着那幅名画,心里隐隐感到失望。不过,他以前曾把沃尔特·佩特关于此画的评论念了又念,直至烂熟于心--一佩特的珠玑妙语,给这幅举世闻名的杰作平添了几分异彩--此刻,菲利普便把这段话背给普赖斯小姐听。

"那纯粹是文人的舞文弄墨,"她用略带几分鄙夷的口吻说,"千万别信那一套。"

她指给他看伦勃朗的名画,同时还对这些作品作了一番介绍,讲得倒也头头是道。她在《埃墨斯村的信徒》那幅画前面站定身子。

"如果你能领悟这幅杰作的妙处,那么你对绘画这一行也算摸着点门儿了。"

她让菲利普看了安格尔的《女奴》和《泉》。范妮·普赖斯是个专横的向导,由不得菲利普作主,爱看什么就看什么,而是硬要菲利普赞赏她所推崇的作品。她对学画极认真,很有一股子蛮劲。菲利普从长廊的窗口经过,见窗外的杜伊勒利宫绚丽、雅致,阳光明媚,宛如出自于拉斐尔之手的一幅风景画,情不自禁地喊道:

"嘿,太美啦!让咱们在这儿逗留一会儿吧。"然而,普赖斯却无动于衷,漠然地说:"好吧,呆一会儿也无妨。不过别忘了咱们是来这儿看画的。"

秋风徐来,空气清新而爽神,菲利普颇觉心旷神怡。将近正午的时候,他俩伫立在卢佛尔宫宽敞的庭院里,菲利普真想学弗拉纳根的样,扯开喉咙大喊一声:让艺术见鬼去吧!

"我说啊,咱俩一块上米歇尔大街,找家馆子随便吃点什么,怎么样?"菲利普提议说。

普赖斯小姐向他投来怀疑的目光。

"我已在家里准备好了午饭,"她说。

"那也没关系,可以留着明天吃嘛。你就让我请你一回吧。"

"不知道你干吗要请我呢。"

"这会让我感到高兴,"他微笑着回答。

他们过了河,圣米歇尔大街的拐角处有家餐馆。

"我们进去吧。"

"不,我不进去,这家馆于太阔气了。"

她头也不回地径直朝前走,菲利普只好跟了上去。不多几步,又来到一家小餐馆跟前,那儿人行道的凉篷下面,已经有十来个客人在用餐。餐馆的橱窗上写着白色的醒目大字:Dejeuner 1.25,vin comprls.

"不可能吃到比这更便宜的中饭了,再说这地方看来也挺不错的。"

他们在一张空桌旁坐下,等侍者给他们送上煎蛋卷,那是菜单上的第一道菜。菲利普兴致勃勃地打量着过往行人,似乎被他们吸引住了。他虽有几分困倦,却有种说不出的快意。

"哎,瞧那个穿短外套的,真逗!"

他朝普赖斯小姐瞟了一眼,使他吃惊的是,他看到她根本不理会眼前的景象,而是盯着自己的菜盘子发愣,两颗沉甸甸的泪珠,正从脸颊上滚落下来。

"你这是怎么啦?"他惊呼道。

"别对我说什么,要不我这就起身走了,"她回答说。

这可把菲利普完全搞糊涂了。幸好这时候煎蛋卷送了上来。菲利普动手把它分成两半,一人一份吃了起来。菲利普尽量找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来同他攀谈,而普赖斯小姐呢,似乎也在竭力约束自己,没耍性子。不过,这顿饭总叫人有点扫兴。菲利普本来就胃纳不佳,而普赖斯小姐吃东西的那号模样,更叫他倒足了胃口。她一边吃,一边不住发出啧啧之声,那狼吞虎咽的馋相,倒有点像动物园里的一头野兽。她每吃完一道菜,总用面包片拭菜盆子,直到把盆底拭得雪白铮亮才罢手,似乎连一小滴卤汁也舍不得让它留在上面。他们在吃卡门贝尔奶酪时,菲利普见她把自己那一份全吃了,连干酪皮也吞下了肚,不由得心生厌恶。哪怕是几天没吃到东西的饿鬼,也不见得会像她这么嘴馋。

普赖斯小姐性情乖张,喜怒无常,别看她今天分手时还是客客气气。的,说不定明天就会翻脸不认人,朝你横眉竖眼。但话得说回来,他毕竟从她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尽管她自己画得并不高明,但凡属可以口传。于授的知识,她多少都懂得一点,寸得有她不时在旁点拨,菲利普才在绘画方面有所长进。当然,奥特太太也给了他不少帮助,查利斯小姐有时也。指出他、品中的不足之处。另外,劳森滔若江河的高谈阔论,还有克拉顿一所提供的范本,也都使菲利普得益匪浅。然而,范妮·普赖斯小姐最恨他接受旁人的指点;每当菲利普同人交谈之后再去向她求教,总被她恶狠狠地拒之于门外。劳森、克拉顿、弗拉纳根等人常常借她来取笑菲利普。

"留神点,小伙子,"他们说,"她已经爱上你啦。"

"乱弹琴,"他哈哈大笑。

普赖斯小姐这样的人也会坠入情网,这念头简直荒谬透顶。菲利普只要一想到她那丑陋的长相,那头茅草似的乱发,那双邋遢的手,还有那一年到头常穿不换、又脏又破的棕色衣衫,就不由得浑身发凉:看来她手头很拮据。其实这儿又有谁手头宽的?她至少也该注意点边幅,保持整洁才是。就拿那条裙子来说,用针线缝补抬掇一下,总还是办得到的吧。

菲利普接触了不少人,他开始系统地归纳自己对周围人的印象。如今,他不再像旅居海德堡时那样少不更事(那一段岁月,在他看来已恍如隔世),而是对周围的人产生出一种更为冷静而成熟的兴趣,有意在一旁冷眼观察,并暗暗作出判断。他与克拉顿相识已有三个月,虽说天天见面,但对此人的了解,还是同萍水相逢时一样。克拉顿留给画室里众人的印象是:此人颇有几分才干。大家都说他前途无量,日后必定大有作为,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至于他将来究竟能干出什么样的事业来,那他自己也好,其他人也好,都说不出个名堂来。克拉顿来阿米特拉诺之前,曾先后在"朱利昂"、"美术"、"马克弗松"等画室学过画,说来还是呆在阿米特拉诺的时日最长,因为他发现在这儿可以独来独往,自行其是。他既不喜欢出示自己的作品,也不像其他学画的年轻人那样,动辄求教或赐教于他人。据说,他在首次战役路有间兼作工作室和卧室的小画室,那儿藏有他的一些精心佳作,只要谁能劝他把这些画拿出来公展,他肯定会就此一举成名。他雇不起模特儿,只搞些静物写生。对他所画的一幅盘中苹果图,劳森赞不绝口,声称此画是艺苑中的杰作。克拉顿生性喜好嫌歹,一心追求某种连自己也不甚了了的目标,总觉得自己的作品不能尽如人意。有时,他觉得作品中某一部分,譬如说,一幅人体画的前臂或下肢啊,静物写生中的一个玻璃杯或者瓷杯什么的,也许尚差强人意,于是他索性从油布剪下这些部分,单独加以保存,而把其余的画面毁掉。这样,如果有谁一定要欣赏他的大作,他就可以如实禀告:可供人观赏的画,他一幅也拿不出来。他在布列塔尼曾遇到过一个默默无闻的画家,一个怪人,原是证券经纪人,直至中年才幡然弃商习画。克拉顿深受此人作品的影响,他正打算脱离印象派的门庭,花一番心血,另辟蹊径,不仅要闯出一条绘画的新路子,而且要摸索出一套观察事物的新方法。菲利普感到克拉顿身上确实有一股独出心裁的古怪劲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