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2/3页)

那是他还在南方的时候。一天晚上,那做法不灵了。他从床上起身,告诉那女人他是黑人。“是吗?”她说,“我当你是个意大利移民什么的。”她看着他,并未表示特别的兴趣。然后她显然从他脸上观察到什么,说道:“那又咋样?你看上去不像。轮到你之前你该看见被我赶出去的那个黑鬼了吧。”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这时完全不动了:“喂,你认为这地方是啥场所?是里茨饭店125?”之后,她不再讲话,呆呆地看着他的面孔,开始从他面前往后退;她一面凝视着他,一面脸上渐次失色,就要张口喊叫。接着,她真的叫喊起来。来了两个警察才把他制服。起初,人们以为那女人昏死过去了。

这事发生后他病了。直到这时他才明白,确有白种女人愿意找黑皮肤的男人。他病了整整两年。有时他会记起曾经欺骗或者挑逗白种女人骂他是黑人,为了同她们打架,狠狠地揍她们或者自己被痛打一顿。现在他却揍那些称他为白人的黑人,这时他到了北方,先在芝加哥,后来又去底特律。他同黑人生活在一起,回避白人。他同黑人一起吃饭睡觉,却谈不到一块儿,说不好就斗殴。这时他同一个酷似乌檀木雕制的女人像夫妻般地生活在一起。晚上他躺在床上,睡在她身边,睡不着便开始用力做深呼吸。他故意这样做,感觉到甚至密切地注视着自己白色的胸脯在胸腔内逐渐逐渐地往下陷,竭力往体内吸进黑人的气味,吸进幽深莫测的黑人的思想和气质;然后又从体内着意呼出白人的血、白人的思想和白人的气质。整个呼吸过程中,他的鼻孔绷得紧紧的,胀得发白,竭力使自己的气味变成鼻孔正嗅着的气味,全部身心一齐扭曲用劲,带着肉体的反抗和心灵的抵御。

他认为他竭力逃避的是孤独而不是自我。然而这条街直往前延伸,无声无息地伸去,在他眼里一个地方与另一个地方一模一样,没有一处能够使他得到安宁。而且他在这条街上所经历的各个阶段和所处的种种心境总是一片空虚:他也许看见了自己充当过的无数角色,孤苦伶仃的处境,命中注定的走南闯北,在屡遭失败的绝望中鼓起勇气,在勇气一再受到挫折后重又陷入绝望。就这样,他走过了三十三年的人生旅程。

一天晚上,这条街辗转到了密西西比州的一条乡村大道。他被人从一列南行货车上赶了下来,来到附近有个城镇的地方。他不知道这个镇的名字,也不在乎它叫什么名,甚至没有与这个镇打照面。他绕过它,沿着树林前进,来到一条大道,望了望路的两头。这不是一条砾石路,但看上去往来行走的人不少。他看见有几间黑人住的小木屋散落在道路两旁;接着在半英里远的地方,他看见一幢大住宅。这所住宅隐蔽在一丛树林中间,显然一度是惹人注目的地方。可是现在,树木需要修剪,房屋已经多年没有油漆过。但他看得出来,这幢屋有人居住,而他已经二十四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他想:“到那儿也许能吃上。”

可是他并没有立即走近它,虽然已渐渐临近日暮时分。相反,他折身朝相反的方向走,穿着污秽的白衬衣,哔叽裤子,溅满泥土、吱嘎作响的城市式样的鞋子,一顶布帽傲慢地戴在头上,胡须已经三天没刮了。尽管如此,他看起来不像个流浪汉,至少这时他遇上的黑人小孩不这么看,这小孩晃动着一个锡铁桶迎面走来。他叫住小孩,问道:“谁住在后面的那幢大屋子里?”

“那地方伯顿小姐住。”

“伯顿先生和夫人?”

“不,先生。伯顿先生没有。没谁住那儿,除了她。”

“噢,我猜是个老妇人。”

“不,先生。伯顿小姐不老,也不年轻。”

“那么她一个人住在那儿,不害怕吗?”

“谁去害她,在这儿、城附近?这周围的有色乡亲们照看她呢。”

“有色乡亲们照看她?”

小孩像是立即在他自己和询问他的人之间关上了一道门。“我是说周围没有人去害她。她没害过哪个。”

“我猜是那样,”克里斯默斯说,“沿这条路走多远会到下一个镇?”

“差不多三十英里,人们都说。你不打算走着去,是吗?”

“不,”克里斯默斯说。他转过身继续往前走。小孩望着他,然后也转过身来,手靠在模糊的胁部一边走一边晃动着锡铁桶。走了几步他回头望了一眼。刚才向他提问的人仍在走动,走得不快却在持续前进。小孩又往前走,身上穿一件打上补丁的短小的褪色罩衫。他赤着脚。不一会儿,他开始拖着脚步往前走,在他瘦弱的褐黑色脚边和破旧短小的罩衫周围,扬起红色的尘土。他开始哼唱,没有调门,单调却富有节奏,颇为动听:

说是不乱唱。

谁不在乱唱。

那个毛丫头

别把裤裆藏。

克里斯默斯躺在离那幢住宅一百码远的灌木丛里,听见远处的时钟敲过九点,然后又敲响十点。隐现在他前面树丛中的房屋显得格外高大宽阔。一盏灯的光从楼上的一扇窗户透出来。窗帷没有拉上,他看出是盏煤油灯,还不时从窗户看见一个人影在里壁上晃动。但他总看不见那人。过了一会儿,灯灭了。

现在那幢房一片漆黑,他不再观望。他躺在矮树丛中,伏地而卧。树丛里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透过衬衣和裤子他感到有点儿寒气袭人,空气沉闷,略微有些潮湿,仿佛太阳光从未照进树丛围绕的空气。他感到湿气从一直没晒过太阳的地面透过他的衣服缓缓地向他袭来,侵入他的股沟,臀部,腹部,胸脯和上肢。他两臂交叉枕在前额下,鼻孔里充满黑油油的沃土所散发出来的强烈的潮湿气息。

他没再望一眼漆黑的房屋。他在矮树丛中静静地躺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起身走出树丛。他大摇大摆地朝楼房走去,不是偷偷摸摸地爬行或者蹑手蹑脚地走近房屋。他只是不作声而已,仿佛这就是他自然的行走方式。他绕过此刻不再显露出轮廓的房屋朝楼房的背后走去,那儿该是厨房所在的地方。他像只猫一样无声无息地停下来,在刚才亮过灯光的窗户下站了一会儿。当他走动时脚边草丛里的蟋蟀止住鸣叫,在他周围形成一个静寂的小岛,这小岛像是各种细小的鸣叫声掷下的淡黄色的影团,随着他警觉地骤然举步和驻足而不断移动,声音忽始忽停。楼背后伸出来一个耳房。“那便是厨房,”他想,“不会错,准是。”他不出声地走去,移动着脚边昆虫蓦然止息的小岛似的影团。他从厨房的墙壁上辨认出一道门,要是他去试试,就会发觉它并未上锁。但是他没有去试。他从门前走过,在一扇窗户下停下来。爬窗之前,他记起刚才看见楼上透亮的那个窗户没挂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