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amireux

一个演说家需要掌握什么?

措辞要精准, 风格要鲜明,发音清晰, 抑扬顿挫。

这都是克莉丝的基本功夫。

在伦敦有过无数次演说, 亲眼见过她的首秀,离开英国后,爱德蒙就让人去现场记录后寄给自己, 以威尔莫勋爵身份回伦敦,更是伪装隐藏在人群里,场场不落。

就像那次关于国会的论文,他眼见着这个本就颇有天赋的人,试着在不同地方尝试各种论题, 不断打磨熟练这项技艺,渐渐将语言运用得更加纯熟。

她形象上仪表清雅, 风度翩翩, 做不来慷慨激昂,所以从来不掰大道理,只是用轻松诙谐的语气例证,因为吐词发音, 就算不听内容也让人如沐春风。

“……这样一来,就连地窖的通气孔都被算作了窗户收费,国会收入自然增加了,也比填窗户带来的好处要多, 不但省泥料,还能帮忙戒酒, 过几百年说不定能攒出不少陈酿。”

爱德蒙本想亲自记录一次,到后面还是把笔扔给了巴浦斯汀,放任自己专心去看。

这会抬头,他注意到,附近居然有不少人也在记录。

看打扮应该是记者。

印刷报刊再加上议会改革,越来越多的人有了议政热情,连报刊为了销量,也会让记者旁听记述。

两年积攒,年轻人已经有不少狂热的听众,在伦敦也已经小有名气。旁观位似乎有人认出了克莉丝,起身出去,过了一会又带了好几个同伴回来。

议会当然不会像是在公园演讲,公众演讲是自上而下的宣传,即使被打断也能轻松掌控全场,而开会本来目的就是议事,在场注定会有人主动挑刺,尤其她年纪轻,更加不需要顾及身份。

克莉丝将窗户与霍乱、肺结核这类病症的联系说完,又有反对派的人提出了质疑。

“您说那些人得病是因为缴纳不起窗户税,家里没有阳光和新鲜空气,还扯上伦敦过于潮湿。可是他们既然没钱,那一定多数时候都在外面工作,在外呆的时间肯定比在家里要多,我觉得他们在外面已经吹够了风,晒够了太阳。”

克莉丝被噎了一下。

这话比何不食肉糜还无耻,简直是“我不但知道老百姓喝不起肉汤,我还要倒给他们看”。

因为她的反应,有些眼熟的议员以为成功说过,又乘胜追击讥讽道:“班纳特先生,您已经做了一年事务官,迫切想要回到这里的心情,我们都能理解。可是您没必要把戏剧里那套体恤穷人也拿到国会里来。”

现在的文官地位远不及未来那么重要,制度也不够完善,两边互相瞧不上倒是已经初见端倪,许多政务官眼里,事务官只是帮忙写文件跑腿,端茶送水的。

这位先生不说还行,提起事务官这一茬,克莉丝终于想起来在哪见过他了。

去年国王带她去某个伪装成俱乐部的妓院,和里德侯爵一起聊事情的人里,就有他。

事务官笑了:“您最后几句话和现在的议题完全没关系,不过我不介意让您明天见识一下真正的戏剧处理方式。”

议长在上面清了清嗓子。

克莉丝冲他点头致意,随即把一摞文件递给上首的议会执行秘书,“很可惜,我恰好有几乎一天都躺在屋子里的证据。”

前面演讲里克莉丝所说的部分,大多与税务相关,听到这里时,爱德蒙一下明白过来,她要提交的是威尔逊医生收集了多年的文件。

她引述文件上的句子,也陪着她背下来的人就在心中默念。

这是他全程参与,和她一起整理的部分。

就像当初他陪着她一起做出的论文,所以对爱德蒙来说意义格外不同。

克莉丝深吸一口气:“接下来我会提要一下说,我愿意为我自己的话负责,所以如果您或者任何人有异议或者存疑,也可以来这里亲自调阅。”

——我坚持让你接触法律。因为你将不得不从诉状里摘选扼要的地方理解,将同样的技巧运用到议会上,那么你在起步上就已经高出了你的对手一步。

——因为在议事厅里,想要争取投票,你要说给在场的人听,不是所有人都有耐心去看你整理的长篇大论,即使其中理论多么完美,你的顾问和事务官或许能给你完美的数据和知识,你需要用你自己的语言和方式,技巧有条理去表达出来。

她说其中人命关天,说被数学家整理得更清晰明了,也更触目惊心的数据时,整个议事厅都安静下来,连呼吸也变得清晰。

这份血淋淋的文件即使放在外面公布,也要引发轩然大波,这时被她和窗口税联系挂钩,就更加让在座人不安。

克莉丝死死盯着那位议员:“那些手术后没有得到应有照顾而死去的病人,是被无知的医生谋杀了。那么若无其事说出那番话的您,不也是想谋杀那些为生活劳碌的人吗。”

“过去是时局限制,只能以这种方式收税,入息税已经出台,那么就更加没有留着窗户税的必要了。阳光和空气本来是自然赋予的恩赐,人人都可以共享,谁有资格代为收费?”

一片寂静里,威灵顿元帅打破了沉寂。

hear。

元帅说完,她身后稀稀落落响起了同样的赞同,

hear!hear!hear!

空旷的大厅里的声音越来越高,最后凝聚一起,在宽阔的议事厅里回响,最后分不清来自哪一边。

因为用性命质问而面色苍白的议员错愕扭头,身边不小心跟着叫出来的人先是讪讪闭嘴,很快又回瞪了他一眼,捏了胸前的十字架,正大光明跟着喊起来。

爱德蒙禁不住笑了。

他无数次惊讶缘分,出身经历,年龄国籍,包括他们未来要走的路,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却在兜兜转转里一次次不期相遇了。

而他像是在迷雾里摸索,一旦遇到这束光,就情不自禁要跟随,触碰其中的温暖。

在监狱时,爱德蒙只顾着汲取知识,无暇去理解法利亚神甫对欧洲政局的研究,神甫先他入狱,却能轻松道破没有接触的时局,与爱德蒙在外面了解的相差无几。

他只知道老师世界广大,但是却无法遵从效仿,因为他已经为经历和牢狱变得狭隘,变得专心而远视,只要下定决心想要达到的,那么一切阻碍都不会被放在眼里。

同样无暇他顾。

就像鹰隼,世界很小,只要看到目标,就移不开眼。

出狱后,他以为,他的世界只剩复仇了。

爱德蒙偶尔也会想,复仇完成后,自己何去何从,进而产生迷茫,认为这是上帝给予自己的机会,完成惩恶的使命后,就该安分躺进棺材,回到地狱。

可是他找到了更值得追逐的未来。

他灼灼看向楼下,她濯濯立在议事桌边,似有所觉,也抬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