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章 密道追贼

像我这样的人,注定了如飘萍一般,征战天下。

一种离别的感伤在我心头弥漫,我知道离开的时候到了,这片冰雪之城,也许此生我不会再来,一旦将来萧画率领野仙南下,这座浪漫的冰雪之城,或许会成为真正的孤城,尘封在历史的长河中。

“哥哥,找到胡二爷没?紫烟姐姐不会有事吧,气死我了,找到这老贼,我要狠狠揍他一顿。”少天走了过来,催问道。

我摇了摇头。整个胡府都找遍了,都没能发现胡二爷的踪影,这家伙人间蒸发了。

我试着用神魂与夜魔联系了好几次,都没能感应到他的回应,这意味着他很可能是进入了某种特殊的环境。无法与我交流,或者不方便,最让我不安的一种是,他很可能已经被胡二爷给害了。

在雪宫呆了一晚,次日清晨。黄书领着一群满身是土,疲惫不堪的黄仙找到了我。

“秦王,好消息,好消息!”黄书激动道。

我见他们面有喜色,知道多半是找到了胡二爷的踪迹。黄仙是最擅长遁地的,同时他们也是最好的追踪猎手之一,凭借着敏锐的嗅觉,他们终于在雪宫底下纵横交错的一条密道中,发现了胡二爷留下的痕迹。

“众位兄弟辛苦了!”我从乾坤袋中,拿出了乌金与一些补气的丹药赐给了黄书等人。

众黄仙大喜不已,连连道谢,他们一向为其他野仙、人所不喜,做梦也没想到我会如此重待他们。

黄书在前边给我领路,很快在雪宫东北的一座小庙里找到了地道的入口。

这座庙供奉的是太白金星,长白子死后,这庙也就荒废了,冷清的很,以至于众人甚至都没想到过他。

也是多亏了黄书手下的这些黄仙,高手众多,几乎将整个雪宫都探查了一个遍,终究还是找到了胡二爷的踪影。

我先给太白金星上了香,上书祷告后,黄书令人将太白金星像搬开后,底下果然有一个洞口。

黄书把我带到了底下,一番曲折之后,耳际渐渐有了流水声,谁能想到在长白山上,竟然还有这么一条地下河。

黄书领着我到了一处地下简易渡口处,由于地下很少有人走,靠近河岸的地方早已经长满了青苔,黄书指着地上的一连串脚印道:“秦王,这是我发现的脚印,从地上的痕迹来看,胡二爷一行人至少有五人。他们应该是乘船顺着山势而下。”

长白山势极陡,这条地下河多半是山中雪水所化,在建造雪宫之时,开山祖师爷想必刻意打造了这条逃生密道。

从这里顺流而下,只怕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山下,从胡二爷失踪到现在已经快一天了,这时候再想去追人,已经是来不及了。

黄书见我面色阴沉,当即干笑道:“秦王莫不是担心胡二爷早已经走了?放心吧,萧掌教早已经在两天前便让向春到达山下的长白镇。封锁了所有离开长白的大路,胡二爷这会儿或许仍在咱们的控制之中。”

我笑了笑,感叹道:“还是萧掌教有远见啊,黄仙,好生修炼,争取日后晋封为神。”

说完,我对少天打了个手势,准备顺流而下。

黄书有些惊讶的问我:“秦王,你不跟掌教、白老大他们告别,就这样走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目光深沉道:“放心吧,很快咱们就会在江东相聚,时间紧迫,我就不去跟他们告别了,再会。”

黄书眼眶通红,声音有些哽咽,他没想到我说走就走,让他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这些天他跟着我,不仅仅为黄仙一族找到了尊严,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的天赋非但不是耻辱,而是一种世间难得的本事。

其实,无论是人,还是野仙,他们都是极重自尊的,很多人在玄门拼的头破血流。为的就是名气与玄门的尊敬。

黄书在此前一直卑微的活着,苟且讨好他人而活,现在他找回了整个族人的自尊,我对他来说,有点化、重生之恩。绝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主子那么简单。

“秦王,我,我跟你一起走吧。”黄书抹了一把眼泪,眨巴着豆油鼠眼。

我微笑看着他,“这水乃是千年寒冰所化。奇寒无比,不是你能承受的。好生修炼,日后你到了江东,你的族人将是咱们秦军最好的斥候,少不了立功的机会。”

说完,我与少天纵身跳入了暗河之中,暗河之上原本是有其他船只的,但胡二爷老奸巨猾,将剩下的逃生船都给毁了。

黄书跪在岸边,恭恭敬敬的向我磕了几个头。直到我和少天潜离他的视线,这才不舍的离开……

地下河中的水冰寒刺骨,万幸我和少天都是修为极高,我有龙气护身,对水倒是不惧。相反在水中反而能游刃有余。

少天更是天生的怪胎,他几乎没有明显的短板,无论是气力、经脉、本体都是远远强于常人,就像是一个永远没有极限的人。

只要有好的明师指点,少天可以像一个无底洞一般。不断的进步。

他虽然智商不高,但心底纯净,得到秋瘟的一身修为后,平素虽然也不练功,只是贪吃好玩。

但我发现一件很怪的事情。这傻小子的修为在不断的进步,一直都维持在与我持平的境界,他的潜力到底有多大,只有老天才知道。

因为他是没有命数的,能靠吃饭、睡觉、玩耍就能增长修为的。这世上恐怕也只有少天一人了。

金太保夫妇恐怕也想不到,这个让他们俩放心不下的痴儿,竟然会是一个如此奇才。他虽然傻,但学东西奇快,世人都说我是天子骄子。其实相比少天,我也只能自愧不如。

我能有现在的修为,那是九死一生换来的,少天则简单的多了,他几乎就像是老天的宠儿。在无忧无虑中成长着。

当然,他现在智力比以前要高的多,也明白了一些世事,他虽然傻,却从不怕事。跟我走南闯北,几乎成为了我最贴心的兄弟、手足。

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少天身上张王留下的绝世战甲就能显形,打开阴司鬼门,成为我麾下最可靠,最厉害的统兵大将军。

“哥哥,帮我收着,穿着太难受了。”少天在水中游了一阵后,呼呼喘了几口气,一路上由于水流速度太快,他身上的铠甲反倒影响了他对本体的控制。

这傻小子很快脱的只剩下一条裤衩,现出强壮、威猛的身姿,由于平时蹦蹦跳跳的,这小子一身肌肉绝不亚于白老大这种猛汉,只是他的身材、骨架高大,不太显体罢了。

他仍然在长高,再这么下去,只怕突破两米是迟早的事情,我原本一米八几,身材魁梧,在玄门江东玄门也算是大个子了,但比起少天来,还是在身材上处于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