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还要做下去吗?

大厅里乱成了一锅粥。

有惊讶的——这是一般的吃瓜群众。

后悔的——比如宗伟导演。

还有瘫痪的——这是王总。

李玄祯走后,他终于撑不住了,好在他身边还有别人,没有让他真倒在地上。

相比之下,李玄祯的车内,却是安静的。

李玄祯没说话,杨楠,也没有说话,自上了车,她就有些恹恹的。

李玄祯看了她一眼,拉过她的手,杨楠有些迷惑的抬起头。

“这两天那个王总会给你赔礼道歉,你不愿意理他,不搭理就好了。”

杨楠点了下头。

“这个行当里,免不了是要有些这样的事的,带辆车,会好上很多。”

杨楠惊讶的看向他,李玄祯一笑:“人都是这样,先敬罗衣后敬人,自古皆然。”

“不是……那个,你不劝我退出来?”

“你会退吗?”

杨楠一滞。

李玄祯拍了拍她的手:“没事的。”

杨楠低下头:“我、我要想想。”

她的声音闷闷的,李玄祯却有那么几分惊喜。

他不介意别人知道他同杨楠的关系给杨楠撑腰,但又真不喜欢杨楠进娱乐圈,只是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来劝——刚才他倒是动了那么几分心思,想一想还是罢了。

要是别人,这边受欺负,那边不干了正好,杨楠这性格却不好说,这姑娘颇有一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莽劲儿。

哪知道他这边没劝,杨楠那边倒自己动了心思,一时间,他对那王总的恶感都消除不少。

他不知道杨楠想的不仅是这些,更多的,还是自己的选择。

为什么进娱乐圈?

一是她喜欢唱歌,手里也捏了几首后世证明还不错的歌词;

二来则是她一时也没有别的来钱的门路,她是知道一些投资动向,但还是那句话,她首先要有一定的资金。

所以她本来想的是,在这个行当里干上几年,挣上一笔钱,然后再说别的。

但刚才的情形,却让她意识到一件事——如果刚才李玄祯不过去,她要不就得罪了那个王总,要不,就要把那杯酒喝了。

说实在话,那一杯酒不算什么,但是,喝了这一杯,以后会不会有第二杯、第三杯?

当然,从现在这个情形来看,很可能是不会有了。

刚才那么多娱乐圈的,王总又是那么一个姿态,原先不知道李玄祯的,很快也会知道,而再之后,对她也会不一样了。

她也没有想过隐瞒他们的关系,只是这样一来,她一直的坚持又算什么呢?

杨楠觉得这里面有个问题自己必须想通,否则,要不她要走老路,要不,她和李玄祯之间就会有大麻烦。

她正想着,电话就响了。

她拿出手机,就看到了杨扬的号码。

她按下接听键,那边就传来一个女声:“请问你认识这个手机的主人吗?”

“你是……”

“这里是第一公、安分局,手机的主人受伤了,我们正在联系他的家人……”

命运有多强大。

要说这个问题杨楠没想过,那是不可能的。

她上一辈子想过,这一辈子,更想过。

她和李玄祯之间,真的只有命运两个字能够解释。

要是按照正常规律,李玄祯要找一个富家女,而且绝对是那种富二代富三代富N代,通身气派已经把富贵融入到了骨子里的;

而她就不好说了,闹不好就要再找个杨晓天那样的,这倒不是她就有自虐倾向,而是按照心理学来说,人们会倾向于重复、熟悉,还有一种作为孩子的,想要改变父母的强烈欲望——如果不能改变自己的真实父母,就会找一个替代品,去尝试改变。

当然,她会做这种结论,还是在认识了李玄祯之后,啃了几本心理书才有的,如果不是,恐怕自己糊里糊涂的,就觉得那种类型的对自己有吸引力。

当然,更也许她就不会涉足婚姻,不过不好说,她真正二十岁的时候,对家庭还是有期盼的。

她有没有想过杨扬?

也是想过的,所以她一直劝黄小凤让杨扬继续上学,她总觉得如果杨扬继续去高考,那么哪怕只是考一个大专,也会改变很多事情。

当然,杨扬没有继续上学,不过她觉得他的命运也改变了。

他来到了魔都,他没有再去学开大货车,而且,他明显的,和过去变得不一样了。

也许还有点少年的跳脱,也许还不够稳重,但他真的,和过去不一样了。

也许他们永远不会再像幼儿时期那样,互相因为短暂的离别而抱头痛哭,但他们也能像一般的姐弟那样互相扶持、互相打气了。

杨楠甚至打算再过一阵送杨扬去上个全日制的自考,或者去学一门什么技术。

她想,再让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一番,再体会一下世道的艰辛,也就会更珍惜学习的机会。

她没有再想上一次那个可以说是改变了他们整个家族命运的打架,但它,还是来了。

不过这一次不再是杨扬打架,而是救人。

他这一次找的房子是个大杂院,这样的地方房租便宜,但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不说,还非常混乱,什么小偷小摸就不说了,打架斗殴都是经常的。

这一天就是一对小两口吵架,吵着吵着就动手了,大家都见惯了,也没人管,后来那男的就动刀了。这一下大家都害怕了,有报警的有劝的,但没有人敢上前,只有杨扬上去了,他应该也是想去劝的,结果就被那男的砍了一刀,这一刀砍的并不重,但也把杨扬砍出了火,劈头就打了下来,再之后越打越厉害,最后是杨扬受了伤,对方更是进了重症。

“杨小姐,虽然令弟是救人,但也差不多是防卫过当了。”负责处理此事的警察看着她,面带同情,还是道,“你要做好准备。”

“……他也受伤了。”杨扬受伤并不重,但也有六七个刀口,全身包的像木乃伊。

“但没有对方严重。”

杨楠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低低的而又沉沉的,叹了口气。

在后世,有一个很出名的新闻事件,一个出狱的黑、社会,先打了被他欺负的路人多少拳,最后又拿刀去砍,路人被逼无奈之下反击,杀了那位大哥,还差点被说是防卫过当——事实上那路人在一开始也是被收监了,后来是舆论严重,又有清晰的录像,这才在多少天之后被判了个正当防卫。

杨扬这个是救人不错,但是不是防卫过当,还真的要看怎么判了。

这时候,当然有很多话可以说:难道救人的,一定要比施暴者受更严重的伤才算是见义勇为?难道在那种情况下,不动是更好的选择?如果法律这么判定了,那以后谁还会见义勇为?谁还会冲上去?她的弟弟是凭着一腔热血冲上去的,现在也躺到了病床上,就说没有生命危险,也是被砍了几刀,在这种情况下还要被严密看守?等到好了之后还有可能被判刑收监?正义何在?公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