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狗要成精了

吃饱饭,跟弟弟再聊了一阵,叶纤红回到虞城,先在附房放好十坛泡菜,免得影响王子饭店的采购来取货,然后上楼回家。

在沙发上坐下来,把最近的工作整理了一遍,发现除了书报亭项目的厂房还未解决之外,其它大都进展顺利,放下心来。

下一步她的工作重点,就是美容店准备开张的事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给苏思诗打电话,请她晚饭过来这边吃,顺便商量招聘和培训的事。

苏思诗答应了。

招聘和培训的事,说简单其实很简单,现在找工作的女孩子非常多,只要人聪明,心灵手巧就行,不难招到。

说难是因为这行业,历来是学会容易学精难,而叶纤红现在眼光也高了,没打算为了这点钱,长时间亲自担任化妆师,所以需要找几个值得培养的徒弟,让她们来维持这家店的运转,这确实非常难。

不过这种事靠运气,多想也没用,叶纤红很快把它放在一边。

下午难得偷闲,她进了空间,看里面植物的生长情况。

那些前天撒下的蔬菜种子,大多已发芽,望过去一片嫩绿,非常有生机。

叶纤红也不确定它们缺不缺水,拿起水壶给它们都浇了一遍。

又去另一边看,那里种了后山挖来的野果树。

野栗树没什么变化,除了看起来特别有精神。倒是那十几条胡乱扦插的山葡萄枝,居然全活了,这让叶纤红信心大增。

等过几年它们长大了,如果全部开花结籽,估计能摘上千斤葡萄,酿成酒的话,应该有六七百斤了。

想到自酿葡萄酒的味道,叶纤红忽然有喝酒的冲动了。

来到毛桃树前,发现的桃子明显大了一圈,叶纤红忽发奇想,如果给它浇一点灵水,不知道会不会也发生变异?如果变异了,又变成什么样子?

叶纤红控制不住好奇心,倒了十毫升左右的水在桃子树的根部,打算过两天再来看结果。

倒是马兰头这种野菜,生命力特别旺盛,养到空间后,居然疯狂地往四周生长,叶纤红记得种下时不过一米长宽的一蓬,现在都超过一倍有余了。

这也太不正常了吧!

叶纤红蹲下身子,挑最嫩的地方摘了一些,晚上凉拌了招待诗诗姐。

最后来到河边,看看河里到底有多少鱼?

叶纤红记得当初自己身上没钱,所以只买十斤杂鱼,倒在这条河里。可现在的的情形,说河里有一百斤鱼,也没人会怀疑。

昨天抓了两条昂刺后,她就怀疑河里的鱼生长周期,也跟外面的不同,否则才过去这么点时间,没理由昂刺的数量增加了几倍。

不过这同样是好事,叶纤红不会拒绝。

用意念抓了两条手掌大的鲫鱼,养在一个脸盆里,打算晚上加葱烤一下,也是一道待客的好菜。

忽然发现河流的下游,似乎有东西在游泳,定神一看,居然是那只松狮犬。

难怪刚才没看到它,原来是去玩水了?

不对,它嘴里咬的是什么?叶纤红走过去,来到它跟前,注意到狗狗游到岸边,将嘴里的东西用脚踩住,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叶纤红只觉得世界观都要蹋了,这只胆大包天的松狮犬,居然在吃鱼?

不是猫才吃鱼的吗?

看到叶纤红走到它面前,松狮犬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伸出头在她脚边蹭了蹭。

这只狗不会成精了吧?叶纤红从它刚才的眼神里,居然读出了羞愧这种情绪。

难道偷鱼吃被自己抓了现场,所以觉得不好意思?

吃就吃吧,反正是它自己辛苦抓来的,叶纤红也不会心疼一条鱼。

问题是自己把它养在空间里,是不是错了?

空间环境奇特,跟外面的世界相比,多多少少有灵气存在,长时候替它改善身体,真的成精了怎么办?

叶纤红站在那里纠结了半晌,最终还是决定任它成长。

狗聪明也有好处,自己可以少操许多心。它的战斗力又这么强,万一碰到危险,把它放出来,至少可以保护自己和家人安全。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突然记起一件事,自己答应章诗萍问诗诗姐,还有没有出生不久的松狮犬,她也想养一条,没想到事情一多,自己居然忘记了。

好在今天晚上就能跟诗诗见面,到时再问也不晚。

叶纤红做好六菜一汤,端出来摆上桌,就听到了敲门声。

“诗诗姐。”叶纤红笑着把她迎进来,挽得她的胳膊进屋。

这么多熟人或朋友里,只有在苏思诗面前,她才可以像个小妹妹一样撒撒娇,耍耍赖,无理取闹一下。

跟其它人在一起,都是她更像姐姐。

这可能苏思诗的性格有关,也跟两人刚认识时的处境有关。

那时叶纤红刚重生不久,正处于最落魄的时候,两人刚一认识,苏思诗就以保护者的身份,强硬地替她出头,这就使得两人的强弱关系固定下来,很难再改变。

“做了这么多菜啊!”苏思诗走到饭桌前,看到盘碟已摆满桌子,惊讶地叫道。

“难道请你吃一次饭,当然得丰盛一点。”叶纤红满意地看着苏思诗的表情,把她按到椅子上,自己去厨房盛饭。

除了葱烤鲫鱼,凉拌马兰头,叶纤红还烧了笋干鸭肉,香辣九节虾,酱排骨,上汤大白菜和蛤蜊汤。

现在天比较热了,所以这些菜她大多做得偏清淡,除了九节虾,不容易入味,她味道略做得重了点。

苏思诗也不客气,接过米饭,先夹了一块酱排骨放进嘴里。

这酱排骨色泽酱红,看颜色就非常有胃口。等肉进口嚼了几下,只觉得肉质酥烂,骨香浓郁,汁浓味鲜,咸中带甜。竟然比以前在高档酒店吃过的还要美味。

“好吃。”急急嚼碎咽下肚后,苏思诗忍不住赞叹道。

“那就多吃一点。”叶纤红笑道。

这道菜也是她前世最拿手的招牌菜,用来招待闺蜜,没有一个不夸奖的。

跟传统的做法相比,叶纤红在里面加了腐乳汁,腐乳是豆制品发酵而成,本身就有丰富的微生物,使排骨在小火焖的时候,更加容易酥烂。而绍酒又会让肉质变得更松软,嚼着带劲又不柴。

“不行,我先尝尝其它,说不定有更好吃呢?”苏思诗难得地跟她开玩笑。

“那就尝尝这九节虾。”叶纤红夹了一只虾到她的碗里。“我焖前腌了不少时间,应该比以前做得更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