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先去哪一家

吃了中饭,谢群稍稍坐了一会,就回去了。

她也不是傻瓜,不可能正月初一,就让叶纤红一家整天围着自己转。

这次过来,就是为了进一步跟叶纤红搞好关系,现在目的达到了,自然见好就收。

离开前,叶知书包了个一百块的红包,谢群也没有客气,乖乖地收了。

等到她离开,一家人才松了一口气。

“这个谢群,还真的跟戏里演的千金小姐一样。”叶知书有些心有余悸地说道。“难怪电视里说,穷人不能娶有钱人家的小姐,否则就等于请了个祖宗回来——”

以前家里来过的客人里,章诗萍算是最难伺候的,比起谢群,她突然觉得章诗萍一点也不难相处。

“那你要跟安安说,以后找女朋友一定要找个门当户对的。”叶纤红笑着回答。“否则你这个当婆婆的,马上降了一级,成了伺候人的老妈子——”

这倒不是开玩笑,前世那些凤凰男,在城市读大学和工作,找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孩子,就会有这样的矛盾。

如果在城里跟女方生活在一起,不回老家,倒不会有事。万一回到乡下,那问题马上就来了。

公婆受不了儿媳妇的娇气,觉得她不好相处,还会指使儿子和一家人伺候她。

根本不理解儿媳妇这根本不是娇气,而是她从小就这样生活的。

而儿媳妇也受不了老公的家人,觉得他们愚昧无知,还自以为是,得了别人的好处,却不懂得尊重人。

“姐,你怎么扯到我头上来了——”安安不乐意地说道。

男孩子到了这个年纪,自然也会想要女人了,可是这个时候还没那么开放,他过了年才十六岁,被人在这个问题上打趣,觉得非常难为情。

“没办法,我家只有你一个男孩子,如果你以后娶了那样的女人,那妈就要吃苦了。”叶纤红故作认真的回答。

“对。”叶知书却当真了。“安安你要记住,以后找女朋友,千万不要找谢群这样的。”

“妈,怎么你也来取笑我?”安安羞恼地嚷道。

“又不是叫你马上找女朋友,只是给你提个醒?”叶知书瞪了他一眼。“听你姐的没错,你以后最好找一个实实在在、懂得尊敬长辈的女孩子,明白吗?”

她非常珍惜现在这样的生活,可不希望以后因为多了个外人,让一家人这样的好日子,走到了尽头。

“不跟你们说了。”安安气呼呼地走出客厅,来到院子里,在台阶上坐了下来。

叶纤红望着弟弟的模样,暗里笑了笑。

现在这个时代的男孩子,没有被网络污染,还真的单纯。

既然谢群走了,晚饭自然得去小叔家吃,一大家子吃顿团圆饭。

这一次也不知道是不是小叔小婶想通了,晚上的菜肴非常丰富,不像往年,随便炒几个菜应付一下他们。

吃过晚饭,早早回到自己家。

“对了,妈,明天我们先去干外婆家,还是直接去外公家?”安安突然想到这个问题,问叶知书。

“你说先去哪里?”叶知书反问了一句。

这个问题她跟老公其实也早就商量过,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去娘家。

倒不是说干妈家不重要,而是要分轻重缓急。

在她看来,自己毕竟近二十年没有在正月初二回娘家了,今年不能再迟到了,免得被人说闲话。

而干妈那里,年年都去,今年晚几天去,想来她也不会怪自己。

“去外公家吧!”安安望了妈妈一眼,心里猜到了答案。

“你知道就好。”叶知书笑吟吟地回答。

见女儿若有所思的样子,叶知书心里一突,又问:“小红,你觉得这样安排不对?”

“当然不对。”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虞城农村一直有这样的说法:养育之恩大于天,尽管你不是干外婆养大的,但是她对我们母女还有救命之恩。如果我们明天不去那边,别人会不会觉得我们家一有钱,就翻脸不认人了?”

在农村,聪明人多的是,特别是喜欢在这种礼节上跟人掰道理的人特别多,叶纤红相信,如果自己一家明天没有出现在外婆家,她家的左邻右舍,一定会传出这样的谣言。

“那你的意思是,明天不去外公家?”叶知书皱了皱眉,问道。

跟干妈的感情,已经跟亲生母亲差不多了,就是因为明白她不会介意,她才选择这样做,却忘了别人未必会理解。

“这样好了,我们明天先去干外婆家。”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吃了午饭,我们再去外公家,等一下打个电话,跟外公说明一下情况,以外公的见识,能明白的。”

何况在叶纤红看来,任何明白事理的人,都会支持自己的晚辈这样做。

“小红说的有道理,明天就这样安排吧!”郑建国也这样插嘴道。

“行。”叶知书同意了。

她也不是不想去看望干妈一家,只是没想得那么复杂,反正农村都这样,走亲戚会比较随着性子来。

女儿说得对,自家现在不比以前了,有些事就得注意影响。

“还有,送给外婆的礼物,也最好跟外公的一样。”叶纤红再次提醒了一句。“平时私下怎么给,大家没人管,但是过年过节,肯定有人看着,我们不能犯这样的错。”

“放心。”叶知书连忙回答道。

其实年前已送过一次礼,明天送的反而是最普通不过的东西,这跟当地的风俗有关。

叶知书准备的是烟、酒、糕点礼包、保健品。

这些东西跟年前送的礼不同,年前那些是给他们自己吃的,而这些礼品,更多是给人看的。

东西准备好后,一家人看了一回电视,就早早上床睡觉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叶纤红进了空间。

里面的草莓,果然像自己判断的那样,已经成熟了,一粒粒红彤彤的,非常诱人。

随手摘了一颗放进嘴里,非常甜,还带着股特别的香味,类似于前世的牛奶草莓。

叶纤红找了个竹筐,把它们全部摘下来装在那里,准备抽时间找个理由,拿一些给家人吃。

戴厅长说京城附近已有地方在种植,那她就有借口了。

反正京城朋友不少,就说是他们托人带过来给自己吃的就好。

空间只种了两分地的草莓,却摘了差不多五十斤的成熟果子。

叶纤红见产量这么高,考虑是不是再做一些草莓酱,否则自家人吃,根本吃不完。

摘好草莓后,又去观察那株人参。

也不知道是不是空间的原因,这株人参越来越像一根白萝卜了,不但粗壮,而且根须非常发达,叶纤红担心再种几年,别人都不会相信这是一株人参了。

忽然想起前世的小说,经常会提到一种叫黄精的中药,有人因为食用它,而意外修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