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天色渐渐暗下来,隐约能看到远处的火光闪烁。一团明亮的光从孟时手中射出,他提着汽灯像拎着颗坠落在地上的星星。好一阵忙碌后,两人终于坐在烧烤架前听到食物发出滋啦啦的美妙声音。

夜色掩来,山溪的声音如万马奔腾,黑黝黝的山体冲他们压下来,孟时情不自禁的挺直了背,仿佛他的背脊能扛住大山的重量。他想起父母,他总有一天会握住她的手回家,而他需要的是她给予他的信任。她见过江瑜珊且心里已有了疑问,再不说明白,他怕她真的挥挥手对他说再见。

孟时拿着串烤小土豆喂冯曦吃了一颗,刷了点孜然又烤了会儿,直到吃完整串他的腹稿打好才慢吞吞的开口:“我家是很传统的人家。几代人都住在兰溪河边上那片古街里。从我曾祖父,我爷爷奶奶,我爸妈,我,还有秦叔。你明白我的意思?”

“哇!兰溪古街区啊!孟时,你是只金龟!”冯曦的眼睛冒出星星,扯着孟时的手大喊出声。

孟时啼笑皆非,睨了她一眼说:“严肃点!重点不是我家住在兰溪古街区!”

“明白!你家里的女人是不是那种要讲三从四德的?”冯曦马上正经起来。她不笨,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夸张的说话只不过看出孟时有点紧张。她心里何尝不紧张呢,她真的很想长叹一声,你家居然好几代人都住在兰溪古街区!

市政重新规划修复后,兰溪古街成了城市名片之一。外地人来了必到兰溪古街区逛逛,本地人也喜欢那里的风景。她和芝华以前常去玩,吃小吃,坐在古香古色的茶铺里喝茶,逛民族工艺小店。她对兰溪古街区并不陌生。

迄今为止,兰溪古街区没有拆迁安置去新区的人家屈指可数。城市里的居民像沙,住在兰溪古街区的人家就是散落在沙里的金粒子。她和芝华经常在路过一些大门紧闭的高门大宅时就极羡慕住在里面的人。能在古街区里拥有一座院子实在是太幸福太奢侈了。新城的别墅只要有地就能修,明清时的古院落不可复制。更何况,经过战争,动荡之后还能保有自家的独立宅院。就这一点,足以说明孟家的社会地位。

冯曦惶恐不安。

“知道蓬庐吗?门口有两只石狮子的,就在河边那条街上。我家。”孟时笑着又拿起一串烤土豆嚼着。他尽可能用轻松的语气说着家里的情况,尽可能不去探究冯曦的神色。他还记得冯曦曾经说过齐大非偶的话。他担心她嗖的缩回蜗壳里去。

冯曦勤快的翻动着手里的烤签,红彤彤的光映在她脸上,看不出喜忧。她知道蓬庐,打门口经过,能望见那两扇高大的黑漆木门。每一扇门上都嵌着铜质的兽口,嘴里吐着根黄灿灿的铜门环。她还和芝华在门口拉着门环拍过照片。高高的门楼挡住了屋后的风景,隔着兰溪河能看到重重飞檐,他家太气派了!

孟时挪到冯曦身边坐着,搂着她的腰,下巴靠在她肩上懒洋洋的说:“蓬庐原来叫孟府,那条街原来都是我家的产业。后来么,充公了。最后能保住的就这座三进院子。我爷爷舍不得不住,又舍不得再被充公,就改成蓬庐了。掩耳盗铃的事他做得最多。”

冯曦是本省人却不是本地人。听着不由好奇的问道:“你们家是破落地主?”

“呵呵,傻丫头。这话可不能对我爸妈说。他们是骨子里很清高骄傲的人。术有专攻,在某方面有一专长者就是专家。我家里呢很出过几个这样的某某家,且都与一门艺术有关。比如我曾祖父本来是专为王公贵族治印的人,后来自成一派,就被冠以金石名家的号。等他老人家积蓄的财富多了,我爷爷就不替别人治印了,专用银子去低价收购败家的古玩字画。也就是个文物贩子,只不过眼力好一点,就成了文物专家。我爸呢从小不用为柴米油盐操心,书画治印古玩都当玩票似的。他从来没有上进心,就靠从小对文房四宝和古玩字画的耳濡目染骗人。偶尔一幅字挂出去,还有人赞好,给了个书法家的名头就得意忘形。其实他不过是捡了个漏,中国那会儿大学生太少,能像他那样三岁握毛笔,用的砚都是珍稀宝砚的更少,他能不成为别人眼中的专家么?只有到了我,才是正儿八经的科班出生。他们拿的都是些名誉证书,我是国家教育部有档可查的大学结业证书。所以,我虽然没有什么家的名头,我的眼光才是最客观最正确的。他们,你通通不用理会。”

孟时要说明情况,却又不想吓住冯曦。他微笑着想,要是这番话被曾祖父,爷爷和父亲听见,非被他活生生气吐血不可。

冯曦刚开始还在紧张,听到后面就笑出声来,转过头白了孟时一眼说:“我知道。你们家就是那种听到我离过婚脑袋就会像拨浪鼓一样摇个不停的人家。所以呢,你就害怕把我吓跑了对不对?”

“我说过我的眼光最正确,我家曦曦最聪明了。我家和江家是世交,我爸妈盼着我早点结婚,所以对江瑜珊有好感。不过,我对她没感觉,你压根不用在意她。”孟时没有想到冯曦这么轻松,低头在她脸上响亮的亲了记,站起身去溪边拿浸着的啤酒。

冯曦偏过头看他的背影。四周是多么安静,他是这样好,为什么芸芸众女中独独就选中了她?冯曦想不明白自己身上是什么吸引了孟时。孟时第一次对她提起了他的家人,她模糊的想,上周孟时回家,他的家人反对?其实她应该想到的,甭说他家里条件好,就算是普通条件的人家,也不会喜欢一个二婚女人当儿媳的。让她来选,她也会选江瑜珊。不论是家世,外貌,年龄。江瑜珊都比她合适。

一滴油落进红红的炭火中爆出声响来,孜然的香气刺激着味蕾,冯曦受不住诱惑。火腿肠才烤热,她塞进嘴巴咬了一截。肉香四溢,口水跟着往外涌,她真恨自己为什么还要坚持。她怕极了再长胖,现在呢,又怕极了孟时家人反对。他们什么都不说,只一个鄙夷冷漠的眼神就足以伤害到她了。而她只能去理解老人家的想法。

冯曦无奈的想,做女人可真不容易。一个念头突然冒出来,如果这辈子她一个人过呢?只要有够生活的钱,坚持锻炼拥有健康正常的体型就好。一个人多自在啊,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她卟的笑了,和猪的特性真相似。看来人性本身也是懒的,猪除了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外,日子过得还是悠闲。至少不会去操心饿着冻着,不外就是最后肥了要挨上一刀罢了。

孟时从溪水里拿了啤酒西瓜过来,正看到冯曦盯着食物傻乐着。他放下酒拿起一烤架上冯曦咬过一截的火腿肠说:“这个肯定烤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