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赠簪

芳华最近行踪古怪。

神色也很可疑……

平日里他都是呆在宅子里拨弄些药草,调制些稀奇古怪的丹药。

半个月才出门一趟,去集市里买些米粮,或是拎来一两只鸡鸭,一并扔进庭院里,让它们自生自灭,偶尔也会撒一把米。

对此,我很欣慰……

毕竟,他还记得这些小畜牲,口味与他的不一样,没有撒花瓣给它们吃。

有时候我想,若是我小时候没有被他收养,他兴许就不会出宅子,整日就这么守着花花草草逍遥地过一辈子,不会与凡人搭腔,更别说是像今日一般去集市里与菜贩讨价还价了。

我记得,刚来那会儿,他都很少言。半年内,与他所说的话加起来,也没有十来句。

他就像是个不理人间俗事,身在红尘之外的世外高人。

这块地人烟罕至,方圆几百里都没有人家。这座宅子加这片竹林,清修静雅,也着实是个隐居的好地方。

以前,我还在想……那一次破庙的相遇,或许只是个巧合。

那时的芳华碰到了落魄可怜无依无靠的我,而他也正想收养一个孩子,仅此而已。

可如今,我却不那么认为了……

芳华生性澹泊又好静,每一次下山定会有他的目的。

那一次的相见,

是巧遇还是刻意为之。

我已经无力分辨了,

小时候一场大病,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他又为何知晓我的生辰,与实际年龄,真是太古怪了。

想了太多……真纠结……

脑子着实受住了,眼皮挺沉的,整个人都昏昏欲睡。

趴在石桌上,打了个呵欠,歪着头,盯着紧闭的门,发呆。

芳华这几日总是往外头跑,一天到晚都很少见着他,真叫人费解……

突然外头传来一阵门响。

我一激灵,

立马醒了大半,站起身子。

一席身影出现在门口处,浅绛色的袍子上扬了些灰尘,但总归是让人移不开眼,他面容也有些疲倦,望了我一眼,有些愣怔,“勺儿,怎么还呆在这儿,不去泡药澡?”

我想问他去了哪儿,一时间竟开不了口。

只是低声说,“水都烧了,却又忘了要加什么药草……”

他一笑,“虽说是复杂了点,却也说了许多遍,瞧你这记性。”

其实,

我的记性很好……

这几年耳濡目染,各类药材分量与药性都能说个大概。

可就是太熟了……我才知道那些药材搭配起来,对我压根就没什么用。

我低着头,屁颠屁颠得跟在他后面。

没精打采的打来热水,往水桶里一泼。

看他撩起袖子,捏了几钱草药,一寸一寸斟酌,往那热水里添。

瘪瘪嘴……

都是一些调理气息养神的药材,并没有解毒的功效,还有一两味药草比较陌生,前段日子我也偷尝了一下,味道也有些腥涩,舌尖都麻了,一股儿气在体内乱冲。

也不知道一株两片叶儿的叫什么名字,只道是世间很难寻。

不过……用这些七七八八的,泡了这么久,发黑的皮肤却依旧没有变,让我失了兴趣。

偷斜一眼,

芳华正很认真的执着袖子,探手进去……试水温。

“你比一般男子身子弱,下猛药是不行的,这毒存在身上这么多年了,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用药擦擦身子就能好的,还得靠自己身子调和,你一点儿内力也没有,怕是不行的。这些日子得多泡这种药,等你有了真气,身子骨好了些,我再给你换另一种方子,方才能把毒排出来。”

等等……

他说什么来着。

这一桶子药水,是用来提升内力的?

“许多武林中人想求都求不来,泡一天,足以抵五年。”他依然是轻描淡写地说着。

我要疯了……

不早说,我就奇怪了,为什么这几日一合眼,就觉得身子里有一股气在乱闯乱撞……原来是内力哇。

发达了……

我立马低头解带子,掀开袍子一角,却硬生生地停住了,悟紧。

愣一下,斜乜一眼,“义父,您怎么还不走?”

“我帮你擦背。”

— —|| 不用了。

花了一个时辰,我顶着一头热气,走了出来。

芳华正坐在石桌旁喝茶,笑了一下,朝我招了招手 。

轻飘飘的走了过去,站定,死命的甩着头,

他一颤,溅了他一身。

“调皮,你是去泡澡还是洗头的……都不知道把发擦干,小心着凉。”

我傻乐。

想着又添了五年内功,嘴都快笑抽了。

他无奈的叹了口气,起身,也不知道从哪儿抽来了一巾帛,盖在我头上,便擦了起来,指间温柔。

舒服……

舒服哇。

“义父,您说勺儿十五生辰的时候有礼物。”我往后一歪,倒在他怀里,把半干不湿的头往他衣袍上蹭去,抓住他的袖子,死皮赖脸地说,“礼物,勺儿的呢?”

他方才无奈的笑了一下,手从袖子里掏了一下,把一根凉物轻轻放在我手中。

一根簪子?

它非木非玉,通体血红,被精心雕琢得简单却不失雅致,用手细细抚摸,一缕熟悉的香味便环绕在我指尖,却让人想不起来。

“喜欢吗?”

“嗯。”样式挺古朴的,像是手工作的。

“你也快成年了,别总披头散发的,平日里把发束起来,人也会精神许多。”

“它是什么木头做的?”

红木?

不像……

竹子?

当我是白痴啊,更不可能。

怪了,好熟悉啊,这味儿一定在哪里闻过。

“……这个……以后再告诉你吧,别瞎嗅。”

他从后面拥着我,一把拉过我的发,手在身上擦了一下,绕着乌发,两三下便弄好了,从我手里抽走了簪子,迟疑了一下,轻问了一声,“勺儿与与义父呆了这么多年,一定寂寞了吧。”

我突然一怔,还没反应过来。

头皮一痛,

摸了摸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头发都没干,他就给我挽上了。

天气又闷热,这长发半干不湿的,会长虱子的。

靠!

芳华从没有在我面前自称为义父,

那是第一次,

所以我愣住了,也忘了答复他。

十五岁之前,我以为会与义父二人就这么在这宅子里住一辈子,结果我错了。

直到他的出现。

在我十五岁生辰且芳华赠我簪子的第二天,他不紧不慢地跟在芳华的身后,身材修长笔直,一身淡梅长袍更显七分秀美,三分英气,看起来比我年长些,举手投足优雅高贵,他遥遥的望着我,笑得温柔清澈。

他说,勺嬅,我知道你。

他说,勺嬅,我和芳华将与你一齐住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