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

在中国人的语言习惯里,改日其实就是没日的意思。

比如甲对乙说:“你最近升官发财了得请客。”

乙说:“改日吧,今日有点儿事儿。”其实就是不想请客的意思。

如果甲是个明白人,就知道这顿饭是没戏唱了。

这要遇上个脑袋缺根弦的去追问,改日究竟是哪日啊?乙就有些尴尬了。

雾浓浓自然不是缺根弦,她反而是多了根弦,就是冲着那根弦去的,所以第二日一大早就同宁墨的秘书联系上了。

第二日下午,雾浓浓就登堂入室地到了恒远。雾浓浓狠狠地膜拜了一下宁恩的手笔,心想着怎么也得跟宁墨赖上,而且雾浓浓心里还存了份心思,那就是要是能跟着宁恩学习,那一定将会收获巨大。

不过此事不宜急,须缓缓图之。

“雾小姐。”

雾浓浓才踏出总裁秘书所在的九十四楼的电梯,就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香奈儿套装的三十一、二岁左右的女人迎面向自己走来。

略微有些眼熟。

雾浓浓打量这位资深总裁秘书曲悦依的时候,曲悦依又何尝不在打量她。

当了宁墨快十年的秘书,可以说曲悦依对宁墨身边的女人甚至比宁墨还来得熟悉。她们的生日、喜好、住址甚至三围都无一不详细地记录在曲悦依的秘籍上,时刻供上司参详。这叫里里外外全部管完,否则她曲悦依凭什么能在这总裁秘书一职上一待就是十年。

不过虽然“阅女”无数,但曲悦依不得不承认,她所见到的宁墨的第一任女友兼抛弃的准前妻雾浓浓的确是最漂亮的。

八年前的雾浓浓漂亮得像个洋娃娃一般,惹人疼惜。曲悦依本来也自恃美貌又智慧,也曾幻想过要将年少貌美,位高多金的上司征服于石榴裙下,可惜第一眼看到雾浓浓的时候她就死了那条心了。

八年后的雾浓浓依然漂亮得惊人,岁月仿佛特别优待她,白瓷一般精致的脸庞上少了婴儿肥,平添了些许清丽和成熟女人的妩媚,漂亮到了极致。曲悦依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实在是太偏心了。

“你是?”雾浓浓记不起眼前的人了。

“我是宁总的秘书,我叫曲悦依,你可以叫我Gillian。”曲悦依也是聪明人,立马看出了雾浓浓并不记得她了。她轻轻一笑,八年前的雾浓浓眼高于顶,哪里会记得她这种小人物。

曲悦依还记得那时候雾浓浓的一句名言,“凡是领薪水的人都是穷人。”

由此可见,雾大小姐的口气有多大。

“噢,你好,我是雾浓浓,我来找宁墨的。”雾浓浓理了理自己的头发。

“哦,总裁在办公室等你。”

曲悦依望着雾浓浓的背影,有一丝走神,看来岁月真的很神奇,连雾大小姐都懂得打招呼和自我介绍了。曲悦依盯着雾浓浓那一头在空气里晃悠的漂亮卷发,思绪飘得很远。宁墨悔婚那么大件事之后,很多女人都以为有了契机,甚至包括曲悦依。

可是随之而来的另一个女人立即打破了曲悦依的美梦。同样是一个一头漂亮卷发的女子,从那以后,宁墨的每一任女友都是卷发。

最特别的是,她们美发的地点都是同一家,因为宁墨指定让她们都去那一家做头发。曲悦依还记得,那家的Kevin曾经是雾浓浓最喜欢的发型师,每一次都是曲悦依为她预约。

雾浓浓深吸一口气后走入宁墨的办公室。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自虐,如果可以她宁愿选择一辈子都不用看宁墨那张满带嘲讽的脸,可是她实在是咽不下那口气。

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雾浓浓不能退让。

推门进去,雾浓浓就能看见宁墨的王国,整整一层都是他的办公室,广阔如海洋。只是最奇特的是,宁墨在里面不像是大海上的孤舟,反而有海神之威严,仿佛天地间唯他一人而已。

这是他的世界。

“宁墨。”

“雾小姐。”

这距离可拉得够远了,光听这话,雾浓浓就知道宁墨要公事公办,看来想让他同意实习的事情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雾浓浓正要说什么,却听见敲门声,进来的是曲悦依,手里端着一杯咖啡。

雾浓浓一向是挑嘴的,她正要拒绝,便听曲悦依低声道:“这是低咖啡因的,两包糖。”正是雾浓浓的喜好。

雾浓浓挑起眉,这位秘书怎么知道自己的喜好?

她哪里知道自己给了曲悦依多深刻的印象。

曲悦依走后,雾浓浓直接向宁墨道明了来意,她总不能跑这儿跟宁墨闲扯吧?雾浓浓想着当年她偶然心血来潮来找宁墨闲扯,他一副蹙眉不耐的样子,片刻就将她轰走了。所以雾浓浓万般不敢找宁墨闲扯。

“恒远一直不接受认识实习的。”宁墨抬头,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

雾浓浓呆愣了片刻,这副眼镜真可以算得上是点睛之笔了。硬生生给有些粗犷硬朗风格的宁墨增添了一丝温雅。雾浓浓明显感觉自己心跳加速。

“可是为什么呢?”

宁墨没有回答雾浓浓的问题,这种问题他也没有必要回答。“不过如果你能办成一件事,我倒是可以考虑。”

有松动,雾浓浓赶紧问,“什么事?”

对于实习这件事雾浓浓之所以这么上心,便是这同她后来的计划可有密切联系,可以进一步加强她同宁墨的联系,可没有时间浪费,像前几个月一般,平均一个月连一次面都见不了,如何能请君入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