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韩青念大四的这学年,该是他生命中最最幸福的日子了。

那学期,他一共只有九个学分,为了要和鸵鸵在一起,他选的九个学分,全集中在每星期一和星期二上课,然后,他一周内有五天都是空闲的。

这五天的生活有如天堂,这五天的每一刹那都是永恒!他和鸵鸵把这五天填得满满的,那生活变得比较规律化了。差不多每天都一样,他早上起床后,在九点三十分打电话给她,然后,他开始练毛笔字,练上两小时。她会在十一点多钟到他的小屋。她不会空手来,因为“经济”一直是大问题,她也懂得如何帮他省钱了。她会带来一两个菜,她烧的菜总是第一流的,他们买了个电锅,自己煮中饭吃,自己洗碗筷,俨然过的是小夫小妻的生活了。吃完午餐,他们会甜甜蜜蜜地腻在一起,说不完的话,谈不完的未来。当然,他还要帮她做功课、抄笔记、查字典……或者,他们会出去玩,看电影、逛街、欣赏行人,跑到“来来”的许愿池去许愿。哦,谈到许愿,韩青总忘不了她那虔诚的模样,她丢了一个铜板,竟许了三个愿。一个为他们,一个为徐业平和方克梅,一个为徐业伟和丁香。噢,其实一句话就够了:愿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

下午五点多钟,他就送她去辅仁,他们的晚餐往往在辅大的仁园餐厅中草草结束。然后,她上课,他就点燃一支香烟,叫一杯咖啡,拿一本书,坐在那儿等她下课。有那么长一段时间,他总是“孤独”(表面上孤独,实际他快乐得很呢)地坐在仁园喝咖啡,居然引起一两个女生的注意,找他说话,找他聊天,找他做朋友。他把这事告诉鸵鸵的时候,那股得意劲儿就别提了!鸵鸵也总是点着脑袋,煞有介事地帮他接一句:

“乱烦的!”

“你以为我盖你?”他有些不服气。

“不不。我完全相信。漂亮的小男生总有些漂亮的小女生来追,你可以大大方方多交两个女朋友,别成天粘着我,那么,我也可以多交两个男朋友……”

“停!”他只好叫停。“我盖你的!”他打了自己脑袋一下,“我就是这样,喜欢吹牛!该死!”他再打了自己一耳光。

她笑弯了腰。

那些日子,她差不多每天都要上课上到十点多钟,他等她下了课,就把她送回家,到了三张犁,也就相当晚了,当然,他们在分手前还要“话别”一番。最后,他总是匆匆忙忙地搭欣欣254路最后一班车;十一点二十分回家。接着,就再迎接第二天的来临。

这段时间,鸵鸵真是乖极了,可爱极了,除了偶尔耍耍小个性之外,她简直是完美无缺的。自从认识周年那天,他们突破了“友谊”最后的防线以后,两人间的默契就一天比一天重了。虽然,她始终不肯带他回家去见父母,他也不急,反正这是迟早的事,如果鸵鸵说时机未到,就是时机未到,他一切都听她的。不过,在周年纪念那天以后的好几天之内,她每每想起,就会掉眼泪,啜泣着一再低语:

“我不是妈妈的乖女儿了!我再也不是他们的乖女儿了!假若给他们知道了,我真不敢去想……”

“可是,鸵鸵,”他会急急地拥住她,急急地喊,“迟早,你会属于我,对吗?自从你给了我一个八位数的电话号码那天起,我就知道我要你要定了。鸵鸵,请不要为这件事责备自己,请不要有犯罪感,只要我们的动机是出于爱,一切都是美的,一切都是好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你一定要有这种观念和认识!”

“但是,我以前也交过男朋友,从来没有……”

“我知道。”他郑重地握起她的手,虔诚地吻她的手指,“那些男孩只是你生命里的过客,而我将是你的主人。我用‘主人’两个字,并不表示你是奴隶,只表示我是你的归依,你的支持,你的力量,你的安慰,你的堡垒,你的避风港……你一切的一切。”

“可是……”她仍然垂着泪,“假若我又变了,假若我又禁不起考验……”

“鸵鸵!”他有些生气了,大声地说,“你怎么还可以这样说!”

“世界上没有恒久的东西……”她仍然在争辩,“你也可能变的!当一个男孩完全得到一个女孩之后,他会认为已经攻陷了那座城堡,于是,新的城堡会再吸引他去进攻。我看过不少这种例子,像阿琴,像小琪,像斐斐……都是这样失去了她们的男朋友!”

“于是,你也把我看成这种人!”他咬牙说。到浴室里去找剃刀,取出刀片。她惊呼着去抓住他的手腕,变色说:

“你要干什么?”

“用我的血,写一个誓言,如果我有一天负了你,我会被天打雷劈,被五马分尸,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他真要用刀片切手指写血书,她这一惊非同小可,又哭又叫地去抢刀片。他推开她,硬是要写血书。她又急又怕又心痛,眼看那锋利的刀片就要对手指切下去了,她大急之下,胃疼的老毛病立刻发作。捧着胃,她痛得身子全痉挛了起来,脸色倏然间就血色全无,冷汗从额上滚滚而下,她弯着腰,捧着胃大叫。他一看到她发病,吓得手指也不割了,血书也不写了,只是跳着脚喊:

“躺到床上去别动,我给你拿胃药!”

他奔到桌子边,拉开抽屉,发现胃药全给她吃光了,一包也没有了。他返身把她按进椅子里,急急地说:

“你等着,我去给你买药!”

说完,他打开房门,奔下三层楼,奔出公寓,直奔大街,那儿有一家熟悉的西药房。当他快奔到药房门口,忽然脚底一阵尖锐的刺痛,他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竟连鞋子都忘记穿,光着脚丫就跑到大街上来了。大概踩到了碎玻璃,脚趾在流血了。顾不得这么多,他买了胃药,又直奔回家,奔上三层楼,冲进房间,他的脚也跛了。

鸵鸵蜷缩在椅子里,睁大眼睛看着他。他慌忙地倒开水,慌忙地把药包打开,慌忙地喂药给她吃。她吃完了药,捧着胃,仍然稀奇地盯着他看。

“你没穿鞋就跑出去了吗?”她问。

“是呀,我忘了穿。”

“你……”她结舌地,“你这人真……”她想骂,又忍住了,瞪着他的脚趾,“老天,你在流血了!”

“是吗?”他坐在床沿上,看着那脚趾,“我本来想割手指头,结果割了脚趾头!”他还说笑话呢!“可见,我非用血跟你发誓不可!只是,脚趾头写字可不大方便,我每天练字,就忘了用脚练!”

“你这人!”她噘着嘴,又气又急,从椅子里站起来,满屋子想找红药水,“一定要赶快上药,当心弄个破伤风什么的!该死!连瓶红药水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