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理想的描述(第2/2页)

13.如果爱情发生的过于迅速,也许是盼望去爱先于盼望爱人的缘故,需要促成了结果。显示想要爱某一个人(大体来看是无意识的),心上人的出现只是第二步——我们对爱情的渴望铸就了心上人的影子,我们对爱情的期盼换来了心上人的出现。(但我们诚实的一面不会让欺骗永远继续。总会有这样的时刻,我们怀疑心中构想的爱人是否真实存在——或他们是否只是我们创造出来的一个欢迎,用以防止无爱必然带来的崩溃。)

14.克洛艾在那边等我,但我们只在一起待了一会儿,就又分开了。她当初从伦敦出发时把车泊在停车场,我则必须乘出租车去办公室拿文件——这是一个双方都倍感为难的时刻,不知是否要把故事继续下去。

“我会打电话给你,”我随口说到,“我们可以一起去买些箱包。”

“主意不错,”克洛艾说,“你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吗?”

“我想我已经记住了,写在你的行李标签上呢。”

“你倒挺会打探,希望你没记错,很高兴认识你,”克洛艾说着,挥了挥手。

“祝你的仙人掌好运,”我看着她走向电梯,在她身后喊道。那辆手推车还是一直往右拐。

15.坐在会市区的出租车上,我感到莫名的失落和忧伤。这真的是爱情么?仅只共度了一个上午就说是爱,会被认为是浪漫的幻想和语义的错误。然而我们只有在不了解心仪之人时才会跌入爱河,最初的行动必然建立在茫无所知的基础上。所以,面对如此多的质疑,不论是从心理学还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如果我仍然将其称之为爱,这也许来自这样一种认知,即这个词永远都无法精确地使用。既然爱不是地点,不是颜色,也不是化学品,而是所有这三者甚至更多,或并非这三者甚至更少,那么当谈到爱的时候,难道人们不可以如己所愿地畅所欲言,各行其是?难道这个问题还局限在学术领域的对与错?是真爱?抑或是一时的沉迷?除了时间(时间也是自欺的),谁又能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