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雪松路之前,我在高街【32】给孩子买了份冰激凌——为的是气气他爸爸。亨利·迈尔斯正举行一个鸡尾酒会(帕基斯先生是这么报告的),所以采取行动正当其时。帕基斯先生把儿子的衣服扯扯平,然后把他交给了我。为了纪念平生头一回与一位委托人同台亮相,孩子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而我穿的是自己最糟的衣服。一些草莓冰激凌从他的匙子上滴下,溅到了他的套装上。我一言不发地坐着,直等到孩子把最后一小团冰激凌吃完。然后我问他:“再来一份?”他点点头。“还要草莓的吗?”

他说:“要香草的。”过了一会儿才又加上一句,“谢谢。”

他不慌不忙地吃起第二份冰激凌,仔细地舔着匙子,好像在抹掉指纹似的。随后我们两人便像父子一般牵着手穿过公共草坪,往雪松路走去。我想:萨拉和我都没孩子;结婚、生孩子,过甜美平淡的安生日子,难道就不比这种贪欲嫉妒、偷鸡摸狗的勾当和帕基斯的报告更有道理吗?

我按响了雪松路顶楼的门铃,并对孩子说:“记住,你觉得自己病了。”

“要是他们给我一份冰激凌的话……”他开口说道。帕基斯已经训练他作好了准备。

“他们不会的。”

我揣测,来开门的是斯迈思小姐——一个头戴从义卖场上买来的那种灰不溜秋的头饰的中年妇女。我问道:“威尔逊先生住在这儿吗?”

“不住这儿,恐怕……”

“你不知道他是不是住在二楼吗?”

“这栋楼里没有叫威尔逊的人。”

“哦,亲爱的,”我说,“我大老远地带着这孩子过来,这会儿他觉得自己不舒服……”

我不敢看孩子,但从斯迈思小姐看他的样子来判断,我断定他正在默默地、十分能干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萨维奇先生该会自豪地承认他是自己队伍中的一员了。

“让他进来坐下吧。”斯迈思小姐说。

“真是太谢谢你了。”

我心想:不知道萨拉隔多久就会从这个门口走进这间狭小凌乱的门厅一次?现在我算是到了X的家里了。帽钩上那顶棕色的软帽应该就是他的。我的继任者的手指——那些触摸萨拉的手指——每天都会转动这扇门的门把。现在门打开了,里面是煤气取暖炉的黄色火苗,粉红色灯罩里透出的光线穿过午后灰白色的天光,照到沙发上那面宽松的印花布套上。“我可以给你的小男孩端杯水来吗?”

“真是太谢谢你了。”我记得自己刚才已经说过这句话。

“或是来点橙汁?”

“别麻烦了。”

“橙汁。”男孩坚决地说,而且又是隔了好一会儿,待她走到门口时才说了声“谢谢”。现在既然只剩我们俩了,我便朝他望了望:他正趴在沙发套上,一副病得不轻的样子。要不是他对我挤挤眼睛的话,我会以为他是不是可能真的……这时候斯迈思小姐端着橙汁回来了,我说:“快道声谢谢,阿瑟。”

“他名字叫阿瑟?”

“阿瑟·詹姆斯,”我说。

“是个挺老派的名字。”

“我们是老派人家。从前他妈喜欢丁尼生【33】。”

“他妈已经……?”

“是的。”我说。她用怜悯的眼光看了看孩子。

“他对你一定是个安慰。”

“也是个麻烦。”我说。我开始感到羞愧:她是这么相信我的话,而我都在这儿干些什么好事呢?我并没有离会见X的目的更近一点,再说,与床上的那个家伙打上照面是否就真的能让我开心一点呢?我改变了策略,说:“我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布里奇斯。”

“我叫斯迈思。”

“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好像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我想没有。我对人的面孔记得很清楚。”

“或许我在公共草坪上见过你。”

“我和我哥哥有时候会上那儿去。”

“他该不会是叫约翰·斯迈思吧?”

“不,”她说,“叫理查德·斯迈思。小男孩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更不好了。”帕基斯的儿子说。

“你看我们该给他量量体温吗?”

“能让我再喝点橙汁吗?”

“这不会有什么不好吧?”斯迈思小姐不太有把握地问,“可怜的孩子,也许他在发烧。”

“我们叨扰你够久了。”

“如果不把你们留住的话,我哥哥是不会原谅我的。他很喜欢孩子。”

“你哥哥在吗?”

“他随时都会回来。”

“下班回家来吗?”

“这个——他的工作日其实是星期天。”

“是教士吗?”我暗含恶意地问道,但得到的却是一个让人不解的回答:“并不是。”她脸上露出一丝忧虑的神情,那神情像幕布似的悬坠在我们两人中间,而她便带着自己的苦恼躲到了幕布后面。她站起身子,这时候前厅的门打开,X来了。在昏暗的门厅里,我依稀辨认出一个有着一张演员般英俊面孔的男人——这张面孔照镜子照得太多,沾着一股俗气。我悲哀而不满地想道:我希望她的品味更好一点才是。随后,那个男人走到了灯光下。他左边的脸颊上有几块厚厚的青黑斑,看上去差不多像是他血统不纯的标记——刚才我是冤枉他了,他无论照哪面镜子都不可能有满足感。

斯迈思小姐说:“我哥哥理查德。布里奇斯先生。布里奇斯先生的小男孩不舒服。我要他们进来的。”

他一边眼睛看着孩子,一边同我握手。我注意到他的手又干又热。他说:“我曾经见过你孩子。”

“在公共草坪上吗?”

“有可能。”

对于这间屋子来说,他显得过于强势:他同印花布不协调。她妹妹坐在这里时,他们是不是在另外一间屋子里……或者他们打发她到外面办事,而自己在这里做爱?

好了,我已经见到这个人,没有什么理由需要再待在这儿了——除了所有那些因为见到他才生出的新问题以外:他们是在哪儿认识的?是她主动的吗?她看上了他的哪一点?他们成为情人有多久了?多长时间约会一次?她写过的那些话我都能背下来,“我不必给你写信或者对你说话,在我能把话说出来以前,你已经无所不知了。不过人在爱的时候,会觉得有必要采用自己一直在用的老办法。我知道自己是刚刚开始在爱,但我已经想弃绝除你之外的任何东西、任何人了。只是恐惧和习惯在阻碍着我。亲爱的……”我瞪着他脸颊上那些粗糙的青黑斑,心想:没有什么地方是保险的,驼背、瘸子——他们都有激发爱情的绝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