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他是全世界仅剩的唯一一个,愿意无条件相信我的人。}

在与白以南重逢的那一瞬间,这三年来我为他铸造起的铜墙铁壁彻底崩塌。他紧抿的双唇、目光冷峻的瞳孔,像是暗夜鬼魅一样萦绕在我的梦魇里,挥之不去。

白以南,这三年,你去了哪里?为什么杳无音信?为什么留下我一个人独自离开?这些积压在我心里良久的问题,我曾想,有一天如果能找到白以南,我一定要亲口听到他的回答,可他就在我面前,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我却一个字也问不出来。

那些一度被我摒弃的胆怯与畏惧再一次侵袭了我的神经,我开始害怕这样一个未知的答案。

白以南就像是曾经沸腾在我身体里的血液,当他抽离,我一度因为失血过多而虚弱不已,但抽离体外的鲜血再注入血管的时候,我开始抗拒那样陌生而又冰冷的温度。

我抱着身子蜷缩在被窝里,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黑暗。

明明是白以南放弃了我,为什么他却这样理直气壮地怨恨我?我想不明白。

我唯独知道,他口中的那个“恨”字,是真的戳到了我的心脏里,疼到无法喘息。

但我清醒地意识到,我必须从名为白以南的泥潭中走出来。我已经不再是三年前的裴兮了,我可以独当一面,就算那道伤疤永远无法愈合,我也不会再让它肆无忌惮地溃烂。

事实就是白以南抛弃了我,他对我的感情如何都好,这些与我无关。

我早就该把他忘记了。

忘了自己躺了多久,依稀听到一阵嘈杂声,宿舍的门似乎被人从外面踢开,我来不及反应,身上的被子已被人掀开,猝不及防,一股巨大的拉力把我从床上拖了起来。

“裴兮!”

蒙眬中我被人横抱起来,脑袋昏昏沉沉的难受,我斜过脸,不去理会。

“裴兮,你怎么了!说话!”

那人的声音让我觉得熟悉,我睁开双眼,正对上一双眸子。

是他。

陆泽安本来蹙着眉,见我睁开眼,这才放心地舒了口气,我转了转眼珠,才发现身在他的车上。我顿时清醒了大半,赶忙坐起来,他给我系了安全带,车速快得有点吓人。

“你要带我去哪里?”

“医院。”

我一头雾水地盯着他:“去医院干吗?”

“我以为你昏迷了刚才。”

“……”我无语地扶着头,让他停车,“好了,你知道我现在没事行了吧?快把我送回宿舍,不然宿管等会儿要拿扫把来打我了。”

“宿管啊,刚才已经打过了。”他说得漫不经心,却差点把我吓出一身冷汗,“刚才我抱着你从女生宿舍下来的时候,宿管就已经拿着扫把在后面追了。”

我尴尬地咽了咽口水。陆泽安竟然大胆到公然闯进女生宿舍把我抱出来?一想到明天早上要面对的口水战,脊背一僵,这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他猛地一踩刹车,将车停在马路边。

我的脑袋霎时间向前撞去,他伸手捂住了我的额头。

“裴兮,你到底怎么了?”

我佯装不明所以地问:“怎么了?我挺好的啊,陆泽安你今天怎么这么奇怪。”

“我打你手机关机。”

“哦,手机,没电了,忘记充了。”我望着他幽深的眼眸,笑吟吟地说,“你不用担心,我好得很呢。”

他的目光突然变得无比哀伤。

“可是裴兮,你哭了。”

闻言,笑容瞬间凝结在脸上,我仓皇地伸出手摸了摸脸颊,果然是湿的。我深吸了一口气,胡乱地抹了抹眼眶,更多的泪水则像是脱缰的野马一样奔涌而出。手心手背都濡湿了,我索性捂住眼睛,不让他看我。

我在哭吗?可是为什么我连哭泣都感觉不到了呢?

“裴兮。”他叫我的名字。

我低低地应了一声,不再答话。

他一定会问我为什么哭,那么我又不得不再去撕扯那伤口。我屏息等待着他的下文,谁知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道:“我送你回去吧。”

他没有问出口,尽管我知道,他分明很想弄清楚缘由。

他知道我不想说,所以他不问。

顷刻间我有一种猜不到对错的直觉,陆泽安,其实是懂我的。

尽管我不明白他对我的感情为什么会突然间从厌恶变成……嗯,喜欢,但也许,他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坏。

回到宿舍已是晚上十一点半,我前脚刚进门,薛凝后脚就回来了,她看见我,眼里闪过一丝慌张,忙把手里的东西塞进包里。

“裴兮,你还没睡啊?”她把包放在椅子上,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问我。

“啊,是啊。你怎么才回来?”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现在薛凝家破产了,薛凝的父亲又住院,她最近总是打工到很晚才回来。答应好给她凑钱,最近因为一堆破事一直没得空,现在说这话,无疑是让她更难过。

意料之外,薛凝并没有表现出一丁点不安,相反,她压抑了许久的郁闷似乎都不见了,她一面走向洗手间的方向,一面对我说:“出去有点事。”顿了顿,她停下脚步,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对了,裴兮,那一百万,不用你帮忙了,还是谢谢你。”

我有些惊讶。才几天的时间,薛凝是怎么搞到一百万的?我还想开口,她却已经关上了洗手间的门。

隐隐的不安笼罩在我的心口,我总觉得今晚的薛凝平静得有些不正常。

隔天我起了个大早准备上课,途经公告栏,在水泄不通的人群中发现了一张通知。

发起通知的人是宋莎莎。

请偷走我钻戒的人赶紧交还,否则我们警察局见。

我啧啧两声,这宋莎莎还真是会哗众取宠,精心挑选这种黄金地段刷存在感。对她的手段我习以为常,正准备潇洒地扬长而去,偏偏与宋莎莎来了个狭路相逢。

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长裙,如果不是她脚上那双十三厘米的高跟鞋,我怀疑穿平跟鞋的她会踩到裙子摔个狗啃泥顺便摔断门牙。彼时她趾高气昂地迎面走过来,其气质怎高冷二字可以涵盖,她在我面前停了下来,蹙了蹙眉,等我让路。

我懒得同她计较,侧了个身让她走,她经过我身边,从鼻子里冷哼一声,带着胜利者独有的腔调。

宋莎莎抱胸,居高临下地瞥了一眼在场的人,看样子是对观众的数量比较满意。她清了清嗓子,说道:“我知道某个做贼心虚的人就混在人群里,很遗憾地告诉你,我的宿舍里装了摄像头,所以谁进过我的宿舍,翻过我的东西,我知道得一清二楚。这样吧,昨天晚上到我宿舍的小偷,我给你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数到三,把钻戒还给我,向我道歉,这件事我就当没发生,其他人也不许再议论。但如果你不珍惜这个机会的话,我会把录像交给警察局,我们不妨看看,这一百万的钻戒,究竟能让你在里面待上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