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行事作风没有辜负他的长相。——《镜中蔷薇》5

  有一个太了解自己的哥哥真是讨厌。她缩着肩膀装傻,静候对方的回答,直至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镜子里。谢修臣靠在卧房门前,低头摘下蔷薇袖扣,衬衫是一片腊月初雪。就这么一个随便的动作,都跟经过培训似的潇洒又优雅。

  谢修臣的长相一点也没有辜负他的父母,他一直以来的行事作风也没有辜负他的长相——他的眼神总是温柔深情,自带电流,任何女人与他对视几秒,都会觉得他此生非自己不娶。他身边的女人总是在换,尽管没一个能得到他的承诺,但她们无怨无悔,甘愿为他和劲敌大战几百回合。因为从小就只能接收到来自女性的善意,他对她们也如此体贴,从不会拒绝任何女性的要求,不会对任何女性冷脸相向,除了对自己妹妹。

  作为外貌协会的会长,谢欣琪到现在还没看够他的脸,但“要能有跟哥哥一样帅的男友就好了”这样的想法,往往会在他管教自己的那一秒戛然而止。这不,他又开始了:“你跟King打算在哪里见面?”

  她硬着头皮说:“海边。”

  “欣琪,你撒谎的水平是不是该好好练练了?”

  她只卸了一只眼睛的妆,还是大小眼的样子,扯了扯嘴角,把卸妆液倒在棉片上:“跟你撒谎,我至于吗?”

  “真可惜,你是昨天去的四十六楼。如果是今天去,大概就能骗过我。因为,King明天一天都会在四十六楼。”

  这下谢欣琪是真的懵了:“……什么四十六楼?”

  “还装傻?”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哪里的四十六楼?”她转过身来,莫名地看着他。

  “你是我妹,就算戴了面具,我也能一眼看出来。”

  “我真的不懂,你好好说话行不行?什么面具?什么看不看得出来啊……”

  谢修臣抬头看着她,俨然道:“甄姬王城四十六楼。我都逮到你了,还装?”

  “你不是知道我最讨厌的地方就是甄姬王城吗?我就去过一次,那一次我在那里输了三十七万美金!而且,参加一个面具舞会,我有必要瞒着你吗?不要这么自以为是好不好!”

  看见妹妹表情越来越愤怒,谢修臣停止了辩论。因为他突然想起,欣琪所有裙子都性感修身,很少穿素色。那女孩穿着水蓝长裙,裙身线条如流苏,走路时飘逸如仙,被那朵花牵引着摇摆一样,不是妹妹的风格。这么看来,前一天真是遇到了和她相似的人?

  谢欣琪真的生气了。平时她对他总有畏惧感,现在不管他是走到她身边,还是低下头来看她,她都垮着脸,不愿和他有目光接触。他轻轻笑了一下:“我们欣琪果然是美女,就算是一只眼化妆,一只眼素颜,还生气撅嘴,也还是那么漂亮。”

  这招对她完全没用,她还是板着脸,望向地面。

  “这么漂亮,得拍下来。”他从兜里掏出手机,用镜头对着她。

  “不!不准拍!!”她急了。

  “那笑一个。”谢修臣哄孩子般望着她,见她还是拉长了脸,又认真严肃地举起手机,“还是拍一张留念好。”

  “不可以,不可以!!”她跳起来抢他的手机。

  他也没有勉强,只是任她抢去手机,望着她低低笑着。她本想继续发火,但再也气不起来了,露出想笑又偏要怒的别扭表情:“……哥真是超烦。”

  初次从苏嘉年那里听到Edward的名字,洛薇只知道他在为苏嘉年代言的钢琴做装饰,完全没把他和著名设计师EdwardConno联系在一起。直到接到他的名片,去他那里面试并且通过,她才终于相信,自己真的成了EdwardConno的助理。

  他外表和在杂志上差别不大,五十五岁,是个发际线后移的中德同性恋混血儿。这个设计鬼才的眼睛就是一双4D相机:看见枯萎的花,他能设计出有颓废的胸针;看见破洞的蜘蛛网,他能设计出割裂感十足的月长石项链;就连看见雨后马路上的轮胎印,他都能设计出独一无二的银饰纹理。他从不像别的设计师那样到处取景拍照,因为对他来说,温度、味道、情绪,也是设计的一部分。遗憾的是,他的天赋有多高,脾气就有多暴躁。从开始干活的那一刻起,她就在他各种暴躁的唾骂中呼吸,等从他的工作室出来,整个人都快被榨成了肉干。

  晚上九点四十分,宫州北岛的夜生活才刚开始。北望宫州天际,那边高楼林立,立交桥上车辆飞梭,甄姬王城如同一座红桃空心的城堡,谱写着彻夜辉煌。不知不觉,洛薇走出地铁站,一个人去了最近的海边散心。那里空无一人,就像是属于她自己的海岛一样,任由她留下长长的足迹。最终,她站在码头上,面朝大海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看着眼前海上生明月的画面,她想起了还没读书时的一段往事:一天,小辣椒看了灵异节目,约小伙伴儿们半夜翻窗出来去海边抓鬼。晚上过了十一点,有小石头砸在洛薇家窗子上。推开窗一看,站在下面的孩子是小樱。他扔了一条绳子上来,让她攀着它下去。跳到地面的那一刻,她对小樱露出了大大的笑脸。小樱性格一向很酷,只伸出食指和拇指,在她额上弹了一下,率先走到前面去。想想抓鬼,洛薇还是有些害怕,三步并作两步地追上小樱,牵住他的手。他呆了一下,拧过头去,脖子红了一截。就这样,两个人手拉手去了海边。没想到小辣椒是发起者,自己反倒迟到了。于是,洛薇和小樱在海边玩起了焰火。

  当时,她和小樱就蹲在从这个码头能看到的沙滩上,点燃了一个又一个焰火。她被焰火光辉吸引,聚精会神,连话都忘了说。小樱看了她一眼:“洛薇,你好像很喜欢发亮的东西?经常看见你玩发夹上的水钻。”

  “对啊对啊,我喜欢水钻,我喜欢亮晶晶。”她奶声奶气地说道。

  他被她花痴的样子逗笑了,又点燃了一支焰火,递到她手里:“那长大以后,如果我变成了水钻商人,你会不会嫁给我?”

  焰火跳跃,金光在小樱的脸颊上隐现。他的脸盘很小,两颊鼓鼓的,看上去可爱极了。而且,他鼻尖微翘,右侧有一颗小小的美人痣,就像是一叶归舟,点缀了一整幅潇湘水墨画。妈妈曾说过,小樱这孩子长得好看,尤其是鼻子,长大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女孩子。她当时就觉得奇怪,明明是一群肉包子,妈妈怎么评判出谁好看谁不好看?近距离观察后,她终于懂了,妈妈说得没错。只是,小樱可是女孩子,两个女孩可以结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