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3页)



  “你是做得了自己的主,可是我行吗?你爸妈对我的恩我一辈子都还不完,你不觉得他们养大了我,我再罔顾他们的意愿盗走他们最珍视的宝贝,比小偷更无耻吗?太好不是玉的错,患得患失也不是穷人的错,错只错在它们不应该摆在一起。以前的事都怪我,不如就趁着,趁着……”

  他尝试了几次都没有办法把那句话说下去,司徒玦代替他说完。

  “趁你还没有那么爱我,趁你还没把那句话说出口,趁你还没做出什么必须负责任的事,我们就这么算了是吗?”

  姚起云艰难地移开视线,不敢直视她的灰心和眼泪。她说出了他咬牙一千遍也没办法说出口的话,的确也是他想要表达的,可为什么听起来却那么让人胆战心惊。

  他一再地告诫自己,没有不痛的割舍,你是对的,是对的,她也会好好地!

  “姚起云,你别用冠冕堂皇的话来掩饰你是一个胆小鬼,你是配不上我,不是因为你养不起一块玉,而是你连争取的勇气都没有,只会躲在你乌龟壳里自艾自怜。如果你一直这样,没资格拥有任何好的东西,一辈子都注定是穷人,从内到外都穷。我祝你一无所有自卑到老!”

  司徒玦擦干眼泪甩手而去,直到她的背影彻底消失,姚起云才发觉自己的双手交握得那么紧,好像稍一松懈,它就会脱离大脑的胁制,去拉住她,去挽留她。他脱下橡胶手套,狠狠地甩在假山上,过了一会,又缓缓将它们捡了回来,深深呼吸,回到实验室,把该做的事情一丝不苟地做完。

  姚起云没有猜错,司徒玦当然会“好好地”,她从来就不是一个遇到不开心的事就关上门以泪洗面的人。她有数不清的朋友,大把的活动,赴不完的约会。一时的眼泪瞬间就会被她快乐天性蒸发得无影无踪。

  她高高兴兴出门,回家后照旧在饭桌上讲笑话,跟父母撒娇斗气,空闲的时候跟同学煲电话到夜深,周末还没起床,就会有女生约她一块去逛街。她的课程安排跟姚起云完全相左,明明大家都还是常泡在图书馆,但偌大的一栋楼,哪里有那么容易偶遇。起云忽然意识到,其实司徒玦并没有刻意改变,好像她一直以来都是这么生活的,只不过从前她总有办法挤出时间,安排机会,才让他感觉她无所不在。

  寂寞的人从来就是他而不是司徒玦,她的“缠人”只不过是在迁就他的冷清。

  晚上睡觉前,再没有人给他发来一条一条的短信,只为说一些无聊的话。他以前觉得烦且好笑,现在睡不着的时候他反复摆弄着手机,总疑心它先于自己受不了这安静而死了过去。

  吃饭的时候,他再不用为她稀奇古怪的挤眉弄眼而担惊受怕,自然也不会有人鬼鬼祟祟再去踢他的脚。有一次,他察觉有足尖在他小腿处轻触了一下,就好像小石子坠入死寂的水面,不由自主地荡漾,然而当他心一动,看向神态如常的司徒玦,很快却听到了一句“对不起”,原来是司徒叔叔的二郎腿翘得太高。

  只要父母不在家吃饭,司徒玦就一概在外解决用餐问题,她才用不着看任何人的脸色,姑姑再煮她不爱吃的菜,又能耐她何?至于手头没钱,需要赞助更是个笑话,不管吴江再怎么借,她只要在双亲面前撒娇说看上了一件漂亮衣服,司徒叔叔和薛阿姨再数落,又怎么会舍得不给她钱?

  还有……他专心看书时,她点水蜻蜓一般嬉戏的吻,空调坏了的时候她满头大汗的恶作剧拥抱,絮絮叨叨的甜蜜斗嘴,这些都将不会再有了,即使重演,那个对象也不会再是他。

  大二结束的那个暑假很快到来,姚起云在司徒久安的安排下进入久安堂实习。司徒玦才不肯受这个罪,她说人一辈子至少要工作三十年,以后有的是操劳的机会,何必急于现在。

  刚开始接触公司的事务,简直毫无头绪,等到姚起云适应下来,再也按捺不住想跟阿玦再好好谈谈,虽然连具体谈什么他都不知道,可就是有种慌不择路的冲动。就如同人在极渴的时候臆想着一杯水,即使你告诉它水里有穿肠剧毒,他也会叫嚣着想要把它喝个底朝天,只要它出现在自己面前。

  等到他下定决心去敲她的门,却得知她接受了小根的邀请,跟一大帮同学到小根山区的家里去玩,这一走,就去了八天。

  司徒玦回来时带了一背包山里的玩意,这些姚起云不稀罕,她也不打算跟他分享,要找也得找个志同道合的。吴江出入司徒家变得频繁了,好几回,姚起云从公司回到家,就看到他们两人并在一块研究装蟋蟀的漂亮竹笼,头都快碰到了一起。他回到自己的房间眼不见为净,枯坐看书许久,忍不住再开门出来,惊觉他们转战到了她楼上的房间,竟然有一两次还关着门。

  姑姑私下里都说,现在的年轻人太不像话了。姚起云讨厌听这些,郁郁地走开不肯接腔,可就连司徒叔叔在家目睹这一切,居然还能在客厅里镇定自若地看报纸,仿佛根本没有什么“不合时宜”的事在眼皮底下发生。

  起云只得想着法子去敲她的门。

  “阿玦,吃饭了。”

  “阿玦,你妈问你要不要下来喝汤?”

  “阿玦,昨晚上的报纸在不在你那里?”

  “阿玦,把你的快译通借我用一下。”

  起初她还冷淡地敷衍他,到了最后,连开门的打算都没有,全当他是透明的,他泥塑一样站在门外,偶尔会听到他们压低了的笑闹声。

  谁不爱惜自己的尊严?姚起云尤其如此,一如鸟儿爱惜它唯一蔽体的羽毛。可如果躯壳里面都空了,他要羽毛来做什么?

  他也想,吴江跟她就是“哥们”,是好朋友,断不会生出情愫。然而他凭什么下这样的定论,房间里的两人,风华正茂,郎才女貌,怎么就不能忽然对彼此动了心?即使他们心中都曾经住着别人,可谁又知道过去会不会只是一时头脑发昏的迷恋。

  起云希望跟司徒玦划清界限,彼此保全的时候,用过“迷恋”这一论据,而今他害怕这个词,当她激情退去清醒过来,他却还困在里面走不出去,这个认知让他手脚发凉。他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贱得很,怪不得她看不起,可人最大的劣根性不就在于坚信并且不懈地去追求自己认为正确的一个结果,实现了之后却发现那结果远非自己所能够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