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狼”和“狈”的低级趣味(第3/3页)



封妈妈常说,月下不看女,灯下不看郎。

看了会如何?一不小心就要了你的命,要了你的魂?

妈妈比她多吃了几十年的米,多走了几十年的路。长辈的话不好听,但大多数时候是对的。这是封澜从惨痛经历里得出的结论。

她没来由地想起了李碧华的《诱僧》,情节已模糊了,里面的一句话却记得格外清楚——“就像野狗在咬食枯骨,就像野鸟在抢吃腐肉,就像逆风中拎着火把,反烧自身……”看书时的封澜还是个纯情少女,理解不了那种原始而凶猛的心动,成年后的她又享受着男女间循序渐进的游戏过程,被追逐,被取悦,有时迂回,有时周旋,乐在其中。可她现在恍然觉得自己和眼前这个年轻的男人,仿佛是荒原里并行的两只野兽,万籁俱寂,月色如钩,只有呼吸间相似的气味和体内奔流的血液在呐喊咆哮,一切的繁杂荡然无存,存在的只有两个温热的躯体本身,她愿意被他啃食,血肉撕成碎片,也想把他吞进肚子里。她就这样直勾勾地看着丁小野,目光迷惑。两人身体接触的部位有人的心在猛烈地跳动。

“封澜。”丁小野第一次直呼她的名字,他舔了舔自己干涸的下唇,“你不会看上我吧?”

“我疯了吗?你不过是我餐厅里的一个服务生,我才不想那么丢脸。”封澜从幻象中抽离,言不由衷地喃喃道。

“你知道就好。”小野平静地将她从自己身上推开,“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被一个服务生拒绝,你会更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