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海伦有点沮丧地回到前台,开始包面干,英语叫DRYNOODLES,是用一指宽的面皮炸出来的。美国佬们似乎很喜欢这玩意,店里几乎每天都要炸一大堆,然后用小纸包装好,客人点汤的时候就跟两包,有时客人不点汤也会要几包,都是FREE的。面干一般都是BENNY前一天晚上就炸好了,海伦第二天就坐在前台,边等电话,边包面干。

  她一边包,一边猜测BENNY到底是不是回纽约了。她有点不相信老板的话,一是因为老板爱开玩笑,二是BENNY自己从来没提过要回纽约的事,三是根据她的观察,如果BENNY走了,这个店基本上玩不转的,因为老板英语不好,店里的所有事务都是BENNY出面交涉。

  但是她很担心老板是想让她来顶替BENNY,以为雇了她这个“斜”英语的,就可以放BENNY回纽约去了。她知道自己代替不了BENNY,因为她一开学就要回B城上课去了。即使她不上学,她也干不了BENNY那些活。她一想到BENNY回纽约去了,就觉得六神无主,待会接单要是有搞不清楚的地方去问谁?

  她正在着急,就听老板在叫她:“阿姨,你早上吃东西了没有?如果没吃的话,就自己炸两个鸡串吃吧,我现在很忙——”

  她连忙说:“你不用管我,我自己来。”

  她想为大家做早饭,但店里那些东西她都不熟悉,想做她家乡的早餐让大家尝尝,又没有那些原材料。她只好到冰箱去拿鸡串,问大家吃不吃,大家都说“谁吃那玩意?餐馆里卖的东西,都是哄美国佬的”。她见别人都不吃,就只炸了两串。

  BENNY前两天曾经炸过一个鸡串给她吃,是鸡胸肉做的,串在一根竹签上,不知道是用的什么SAUCE,有点甜味,炸得外黄内白,肉嫩嫩的。她吃了之后,赞不绝口,可能老板听见了,所以叫她炸鸡串做早饭。

  她以前都是吃了早饭才去上班的,因为餐馆要把中午那阵忙过了才会吃第一顿饭,那差不多到了下午三点了。她的胃有点毛病,不能饿,饿了就会泛酸发疼,所以她早上上班之前总是记得吃点东西。但她到了这家餐馆,发现BENNY每天都会做早餐大家吃,有时是炒米粉,有时是捞面,有时是皮蛋瘦肉粥,前一天就煮好了的,都是她爱吃的东西,所以她就不在家吃早饭了。

  她记得第一次吃BENNY做的早餐的时候,阿SAM告诉她说:“阿姨,我们这是托你的福啊,以前从来没早餐吃,要饿到下午才有得吃,好可怜哟——”

  她感激地看了BENNY一眼,但他好像无动于衷一样,她不知道阿SAM是不是在开玩笑。BENNY总是在忙什么,即使做了早餐,他自己似乎也没时间吃,都是趁空匆匆吃几口,又跑回去干活。

  有时她想去帮BENNY炸鸡翅,好让他也去吃早饭,但他不让她炸,老声老气地训她说:“你——那里会炸鸡翅呀?把你烫了怎么办?你看我,到处都是——疤,你们小——女孩烫出疤来,谁还要呀?”

  她看见他手背和手臂上的确是有些深深浅浅的黑色伤疤,象是滚油烫了留下的。她知道被滚油烫了是很痛的,而他烫了这么多地方,她看了很心疼,就从家里拿了一些“蓝油烃”来,是她妈妈寄过来的,听说治烫伤很好。

  刚好昨天BENNY炸面干的时候又烫了一下,她连忙叫他先去冷水管冲一冲,她来帮他搽药。但他不肯去,说面干炸起来很快,一下不捞起来,就糊掉了,他得守在那里。她只好找了个干净毛巾,用冷水绞了,帮他敷了一下,又帮他搽了一些蓝油烃。

  她帮他做这些的时候,他好像很窘,眼睛望着别处,不敢看她,还嘟囔说:“真是小女孩,大——惊小怪。”

  他训她的时候,她不光不生气,甚至很开心,因为他总是把她当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她做小女孩的妈妈都有好几年了,早就忘了被人当小女孩的感觉,现在在他这里找了回来,觉得好舒服。

  她问他:“你多大呀?总说我是小女孩?”

  他很专横地咕噜一句:“不——管我多大,我说你是小女孩你就——是小女孩。”

  阿GAM揭发说:“BENNY是我们当中最小的,他比我还小呢。”

  阿SAM也说:“我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小学还没毕业,你说他小不小?”

  老板说:“小不要紧嘛,只要管用就行。对不对呀,阿姨?”见海伦似懂非懂的样子,老板又说,“BENNY十二岁就打飞机到美国来了,那时就答应了全班的女生,说长大了就回中国去,把她们都娶到美国来的。”

  大家哄笑一阵,海伦想象那个十二岁的BENNY,可能连什么是“娶”都不懂,就信誓旦旦地对班上所有女孩许这么大一个诺,也忍不住想笑。她问BENNY:“那你是在美国长大的?难怪你英语说得这么好。”

  BENNY慢条斯理地说:“谁——说我是在美国长大的?我在中国就已经长得很——大了——”

  大家一阵狂笑,笑得海伦莫明其妙,心想这话有什么好笑的?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

  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BENNY不在这里了,想到这些琐碎小事,令她有一种淡淡的忧伤,颇有“好景不再”的感觉。才这么几天,她似乎已经习惯于跟他在一起打工了。接电话的时候,她常常有搞不清楚的地方,但她不发怵,因为她可以问他。有时他告诉她了,她又忘了,过一会客人问起,她又去问他,他会很耐心地再说一遍。

  她觉得他是个很聪明的人,不象个读不进书、只能干餐馆的角色,因为他的英语口语相当好,阅读也不错,前天老板让她帮忙看一份有关在一个新的SHOPPINGCENTER开餐馆的文件,长达几十页,她在餐馆里没辞典查,根本看不懂,但BENNY能看得懂。

  她很佩服他记忆力好,他

  的脑子里就像有个接单的软件,连在一个DATABASE上一样,客户的地址、电话、常点的餐、甚至价格是多少,他都差不多记得。有时她听错了地址,他一看,就知道错了,说“SNADYTRACE没有560号,只到300号就没了,可能是SANDYTRAIL。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她打电话一问,果然是她搞错了。

  他好像有点“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一样,又有点“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因为他从来不开车去送餐,都是呆在餐馆里,但他对哪条路在哪里,是什么样的,那个客户家里养着狗,很凶,哪个客户一般不开前门,要到后门去叫等等,都知道得清清楚楚,老板去送餐之前他都会交待一遍。